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满足本合同工程的 正确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补充图纸和有关指示, 承包人应予执行,并受其约束 14d 7.3监理工程师根据第72款规定做出的批准,不应解除承包 人对合同所负的责任
补充图纸和指示 7. 1 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满足本合同工程的 正确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补充图纸和有关指示, 承包人应予执行,并受其约束。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 14d 批准不影响责任 7. 3 监理工程师根据第7.2款规定做出的批准,不应解除承包 人对合同所负的责任
8.1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承包人应负责做好合同规定的施工 图设计(如有),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按时完成本 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 为此,承包人应提供所需的全部监督管理、劳务、材料、设备、 施工装备和其他物品 8.2承包人应对全部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可靠性和 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承包人对于不是由他负责的永久 工程的设计和技术规范不应承担责任。如果合同明确规定局部 永久工程由承包人做施工图设计,则尽管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承包人仍应对该永久工程负责
一般义务 承包人的一般责任 8. 1 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承包人应负责做好合同规定的施工 图设计(如有),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按时完成本 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 为此,承包人应提供所需的全部监督管理、劳务、材料、设备、 施工装备和其他物品。 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 8. 2 承包人应对全部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可靠性和 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承包人对于不是由他负责的永久 工程的设计和技术规范不应承担责任。如果合同明确规定局部 永久工程由承包人做施工图设计,则尽管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承包人仍应对该永久工程负责
8.3当承包人在查阅合同文件或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 有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图纸或其他资料中的任何差错、遗 漏或缺陷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接到该通 知后,应立即就此做出决定,并通知承包人,抄送业主
合同文件中的差错 8. 3 当承包人在查阅合同文件或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 有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图纸或其他资料中的任何差错、遗 漏或缺陷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接到该通 知后,应立即就此做出决定,并通知承包人,抄送业主
履约担保 10.1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 书之前,应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同时通知监理工程师。担保 金额在投标书附录中写明。履约担保采用履约银行保函和银行 汇票的形式,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所附的或业主事先同意的格 式,由承包人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银行级别 在专用条款中说明),并保证其有效。保函的正本由业主保存 执行本条各项要求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履约担保的有效期 10.2在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之前,履 约担保一直有效。在根据第48.1款规定发出交工证书后,业主 就不应对本担保再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此担保的银行保函应在上述交工证书发出后的14天内退还给承 包人;其中的银行汇票应在工程完成50%后分期返还承包人
履约担保 10. 1 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 书之前,应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同时通知监理工程师。担保 金额在投标书附录中写明。履约担保采用履约银行保函和银行 汇票的形式,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所附的或业主事先同意的格 式,由承包人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银行级别 在专用条款中说明),并保证其有效。保函的正本由业主保存。 执行本条各项要求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履约担保的有效期 10. 2 在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之前,履 约担保一直有效。在根据第48.1款规定发出交工证书后,业主 就不应对本担保再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此担保的银行保函应在上述交工证书发出后的14天内退还给承 包人;其中的银行汇票应在工程完成50%后分期返还承包人
11.1业主或业主委托的设计单位根据对本合同工程的勘察所取 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等资料汇编一册《参考资料》 ,作为附卷同招标文件一起发行但不构成合同文件。业主或其 委托的设计单位应对其提供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承包人则 应对他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或推论负责 11.2应认为,承包人在送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进行了现场考察,对现场和 其周围环境以及可得到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察看和核查,在考察时间允许的 情况下已经查明以下方面内容: (1)现场的地形地貌和特征, (2)水文和气候条件; (3)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的工作范围、性 质和所需用的材料采购和加工; (4)取土场、弃土场位置与状况; 5)进场道路和水、电、食宿供应条件; (6)当地的乡规民约和风俗习惯 还应认为,承包人已取得可能对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等 的必要资料;因此认为,承包人的投标文件是以业主所提供资料和他自己的 察看和核查为依据的
参考资料 11.1 业主或业主委托的设计单位根据对本合同工程的勘察所取 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等资料汇编一册《参考资料》 ,作为附卷同招标文件一起发行但不构成合同文件。业主或其 委托的设计单位应对其提供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承包人则 应对他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或推论负责。 现场考察 11.2 应认为,承包人在送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进行了现场考察,对现场和 其周围环境以及可得到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察看和核查,在考察时间允许的 情况下已经查明以下方面内容: (1)现场的地形地貌和特征, (2)水文和气候条件; (3)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的工作范围、性 质和所需用的材料采购和加工; (4)取土场、弃土场位置与状况; (5)进场道路和水、电、食宿供应条件; (6)当地的乡规民约和风俗习惯。 还应认为,承包人已取得可能对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等 的必要资料;因此认为,承包人的投标文件是以业主所提供资料和他自己的 察看和核查为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