含的劳动要多。他补偿了货币中包含的劳动,还加上了他无偿地付 出的剩余劳动。因此,他为货币支付的代价,超过了货币的价值,从 而他为货币等价物(棉布等)支付的代价,也超过这种等价物的价 值。可见,对他这个买者来说,费用要比对任何一个商品的卖者来 说都大,尽管他在商品形式上为自己的货币取得等价物;但是,在 货币形式上他却没有为他的劳动取得等价物,相反,他在劳动中付 出的比等价物多。可见,工人是唯一高于商品价值来支付一切商品 的买者,甚至在他按照商品价值购买商品时也是这样,因为他用超 过货币价值的劳动量购买了一般等价物货币。对于卖商品给工人 的人来说并没有因此得到任何好处。工人付给他的并不比其他任 何买者付给的多,工人支付的是劳动创造的价值。资本家把工人生 产的商品又卖给工人,他的确通过这种出卖实现了利润,但这只不 过是他把商品卖给其他任何买者时所实现的那种利润。资本家把 商品卖给这个工人时所得的利润,其来源并不是他高于商品价值 把商品卖给工人,而是在此以前,事实上是在生产过程中,他低于 商品的价值向工人购买了商品。 所以,马尔萨斯先生既然把商品作为资本的价值增殖变成商 品的价值,也就前后一贯地把所有买者都变成雇佣工人,也就是 说,他硬使所有买者不是用商品,而是用直接劳动同资本家相交 换,硬使他们交回给资本家的劳动多于商品中包含的劳动,可是实 际上,资本家的利润的产生却是由于他出卖的是商品中包含的全 部劳动,而已经支付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一部分劳动。因此,如果 说李嘉图的困难在于,商品交换规律无法直接解释资本和雇佣劳 动之间的交换,反而似乎与这一交换相矛盾,那末,马尔萨斯却用 把商品的购买(交换)变成资本和雇佣劳动之间的交换这样一个办 12 第 十 九 章
含的劳动要多。他补偿了货币中包含的劳动,还加上了他无偿地付 出的剩余劳动。因此,他为货币支付的代价,超过了货币的价值,从 而他为货币等价物(棉布等)支付的代价,也超过这种等价物的价 值。可见,对他这个买者来说,费用要比对任何一个商品的卖者来 说都大,尽管他在商品形式上为自己的货币取得等价物;但是,在 货币形式上他却没有为他的劳动取得等价物,相反,他在劳动中付 出的比等价物多。可见,工人是唯一高于商品价值来支付一切商品 的买者,甚至在他按照商品价值购买商品时也是这样,因为他用超 过货币价值的劳动量购买了一般等价物货币。对于卖商品给工人 的人来说并没有因此得到任何好处。工人付给他的并不比其他任 何买者付给的多,工人支付的是劳动创造的价值。资本家把工人生 产的商品又卖给工人,他的确通过这种出卖实现了利润,但这只不 过是他把商品卖给其他任何买者时所实现的那种利润。资本家把 商品卖给这个工人时所得的利润,其来源并不是他高于商品价值 把商品卖给工人,而是在此以前,事实上是在生产过程中,他低于 商品的价值向工人购买了商品。 所以,马尔萨斯先生既然把商品作为资本的价值增殖变成商 品的价值,也就前后一贯地把所有买者都变成雇佣工人,也就是 说,他硬使所有买者不是用商品,而是用直接劳动同资本家相交 换,硬使他们交回给资本家的劳动多于商品中包含的劳动,可是实 际上,资本家的利润的产生却是由于他出卖的是商品中包含的全 部劳动,而已经支付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一部分劳动。因此,如果 说李嘉图的困难在于,商品交换规律无法直接解释资本和雇佣劳 动之间的交换,反而似乎与这一交换相矛盾,那末,马尔萨斯却用 把商品的购买(交换)变成资本和雇佣劳动之间的交换这样一个办 12 第 十 九 章
法来解决这个困难。马尔萨斯所不理解的就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 总量和商品中包含的有酬劳动量之间的差额。正是这个差额构成 利润的源泉。而马尔萨斯下一步就不可避免地这样得出利润:卖者 出卖商品不仅高于他为商品所花费的(资本家正是这样做的),而 且高于商品所值,这就是说,马尔萨斯回到“让渡利润”的庸俗观 点,即认为剩余价值的产生是由于卖者高于商品价值出卖商品(也 就是换得比商品中包含的劳动时间多的劳动时间)。这样一来,某 人作为某一商品的卖者所赚得的,也就是他作为另一商品的买者 所亏损的,因而完全不能理解,通过价格的这种普遍的名义上的提 高,会有什么实际的“赢利”。[757]尤其不可理解的是,整个社会怎 能由此而致富,真正的剩余价值或真正的剩余产品怎能由此而形 成。这真是荒唐而愚蠢的见解。 我们已经看到①,亚·斯密曾素朴地表述了一切相互矛盾的 因素,因而他的学说成了截然相反的各种观点的源泉和出发点。马 尔萨斯先生以亚·斯密的论点为依据,作了一种混乱的、然而是建 立在正确地感觉和意识到有待克服的困难的基础上的尝试,企图 用一种新的理论与李嘉图的理论相对抗,从而保持其“首席地位”。 从这种尝试到荒谬的庸俗观点的过渡是这样实现的: 如果我们考察商品作为资本的价值增殖,即考察商品与活的 生产劳动相交换,那末,商品除了它本身包含的劳动时间——即工 人所再生产的等价物—— 之外,还支配形成利润源泉的剩余劳动 时间。如果我们现在把商品的这种价值增殖变为商品的价值,那末 商品的每一个买者都必须作为工人与商品发生关系,就是说,他在 购买时除了商品中包含的劳动量之外,还要另外再付出一定数量 托·罗·马尔萨斯 13 ① 见本卷第1册第3章和第4章。—— 编者注
法来解决这个困难。马尔萨斯所不理解的就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 总量和商品中包含的有酬劳动量之间的差额。正是这个差额构成 利润的源泉。而马尔萨斯下一步就不可避免地这样得出利润:卖者 出卖商品不仅高于他为商品所花费的(资本家正是这样做的),而 且高于商品所值,这就是说,马尔萨斯回到“让渡利润”的庸俗观 点,即认为剩余价值的产生是由于卖者高于商品价值出卖商品(也 就是换得比商品中包含的劳动时间多的劳动时间)。这样一来,某 人作为某一商品的卖者所赚得的,也就是他作为另一商品的买者 所亏损的,因而完全不能理解,通过价格的这种普遍的名义上的提 高,会有什么实际的“赢利”。[757]尤其不可理解的是,整个社会怎 能由此而致富,真正的剩余价值或真正的剩余产品怎能由此而形 成。这真是荒唐而愚蠢的见解。 我们已经看到①,亚·斯密曾素朴地表述了一切相互矛盾的 因素,因而他的学说成了截然相反的各种观点的源泉和出发点。马 尔萨斯先生以亚·斯密的论点为依据,作了一种混乱的、然而是建 立在正确地感觉和意识到有待克服的困难的基础上的尝试,企图 用一种新的理论与李嘉图的理论相对抗,从而保持其“首席地位”。 从这种尝试到荒谬的庸俗观点的过渡是这样实现的: 如果我们考察商品作为资本的价值增殖,即考察商品与活的 生产劳动相交换,那末,商品除了它本身包含的劳动时间——即工 人所再生产的等价物—— 之外,还支配形成利润源泉的剩余劳动 时间。如果我们现在把商品的这种价值增殖变为商品的价值,那末 商品的每一个买者都必须作为工人与商品发生关系,就是说,他在 购买时除了商品中包含的劳动量之外,还要另外再付出一定数量 托·罗·马尔萨斯 13 ① 见本卷第1册第3章和第4章。—— 编者注
的剩余劳动。既然除了工人以外其他买者都不是作为工人与商品 发生关系{我们已经看到,即使工人单纯作为商品买者出现时,先 前的、原有的差别仍然间接地存在},那末就必须假定:买者虽然不 直接付出比商品中包含的更多的劳动量,但是—— 这其实是一回 事—— 要付出一个包含更多劳动量的价值。上述的过渡就是靠这 种“更多的劳动量或者说—— 这其实是一回事—— 包含更多劳动 量的价值”实现的。总之,问题实质上可归结成这样:商品的价值就 是买者为商品支付的价值,这个价值等于商品的等价物(价值)加 超过这个价值的余额,即剩余价值。于是就得出这样一个庸俗观 点:利润在于商品贱买贵卖。买者购买商品所花费的劳动或物化劳 动多于卖者为商品所花费的。 但是,如果买者本身是资本家,是商品的卖者,而且他用来购 买的货币只代表他所卖出的商品,结果就只能是:双方都过贵地出 卖自己的商品,从而相互欺诈,而且只要双方都仅仅实现一般利润 率,欺诈的程度也就相同。那末,应该到哪里去找付给资本家的劳 动量等于资本家的商品中包含的劳动加资本家的利润的买者呢? 举个例子。卖者为商品花费了10先令。他把商品卖了12先令。这 样,他支配的劳动不只是10先令,而且多了2先令。但是买者同样 把他值10先令的商品卖了12先令。这样,他们各自作为买者所亏 损的正是他们作为卖者所赚得的。工人阶级是唯一的例外。因为, 既然产品价格被提高到它的费用之上,工人就只能买回产品的一 部分,这样,产品的另一部分,或该部分的价格,就构成资本家的利 润。但是,既然利润恰恰是由于工人只能买回产品的一部分而获得 的,那末资本家(资本家阶级)就决不能[仅仅]靠工人的需求来实 现自己的利润,决不能靠全部产品同工资相交换来实现利润,相反 14 第 十 九 章
的剩余劳动。既然除了工人以外其他买者都不是作为工人与商品 发生关系{我们已经看到,即使工人单纯作为商品买者出现时,先 前的、原有的差别仍然间接地存在},那末就必须假定:买者虽然不 直接付出比商品中包含的更多的劳动量,但是—— 这其实是一回 事—— 要付出一个包含更多劳动量的价值。上述的过渡就是靠这 种“更多的劳动量或者说—— 这其实是一回事—— 包含更多劳动 量的价值”实现的。总之,问题实质上可归结成这样:商品的价值就 是买者为商品支付的价值,这个价值等于商品的等价物(价值)加 超过这个价值的余额,即剩余价值。于是就得出这样一个庸俗观 点:利润在于商品贱买贵卖。买者购买商品所花费的劳动或物化劳 动多于卖者为商品所花费的。 但是,如果买者本身是资本家,是商品的卖者,而且他用来购 买的货币只代表他所卖出的商品,结果就只能是:双方都过贵地出 卖自己的商品,从而相互欺诈,而且只要双方都仅仅实现一般利润 率,欺诈的程度也就相同。那末,应该到哪里去找付给资本家的劳 动量等于资本家的商品中包含的劳动加资本家的利润的买者呢? 举个例子。卖者为商品花费了10先令。他把商品卖了12先令。这 样,他支配的劳动不只是10先令,而且多了2先令。但是买者同样 把他值10先令的商品卖了12先令。这样,他们各自作为买者所亏 损的正是他们作为卖者所赚得的。工人阶级是唯一的例外。因为, 既然产品价格被提高到它的费用之上,工人就只能买回产品的一 部分,这样,产品的另一部分,或该部分的价格,就构成资本家的利 润。但是,既然利润恰恰是由于工人只能买回产品的一部分而获得 的,那末资本家(资本家阶级)就决不能[仅仅]靠工人的需求来实 现自己的利润,决不能靠全部产品同工资相交换来实现利润,相反 14 第 十 九 章
只能靠工人的全部工资同仅仅一部分产品相交换来实现利润。可 见,除了工人以外,还必须有其他需求和其他买者,否则就不会产 生任何利润。这些买者从哪里来呢?如果他们本身是资本家,是卖 者,那就会发生上述的资本家阶级的自相欺诈,因为他们互相在名 义上提高他们商品的价格,他们各自作为卖者所赚得的正是他们 作为买者所亏损的。因此,必须有不是卖者的买者,资本家才能实 现他的利润,才能“按照商品的价值”出卖商品。所以就必须有地 主、年金领取者、领干薪者、牧师等等以及他们的家仆和侍从。至于 这些“买者”怎样占有[758]购买手段,也就是说,他们怎样必须不 付等价物而先从资本家那里取得一部分产品,以便用这样取得的 东西买回少于它的等价物的商品,马尔萨斯先生没有加以说明。不 管怎样,由此就产生了他的为下述主张辩护的论据:尽可能多地增 加非生产阶级,好让商品的卖者找到市场,为自己的供给找到需 求。这样,再接下去,人口论小册子8 的作者就鼓吹,经常的消费过 度和寄生者占有尽可能多的年产品是生产的条件。除了从他的理 论必然产生的这一论据之外,还有一个进一步的辩护论据:资本代 表对抽象财富的欲望,对价值增殖的欲望,但是,这种欲望只是由 于有代表支出欲望、消费欲望、奢侈欲望的购买者阶级存在,也就 是说,有那些是买者而不是卖者的非生产阶级存在才能实现。 [(3)十九世纪二十年代马尔萨斯主义者和 李嘉图主义者之间的争论。他们在对 待工人阶级的立场方面的共同点] 在这个基础上,在二十年代(从1820年到1830年这段时间, 托·罗·马尔萨斯 15
只能靠工人的全部工资同仅仅一部分产品相交换来实现利润。可 见,除了工人以外,还必须有其他需求和其他买者,否则就不会产 生任何利润。这些买者从哪里来呢?如果他们本身是资本家,是卖 者,那就会发生上述的资本家阶级的自相欺诈,因为他们互相在名 义上提高他们商品的价格,他们各自作为卖者所赚得的正是他们 作为买者所亏损的。因此,必须有不是卖者的买者,资本家才能实 现他的利润,才能“按照商品的价值”出卖商品。所以就必须有地 主、年金领取者、领干薪者、牧师等等以及他们的家仆和侍从。至于 这些“买者”怎样占有[758]购买手段,也就是说,他们怎样必须不 付等价物而先从资本家那里取得一部分产品,以便用这样取得的 东西买回少于它的等价物的商品,马尔萨斯先生没有加以说明。不 管怎样,由此就产生了他的为下述主张辩护的论据:尽可能多地增 加非生产阶级,好让商品的卖者找到市场,为自己的供给找到需 求。这样,再接下去,人口论小册子8 的作者就鼓吹,经常的消费过 度和寄生者占有尽可能多的年产品是生产的条件。除了从他的理 论必然产生的这一论据之外,还有一个进一步的辩护论据:资本代 表对抽象财富的欲望,对价值增殖的欲望,但是,这种欲望只是由 于有代表支出欲望、消费欲望、奢侈欲望的购买者阶级存在,也就 是说,有那些是买者而不是卖者的非生产阶级存在才能实现。 [(3)十九世纪二十年代马尔萨斯主义者和 李嘉图主义者之间的争论。他们在对 待工人阶级的立场方面的共同点] 在这个基础上,在二十年代(从1820年到1830年这段时间, 托·罗·马尔萨斯 15
总的说来,是英国政治经济学史上一个大的形而上学的时代),马 尔萨斯主义者和李嘉图主义者之间发生了一场绝妙的争吵。李嘉 图主义者象马尔萨斯主义者一样地认为,必须使工人自己不占有 自己的产品,这个产品的一部分要归资本家所有,以便使他们(即 工人)有生产的刺激,从而保证财富的增长。但是李嘉图主义者激 烈地反对马尔萨斯主义者的下述观点:地主,国家和教会的领干薪 者,以及一大帮游手好闲的仆从,必须首先占有资本家的一部分产 品而不付任何等价物(正象资本家对工人那样),然后从资本家那 里购买资本家自己的商品,并为他们提供利润,—— 虽然李嘉图主 义者对于工人却持同样的主张。按照李嘉图主义者的学说,为了使 积累从而也使对劳动的需求增加,工人必须把自己产品中尽可能 大的一部分无偿地让给资本家,以便资本家把由此增加的纯收入 再转化为资本。马尔萨斯主义者也是这样论证的。按照他们的意 见,应该以地租、税收等等形式从产业资本家那里无偿地索取尽可 能大的一部分,以便他们能把余下的部分卖给这些强加给他们的 “分享者”而获得利润。工人不应占有自己的产品,这样才不致丧失 劳动的刺激——李嘉图主义者和马尔萨斯主义者都这样说。[马尔 萨斯主义者说]产业资本家必须把他的一部分产品让给只从事消 费的阶级——“为享受果实而生的人们”①,—— 好让这些阶级再 拿产业资本家让给他们的东西在对他们不利的条件下和产业资本 家进行交换。否则资本家就要丧失生产的刺激,而这种刺激恰恰在 于,资本家取得高额利润,大大高于商品价值出卖商品。以后我们 还要回过来再谈这场滑稽的论战。 16 第 十 九 章 ① 见贺雷西《书信集》。—— 编者注
总的说来,是英国政治经济学史上一个大的形而上学的时代),马 尔萨斯主义者和李嘉图主义者之间发生了一场绝妙的争吵。李嘉 图主义者象马尔萨斯主义者一样地认为,必须使工人自己不占有 自己的产品,这个产品的一部分要归资本家所有,以便使他们(即 工人)有生产的刺激,从而保证财富的增长。但是李嘉图主义者激 烈地反对马尔萨斯主义者的下述观点:地主,国家和教会的领干薪 者,以及一大帮游手好闲的仆从,必须首先占有资本家的一部分产 品而不付任何等价物(正象资本家对工人那样),然后从资本家那 里购买资本家自己的商品,并为他们提供利润,—— 虽然李嘉图主 义者对于工人却持同样的主张。按照李嘉图主义者的学说,为了使 积累从而也使对劳动的需求增加,工人必须把自己产品中尽可能 大的一部分无偿地让给资本家,以便资本家把由此增加的纯收入 再转化为资本。马尔萨斯主义者也是这样论证的。按照他们的意 见,应该以地租、税收等等形式从产业资本家那里无偿地索取尽可 能大的一部分,以便他们能把余下的部分卖给这些强加给他们的 “分享者”而获得利润。工人不应占有自己的产品,这样才不致丧失 劳动的刺激——李嘉图主义者和马尔萨斯主义者都这样说。[马尔 萨斯主义者说]产业资本家必须把他的一部分产品让给只从事消 费的阶级——“为享受果实而生的人们”①,—— 好让这些阶级再 拿产业资本家让给他们的东西在对他们不利的条件下和产业资本 家进行交换。否则资本家就要丧失生产的刺激,而这种刺激恰恰在 于,资本家取得高额利润,大大高于商品价值出卖商品。以后我们 还要回过来再谈这场滑稽的论战。 16 第 十 九 章 ① 见贺雷西《书信集》。—— 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