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户口簿上的出生日期是1990年3月18日, 而医院的出生证明记载的日期是1990年2月4 日,请问甲的民事权利能力自何时开始?
❖ 甲户口簿上的出生日期是1990年3月18日, 而医院的出生证明记载的日期是1990年2月4 日,请问甲的民事权利能力自何时开始?
《民法总则》第15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 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 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 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 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 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 《民法总则》第15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 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 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 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 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 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②未出生胎儿的特殊保护 ÷案例1:夫甲因病死亡,遗留财产价值5000万元 但未留遗嘱。其法定继承人有遗孀乙、甲之父母 丁与戊。甲之遗产于其死亡后2个月,进行了分割: 但甲死亡时,乙已身怀六甲,且在3个月后,乙平 安产下一子丙。问:遗产如何分配? 案例2:甲妇身怀胎儿乙期间,因丙医院过失,甲、 乙均感染TPP病毒,乙因此畸形。问:谁有权向 医院主张赔偿?
②未出生胎儿的特殊保护 ❖ 案例1:夫甲因病死亡,遗留财产价值5000万元, 但未留遗嘱。其法定继承人有遗孀乙、甲之父母 丁与戊。甲之遗产于其死亡后2个月,进行了分割。 但甲死亡时,乙已身怀六甲,且在3个月后,乙平 安产下一子丙。问:遗产如何分配? ❖ 案例2:甲妇身怀胎儿乙期间,因丙医院过失,甲、 乙均感染TPP病毒,乙因此畸形。问:谁有权向 医院主张赔偿?
对胎儿保护的立法模式: 1、个别保护主义 《法国民法典》第725条:继承、受遗赠 《德国民法典》第1923条第2款:继承,第1912条:保佐, 侵权保护 ÷《日本民法典》第721条:基于不法行为的损害赔偿请求 权;第886条、965条:继承、受遗赠。 ·2、总括保护主义 《瑞士民法典》第31条第2款:子女,只要出生时尚生存, 出生前即具有权利能力。 台湾地区“民法”第7条:胎儿以将来非死产为限,关于 其个人利益保护,视为即已出生
对胎儿保护的立法模式: ❖ 1、个别保护主义 ❖ 《法国民法典》第725条:继承、受遗赠 ❖ 《德国民法典》第1923条第2款:继承,第1912条:保佐, 侵权保护 ❖ 《日本民法典》第721条:基于不法行为的损害赔偿请求 权;第886条、965条:继承、受遗赠。 ❖ 2、总括保护主义 ❖ 《瑞士民法典》第31条第2款:子女,只要出生时尚生存, 出生前即具有权利能力。 ❖ 台湾地区“民法”第7条:胎儿以将来非死产为限,关于 其个人利益保护,视为即已出生
,《继承法》第28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 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 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民法总则》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 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 不存在
❖ 《继承法》第28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 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 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民法总则》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 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 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