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FOB、,CFR、CIF的异同 ⑩主要共同点:(1)适合海上货物运输或内河航运; (2)卖方均负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3)交货地 点都是在装运港口载运货物的船上;(4)货物风险 的划分都是以装运港载货船舶的船上为界线;(5) 均属于象征性交货,即卖方提交了代表货物所有权 的凭证就等于交付了货物所有权。 ⑩三者的区别在于承担运输和保险责任和费用的人不 同
▪ 4.FOB、CFR、CIF的异同 主要共同点:(1)适合海上货物运输或内河航运; (2)卖方均负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3)交货地 点都是在装运港口载运货物的船上;(4)货物风险 的划分都是以装运港载货船舶的船上为界线;(5) 均属于象征性交货,即卖方提交了代表货物所有权 的凭证就等于交付了货物所有权。 三者的区别在于承担运输和保险责任和费用的人不 同
■在使用三者时,应当注意如下问题: ⑩(1)缩略语后面的港口名称 ⑩(2)装船费和卸船费的承担引起的贸易术语变形 0(3)外贸术语问题
▪ 在使用三者时,应当注意如下问题: (1)缩略语后面的港口名称 (2)装船费和卸船费的承担引起的贸易术语变形 (3)外贸术语问题
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和内 容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及国际性标准 ⑩CISG对“货物买卖合同”或“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没有给予 定义 ⑩“国际性”可以用许多标准来衡量 DCISG采用当事人营业地(place of business)标准确定买卖 合同的国际性。公约第一条规定: “(1)本公约适用 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令 同: 《3)在确定本公约的适角时,一当重人的国籍 和当事人或合同的苠事或高亚性质,应不予考虑
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和内 容 ▪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及国际性标准 CISG对“货物买卖合同”或“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没有给予 定义 “国际性”可以用许多标准来衡量 CISG采用当事人营业地(place of business)标准确定买卖 合同的国际性。公约第一条规定:“(1)本公约适用 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 同:.(3)在确定本公约的适用时,当事人的国籍 和当事人或合同的民事或商业性质,应不予考虑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⑩(一)要约制度 ■1.要约的概念与特征 ⑩要约是向特定人提出的、内容明确并愿意受其约束 的订立合同的建议(proposal for concluding a contract)或意思表示, ⑩一项有效的要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specific persons)发出 ·(2)内容十分确定(sufficiently definite) 。(3)表明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
▪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一)要约制度 ▪ 1.要约的概念与特征 要约是向特定人提出的、内容明确并愿意受其约束 的订立合同的建议(proposal for concluding a contract)或意思表示。 一项有效的要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1)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specific persons)发出 ▪ (2)内容十分确定(sufficiently definite) ▪ (3)表明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
■2.要约的生效与失效 ⑩(1)生效 ·投邮生效原则 ·到达生效 ·了解生效原则 ⑩(2)要约的失效 ·要约有效期己过 ·撤销要约 ·完全拒绝要约 ·反要约(counter-ofer)
▪ 2.要约的生效与失效 (1)生效 ▪ 投邮生效原则 ▪ 到达生效 ▪ 了解生效原则 (2)要约的失效 ▪ 要约有效期已过 ▪ 撤销要约 ▪ 完全拒绝要约 ▪ 反要约(counter-off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