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作者在这本书中提出了以下的论点:(1)最初人们实行着毫无限制的性关系,他把这种性关系用了一个不恰当的名词“淫游”来表示,(2)这种关系排除了任何可以确切认知的父亲,因此,世系只能依照女系一一依照母权制一一计算,古代的一切民族,起初都是如此,(3)因此,妇女作为母亲,作为年轻一代的唯一确切知道的亲长,享有高度的尊敬和威望,据巴霍芬的意见,高度的尊敬和威望上升到了完全的妇女统治(Gynaikokratie),(4)向一个女子专属于一个男子的个体婚制的过渡,含有对远古宗教戒律的侵犯(就是说,实际上侵犯了其余男子自古享有的可以占有这位女子的权利,这种侵犯要求由女子暂时有限地献身于外人来赎罪或赎买对这种行为的容忍。巴芬从他极其勤奋地搜集来的无数段古代经典著作中,为这些论点找出了证据。由“淫游”到专偶婚的发展,以及由母权制到父权制的发展,据他的意见特别是在希腊人中间是由于宗教观念的进一步发展,由于代表新观念的新神挤入体现旧观念的传统神内部,因此,旧神就越来越被新神排挤到后边去了。所以,照巴霍芬看来,并不是人们的现实生活条件的发展,而是这些条件在这些人们头脑中的宗教反映,引起了男女两性相互的社会地位的历史性的变化。根据这一点,巴霍芬指出,埃斯库罗斯的《奥列斯特》三部曲是用戏剧的形式来描写没落的母权制跟发生于英雄时代并日益获得胜利的父权制之间的斗争。克丽达妮斯特拉为了她的情人亚格斯都士,杀死了她的刚从特洛伊战争归来的丈夫亚加米农,而她和亚加米农所生的儿子奥列斯特又杀死自已的母亲,以报杀父之仇。为此,他受到母权制的凶恶维护者依理逆司神的追究,因为按照母权制,杀母是不可赎的大罪。但是,曾通过自已的传谕者鼓励奥列斯特去做这件事情的阿波罗和被请来当裁判官的雅典娜这两位在这里代表父权制新秩序的20
20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的。作者在这本书中提出了以下的论点:(1)最初人们实行着毫无限 制的性关系,他把这种性关系用了一个不恰当的名词"淫游"来表示$ (2) 这种关系排除了任何可以确切认知的父亲,因此,世系只能依照 女系一一依照母权制一一计算,古代的一切民族,起初都是如此 d3) 因此,妇女作为母亲,作为年轻一代的唯一确切知道的亲长,享有高 度的尊敬和威望,据巴霍芬的意见,高度的尊敬和威望上升到了完全 的妇女统治(Gynaikokratie) , ( 4 )向一个女子专属于一个男子的个体 婚制的过渡,含有对远古宗教戒律的侵犯(就是说,实际上侵犯了其 余男子自古享有的可以占有这位女子的权利) ,这种侵犯要求由女子 暂时有限地献身于外人来赎罪或赎买对这种行为的容忍。 巴霍芬从他极其勤奋地搜集来的无数段古代经典著作中,为这 些论点找出了证据。由"淫游"到专偶婚的发展,以及由母权制到父权 制的发展,据他的意见一一特别是在希腊人中间一一是由于宗教观 念的进一步发展,由于代表新观念的新神挤人体现旧观念的传统神 内部 因此,旧神就越来越被新神排挤到后边去了。所以,照巴霍芬看 来,并不是人们的现实生活条件的发展,而是这些条件在这些人们头 脑中的宗教反映,引起了男女两性相互的社会地位的历史性的变化。 根据这一点,巴霍芬指出,埃斯库罗斯的《奥列斯特》三部曲是用戏剧 的形式来描写没落的母权制跟发生于英雄时代并日益获得胜利的父 权制之间的斗争。克丽达妮斯特拉为了她的情人亚格斯都士,杀死了 她的刚从特洛伊战争归来的丈夫亚加米农 而她和亚加米农所生的 儿子奥列斯特又杀死自己的母亲,以报杀父之仇。为此,他受到母权 制的凶恶维护者依理逆司神的追究,因为按照母权制,杀母是不可赎 的大罪。但是,曾通过自己的传谕者鼓励奥列斯特去做这件事情的阿 波罗和被请来当裁判官的雅典娜这两位在这里代表父权制新秩序的
1891年第四版序言神,则庇护奥列斯特;雅典娜听取了双方的申诉。整个争论点集中地表现在奥列斯特与依理逆司神的辩论中。奥列斯特的理由是:克丽达妮斯特拉既杀了自己的丈夫,同时又杀了他的父亲,犯了两重罪。为什么依理逆司神要追究他,而不追究罪行严重得多的她呢?回答是明确的:“她跟她所杀死的男人没有血缘亲属关系。”①杀死一个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男人,即使他是那个女凶手的丈夫,也是可以赎罪的,是跟依理逆司神毫不相干的,她们的职务只是追究血缘亲属中间的谋杀案件,在这里,按照母权制,杀母是最不可赎的大罪。这时,阿波罗出来作奥列斯特的辩护人,于是雅典娜就把问题提交阿雷奥帕格的法官们—雅典娜的陪审员们一投票表决,主张宣告无罪与主张有罪判刑的票数相等,这时,雅典娜以审判长的资格,给奥列斯特投了一票,宣告他无罪。父权制战胜了母权制,“幼辈的神”(依理逆司神自已这样称呼他们)战胜了依理逆司神,后者终于也同意担任新的职务,转而为新的秩序服务了。对《奥列斯特》三部曲的这个新的但完全正确的解释,是巴霍分全书中最美妙精彩的地方之一,但它同时证明,巴霍芬至少是像当年的埃斯库罗斯一样地信仰依理逆司神、阿波罗神及雅典娜神,也就是说,他相信这些神在希腊的英雄时代创造了用父权制推翻母权制的奇迹。显然,这种认为宗教是世界历史的决定性杠杆的观点,归根结底必然导致纯粹的神秘主义。所以,仔细研究巴霍芬的这部四开本的大部头著作,乃是一件吃力而绝非始终值得的事情。不过,所有这一④埃斯库罗斯《奥列斯特》三部曲中的《厄默尼德》。一编者注21
1891 年第四版序言 神,则庇护奥列斯特 雅典娜听取了双方的申诉。整个争论点集中地 表现在奥列斯特与依理逆司神的辩论中。奥列斯特的理由是 克丽达 妮斯特拉既杀了自己的丈夫,同时又杀了他的父亲,犯了两重罪。为 什么依理道司神要追究他,而不追究罪行严重得多的她呢?回答是明 确的 "她跟她所杀死的男人没有血缘亲属关系。"① 杀死一个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男人,即使他是那个女凶手的丈 夫,也是可以赎罪的,是跟依理逆司神毫不相干的,她们的职务只是 追究血缘亲属中间的谋杀案件,在这里,按照母权制,杀母是最不可 赎的大罪。这时,阿波罗出来作奥列斯特的辩护人 于是雅典娜就把 问题提交阿雷奥帕格的法官们一一雅典娜的陪审员们一二投票表 主张宣告无罪与主张有罪判刑的票数相等$这时,雅典娜以审判 长的资格,给奥列斯特投了一票,宣告他无罪。父权制战胜了母权制$ "幼辈的神"(依理逆司神自己这样称呼他们)战胜了依理逆司神,后 者终于也同意担任新的职务,转而为新的秩序服务了。 对《奥列斯特》三部曲的这个新的但完全正确的解释,是巴霍芬 全书中最美妙精彩的地方之一,但它同时证明,巴霍芬至少是像当年 的埃斯库罗斯一样地信仰依理逆司神、阿波罗神及雅典娜神$也就是 说,他相信这些神在希腊的英雄时代创造了用父权制推翻母权制的 奇迹。显然,这种认为宗教是世界历史的决定性杠杆的观点,归根结 底必然导致纯粹的神秘主义。所以,仔细研究巴霍芬的这部四开本的 大部头著作,乃是一件吃力而绝非始终值得的事情。不过,所有这一 ①埃斯库罗斯《奥列斯特》三部曲中的《厄默尼德扎一-编者注 21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切并不降低他开辟道路的功绩,他头一个抛弃了关于性关系杂乱的尚未认知的原始状态的空谈,而证明古代经典者作向我们提出了大量的证据,这些证据表明,在希腊人及亚洲人那里,在个体婚制之前,确实存在过这样的状态,即不但一个男子与儿个女子发生性的关系,而且一个女子也与几个男子发生性的关系,都不违反寸俗:他证明,这种习俗在消失的时候留下了一种痕迹,即妇女必须在一定限度内献身于外人,以赎买实行个体婚的权利,因此,世系最初只能依女系即从母亲到母亲来计算,女系的这种唯一有效性,在父亲的身份已经确定或至少已被承认的个体婚制时代,还保存了很久,最后,母亲作为自己子女的唯一确实可靠的亲长的这种最初的地位,便为她们,从而也为所有妇女保证了一种自此以后她们再也没有占据过的票高的社会地位。诚然,巴霍芬并没有这样明确地表述这些论点一一他的神秘主义的观点妨碍他这样做。但是他证明了这些论点,而这在1861年是一个完全的革命。巴霍芬的这部四开本的大部头著作,是用德文写的,即用那时对现代家庭的史前史最不感兴趣的民族的语言写的。因此,他的这本书一直没无闻。1865年在同一领域里出现的巴霍芬的直接后继人,甚至没有听说过他。这个后继人,就是约·弗麦克伦南,他和他的先驱者正好相反。在这里我们所看到的,不是一个天才的神秘主义者,而是一个枯燥无味的法学家,不是诗人的才气横溢的想象,而是出庭的辩护士的振振有词的推论。麦克伦南在古代及近代的许多蒙味民族、野蛮民族、以至文明民族中间,发现了这样一种结婚形式,即新郎必须一个人或者与他的朋友们一起假装用暴力把新娘从她的亲属手里抢过来。这个习俗,应当是较早的一种习俗的遗迹,那时一个部落的男子确实是用22
22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切并不降低他开辟道路的功绩 他头一个抛弃了关于性关系杂乱的 尚未认知的原始状态的空谈,而证明古代经典著作向我们提出了大 量的证据,这些证据表明,在希腊人及亚洲人那里,在个体婚制之前, 确实存在过这样的状态,即不但一个男子与几个女子发生性的关系, 而且一个女子也与几个男子发生性的关系,都不违反习俗 他证明, 这种习俗在消失的时候留下了一种痕迹,即妇女必须在一定限度内 献身于外人,以赎买实行个体婚的权利 因此,世系最初只能依女系 即从母亲到母亲来计算,女系的这种唯一有效性,在父亲的身份已经 确定或至少已被承认的个体婚制时代,还保存了很久,最后,母亲作 为自己子女的唯一确实可靠的亲长的这种最初的地位,便为她们,从 而也为所有妇女保证了一种自此以后她们再也没有占据过的崇高的 社会地位。诚然,巴霍芬并没有这样明确地表述这些论点一一他的神 秘主义的观点妨碍他这样做。但是他证明了这些论点,而这在1861 年是一个完全的革命。 巴霍芬的这部四开本的大部头著作,是用德文写的,即用那时 对现代家庭的史前史最不感兴趣的民族的语言写的。因此,他的这本 书一直涅没无闻。 1865 年在同一领域里出现的巳霍芬的直接后继 人,甚至没有听说过他。 这个后继人,就是约-弗·麦克伦南,他和他的先驱者正好相反。 在这里我们所看到的,不是一个天才的神秘主义者,而是一个枯燥无 昧的法学家,不是诗人的才气横溢的想象,而是出庭的辩护士的振振 有词的推论。麦克伦南在古代及近代的许多蒙昧民族、野蛮民族、以 至文明民族中间,发现了这样一种结婚形式,即新郎必须一个人或者 与他的朋友们一起假装用暴力把新娘从她的亲属手里抢过来。这个 习俗,应当是较阜的一种习俗的遗迹,那时一个部落的男子确实是用
1891年第四版序言暴力到外边从别的部落为自已抢劫妻子。那么这种“抢劫婚姻”是怎样发生的呢?当男子在本部落内可以找到足够的妻子时,是没有任何理由这样做的。不过,我们也常常发现,在不发达的民族中间,有一些集团(在1865年时,还常常把这种集团与部落本身等同起来)禁止内部通婚,因此,男子不得不在本集团以外去娶妻,女子也不得不在本集团以外去找丈夫,而另外有些民族,却又有这样一种习俗,即某一集团的男子只能在自己本集团以内娶妻。麦克伦南把第一种集团叫做外婚制集团,把第二种集团叫做内婚制集团,并且直截了当地虚构出外婚制“部落”与内婚制“部落”的僵硬的对立。虽然他自已对外婚制的研究使他迎面就碰到这样一件事实,即这种对立即使不是在大多数场合,乃至一切场合,它在许多场合都只是存在于他的想象中,可是他仍然把这种对立作为他的整个理论的基础。根据这一说法,外婚制的部落只能从别的部落娶妻,而这在与蒙味时代相适应的各部落之间战争不断的状态下,只有用抢劫的办法才能做到。麦克伦南接着问道:这种外婚制的习俗是从哪单来的呢?他认为血缘亲属关系的观念和血亲婚配的观念与此毫不相干于,因为这些观念只是在很久以后才发展起来的。但在蒙味人中间广泛流行的女孩出生后立即杀死的习俗,则可能与此有关。他说,这种习俗使各个部落内发生男子过剩,其直接后果便必然是几个男子共有一个妻子,即一妻多夫制,由此又造成:人们只知道谁是孩子的母亲而不知道谁是孩子的父亲,于是,亲属关系只能依照女系,而不能依照男系计算,这就是母权制。部落内部妇女缺少一一这种缺少虽然由一妻多夫制所缓和,但并未消除一一的第二个后果,便是一贯地用暴力抢劫别的部落里的妇女。23
1891 年第四版序言 暴力到外边从别的部落为自己抢劫妻子。那么这种"抢劫婚姻"是怎 样发生的呢?当男子在本部落内可以找到足够的妻子时,是没有任何 理由这样做的。不过,我们也常常发现,在不发达的民族中间,有一些 集团(在1865 年时,还常常把这种集团与部落本身等同起来)禁止内 部通婚,因此,男子不得不在本集团以外去娶妻,女子也不得不在本 集团以外去找丈夫$而另外有些民族,却又有这样一种习俗,即某一 集团的男子只能在自己本集团以内娶妻。麦克伦南把第一种集团叫 做外婚制集团,把第二种集团叫做内婚制集团,并且直截了当地虚构 出外婚制"部落"与内婚制"部落"的僵硬的对立。虽然他自己对外婚 制的研究使他迎面就碰到这样一件事实,即这种对立即使不是在大 多数场合,乃至一切场合,它在许多场合都只是存在于他的想象中, 可是他仍然把这种对立作为他的整个理论的基础。根据这一说法,外 婚制的部落只能从别的部落娶妻,而这在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各部 落之间战争不断的状态下,只有用抢劫的办法才能做到。 麦克伦南接着问道:这种外婚制的习俗是从哪里来的呢?他认 为血缘亲属关系的观念和血亲婚配的观念与此毫不相干,因为这些 观念只是在很久以后才发展起来的。但在蒙昧人中间广泛流行的女 孩出生后立即杀死的习俗,则可能与此有关。他说,这种习俗使各个 部落内发生男子过剩,其直接后果便必然是几个男子共有一个妻子, 即一妻多夫制,由此又造成 人们只知道谁是孩子的母亲而不知道谁 是孩子的父亲,于是,亲属关系只能依照女系,而不能依照男系计算, 这就是母权制。部落内部妇女缺少一一这种缺少虽然由一妻多夫制 所缓和,但并未消除一一的第二个后果,便是一贯地用暴力抢劫别的 部落里的妇女。 23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外婚制与一妻多夫制既是起于同一原因一一两性数目的不等,那么我们就应当认为,一切外婚制的种族起初都是一妻多夫制的……因此,我们应当认为不容争辩的是,在外婚制的种族中间,最初的亲属制度乃是仅由母亲方面来认知血缘关系的制度。”(麦克伦南《古代史研究》1886年版。《原始婚姻》第124页)19麦克伦南的功绩就在于他指出了他所谓的外婚制的到处流行及其重大意义。他根本没有发现外婚制集团存在的事实,也完全没有理解这个事实。且不说许多观察者的更早的个别记载一一这些正是麦克伦南的材料来源,莱瑟姆就精确而可靠地叙述过印度马加尔人20的外婚制度(《记述民族学》1859年版),并且说,这种制度曾普遍流行,在各天洲都可见到一一这个地方麦克伦南自已就引用过。而且,我们的摩尔根早在1847年他的关于易洛魁人的通信(发表于《美国评论》杂志上)中,以及1851年在《易洛魁联盟》一书21中,也证明了在这个民族集团里存在着这种制度,并正确地记述了它,可是麦克伦南的辩护士般的头脑,如我们将要看到的,在这个问题上,造成了比巴霍芬的神秘主义想象在母权制方面所造成的更大得多的混乱。麦克伦南的又一个功绩,就在于他认定母权制的世系制度是最初的制度,虽然在这一点上,像他本人后来所承认的那样,巴霍芬已比他先说过了。但即使是在这里,他也没有把问题弄清楚,他经常说到“只依照女系计算的亲属关系(kinshipthroughfemalesonly),并且一直把这个对较早发展阶段说来是正确的用语也应用于较后的一些发展阶段,而在这些发展阶段上,世系和继承权虽然还是只依照女系计算,但亲属关系也依照男子方面来承认和表示了。这是法学家的局限性,法学家创造了一个固定的法律用语,然后就一成不变地把它应用于早已不再适用的情况。24
24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外婚制与一妻多夫制既是起于同一原因一一两性数目的不等,那么我们 就应当认为切外婚制的种族起初都是一妻多夫制的. 因此,我们应当 认为不容争辩的是,在外婚制的种族中间,最初的亲属制度乃是仅由母亲方面 来认知血缘关系的制度。" (麦克伦南《古代史研究))1 886年版。《原始婚姻》第 124 )19 麦克伦南的功绩就在于他指出了他所谓的外婚制的到处流行 及其重大意义。他根本没有发现外婚制集团存在的事实,也完全没 有理解这个事实。且不说许多观察者的更早的个别记载一一这些正 是麦克伦南的材料来源,莱瑟姆就精确而可靠地叙述过印度马加尔 20 的外婚制度(((记述民族学)}1 859年版) ,并且说,这种制度曾普遍 流行,在各大洲都可见到一一这个地方麦克伦南自己就引用过。而 且,我们的摩尔根早在1847年他的关于易洛魁人的通信(发表于《美 国评论》杂志上)中,以及 1851 年在《易洛魁联盟》一书21 中,也证明了 在这个民族集团里存在着这种制度,并正确地记述了它,可是麦克伦 南的辩护士般的头脑,如我们将要看到的,在这个问题上,造成了比 巴霍芬的神秘主义想象在母权制方面所造成的更大得多的混乱。麦 克伦南的又一个功绩,就在于他认定母权制的世系制度是最初的制 度,虽然在这一点上,像他本人后来所承认的那样,巴霍芬已比他先 说过了。但即使是在这里,他也没有把问题弄清楚,他经常说到"只依 照女系计算的亲属关系" (kinship through females only) ,并且一直 把这个对较早发展阶段说来是正确的用语也应用于较后的一些发展 阶段,而在这些发展阶段上,世系和继承权虽然还是只依照女系计 算,但亲属关系也依照男子方面来承认和表示了。这是法学家的局限 性,法学家创造了一个固定的法律用语,然后就一成不变地把它应用 于早已不再适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