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存一部分自然环境资源的本来面目,为 人类观察研究自然界的发展演化规律和人类对环 境资源的影响提供依据。至今为止,人类对自然 界的演化方面仍然所知甚少,尚有无数的秘密等 待人类的发现。这些特殊区域就是秘密隐藏的场 所。天然的环境资源可以告诉人类最原始的和谐 是如何保持并得以发展的,也为人类研究自身行 为对环境的影响提供参照
(1)保存一部分自然环境资源的本来面目,为 人类观察研究自然界的发展演化规律和人类对环 境资源的影响提供依据。至今为止,人类对自然 界的演化方面仍然所知甚少,尚有无数的秘密等 待人类的发现。这些特殊区域就是秘密隐藏的场 所。天然的环境资源可以告诉人类最原始的和谐 是如何保持并得以发展的,也为人类研究自身行 为对环境的影响提供参照
(2)提高环境的舒适度,满足人类的精神享受 特殊区域的天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为人类保留了精 神的家园,保留了人与自然、人与特殊的历史文 化进行交流的领地。为人类精神的舒展提供了机 会和条件。这是人类不可或缺的生活的一部分 (3)特殊区域本身也具有维护生物圈平衡、改善 区域质量的作用。特殊区域具有保持水土、涵养 水源、调节气候、改善人类生活环境,促进农业 生产的生态效能,可以显著改善区域性的环境
(2)提高环境的舒适度,满足人类的精神享受。 特殊区域的天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为人类保留了精 神的家园,保留了人与自然、人与特殊的历史文 化进行交流的领地。为人类精神的舒展提供了机 会和条件。这是人类不可或缺的生活的一部分。 (3)特殊区域本身也具有维护生物圈平衡、改善 区域质量的作用。特殊区域具有保持水土、涵养 水源、调节气候、改善人类生活环境,促进农业 生产的生态效能,可以显著改善区域性的环境
二、生态保护法的概念 生态保护法,是指因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因 保护管理建设特殊区域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由一般立法中的特殊规定和专门立法组成 的一类法律规范的总体。 由于生态保护法调整对象的特殊性,所以,法 律保护更为严格,法律管理程序更为复杂;管理 机构的设置也具特殊性
二、生态保护法的概念 生态保护法,是指因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因 保护管理建设特殊区域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由一般立法中的特殊规定和专门立法组成 的一类法律规范的总体。 由于生态保护法调整对象的特殊性,所以,法 律保护更为严格,法律管理程序更为复杂;管理 机构的设置也具特殊性
三、生态保护法的体系 目前,我国生态保护的法律主要包括对野生动植物保 护、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管理两方面。其具体法律 规范有: 1998年11月制定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及1992年国 务院制定《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3年制定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4年国务院制定 《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1982年颁布《文物保护法》(1991年6月修改)、1989年 国务院制定《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1992年国务院 制定《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1989年颁布《城市规划 法》, 1992年5月国务院制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制定《城 市绿化条例》等,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
三、生态保护法的体系 目前,我国生态保护的法律主要包括对野生动植物保 护、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管理两方面。其具体法律 规范有: 1998年11月制定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及1992年国 务院制定《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3年制定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4年国务院制定 《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1982年颁布《文物保护法》(1991年6月修改)、1989年 国务院制定《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1992年国务院 制定《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1989年颁布《城市规划 法》,1992年5月国务院制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制定《城 市绿化条例》等,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
第二节 野生动物保护法 野生动物保护的概念 在一般意义上,野生动物是指非人工驯养、在 自然状态下生存的各种动物,包括哺乳类动物、 鸟类、爬行动物、两栖动物、鱼类、软体动物、 昆虫、腔肠动物以及其他动物
第二节 野生动物保护法 一、野生动物保护的概念 在一般意义上,野生动物是指非人工驯养、在 自然状态下生存的各种动物,包括哺乳类动物、 鸟类、爬行动物、两栖动物、鱼类、软体动物、 昆虫、腔肠动物以及其他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