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涉外服务贸易管理制度 ■第一节涉外服务贸易及其管理方式 ■第二节 涉外服务贸易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我国对若干类型涉外服务贸易的 管理
第三章 涉外服务贸易管理制度 ◼ 第一节 涉外服务贸易及其管理方式 ◼ 第二节 涉外服务贸易管理的基本原则 ◼ 第三节 我国对若干类型涉外服务贸易的 管理
第一节涉外服务贸易及其管理 方式 ■ 一、 涉外服务贸易的概念 跨越国界的服务贸易,从一国角度而言是服务 的进出口。 ■特点: ■ 1、生产与消费同时发生,服务很少有可能被 再转让。 ■ 2、交易对象为无形物,服务提供者的素质决 定服务的质量。 ■3、需要供需双方的直接接触
第一节 涉外服务贸易及其管理 方式 ◼ 一、涉外服务贸易的概念 ◼ 跨越国界的服务贸易,从一国角度而言是服务 的进出口。 ◼ 特点: ◼ 1、生产与消费同时发生,服务很少有可能被 再转让。 ◼ 2、交易对象为无形物,服务提供者的素质决 定服务的质量。 ◼ 3、需要供需双方的直接接触
第一节涉外服务贸易及其管理 方式 ■二、 涉外服务贸易的管理机构及管理方式 (一)管理机构:外经贸部 (二)管理方式 限制、禁止的国际服务贸易 ■ 1、国家垄断的行业 ■2、直接限制 ■3、间接限制
第一节 涉外服务贸易及其管理 方式 ◼ 二、涉外服务贸易的管理机构及管理方式 ◼ (一)管理机构:外经贸部 ◼ (二)管理方式 ◼ 限制、禁止的国际服务贸易 ◼ 1、国家垄断的行业 ◼ 2、直接限制 ◼ 3、间接限制
第二节涉外服务贸易管理的基 本原则 ■ 一、最惠国待遇原则 1、适用的领域是“本协定所涉及的任何措 施” ■ 2、受惠对象是服务的提供者。 ■3、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具有普遍性。 ■4、需有第三国作为参照国家 ■5、适用于服务贸易的各个部门。 ■6、有例外情况
第二节 涉外服务贸易管理的基 本原则 ◼ 一、最惠国待遇原则 ◼ 1、适用的领域是“本协定所涉及的任何措 施”。 ◼ 2、受惠对象是服务的提供者。 ◼ 3、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具有普遍性。 ◼ 4、需有第三国作为参照国家 ◼ 5、适用于服务贸易的各个部门。 ◼ 6、有例外情况
第二节涉外服务贸易管理的基 本原则 ■二、国民待遇原则 (一)内容: ■1、属于特别承诺的义务 ■2、更注重效果而不是形式 ■ (二)国民待遇与市场准入的关系 ■ 什么是市场准入:类似于货物贸易中的 关税,控制贸易的流向、流量
第二节 涉外服务贸易管理的基 本原则 ◼ 二、国民待遇原则 ◼ (一)内容: ◼ 1、属于特别承诺的义务 ◼ 2、更注重效果而不是形式 ◼ (二)国民待遇与市场准入的关系 ◼ 什么是市场准入:类似于货物贸易中的 关税,控制贸易的流向、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