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 。(2)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除少量低价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登记手册》的 外,必须在报关单备案栏目填报《登记手册》的12位编号。 备案号长度为12位,其中第1位是标记代码。备案号的标记代码必须与 “贸易方式”及“征免性质”栏目相协调。 。A一一备料, 。B一一来料加工, 。C一一进料加工, 。D一一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 ●Z一一征免税证明;
●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 (1)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 ● (2)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除少量低价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登记手册》的 外,必须在报关单备案栏目填报《登记手册》的12位编号。 ● 备案号长度为12位,其中第1位是标记代码。备案号的标记代码必须与 “贸易方式”及“征免性质”栏目相协调。 ● A——备料, ● B——来料加工, ● C——进料加工, ● D——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 ● Z——征免税证明;
。H一一出入出口加工区的保税货物的电子帐册, 。Y一一原产地证书代码。 ● 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进口报关单填 报《征免税证明》编号,出口报关单填报《登记手册》编号。 。(3)凡涉及减免税备案审批的报关单,本栏目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不得 为空。 。(4)出入出口加工区的保税货物,应填报标记代码为“”的电子账册备案号, 出入出口加工区的征免税货物、物品,应填报标记代码为“H”、第六位为“D” 的电子账册备案号
● H——出入出口加工区的保税货物的电子帐册, ● Y——原产地证书代码。 ● 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进口报关单填 报《征免税证明》编号,出口报关单填报《登记手册》编号。 ● (3)凡涉及减免税备案审批的报关单,本栏目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不得 为空。 ● (4)出入出口加工区的保税货物,应填报标记代码为“H”的电子账册备案号, 出入出口加工区的征免税货物、物品,应填报标记代码为“H”、第六位为“D” 的电子账册备案号
。(5)使用异地直接报关分册和异地深加工结转出口分册和异地口岸报关的,本 栏目填报分册号: ● 使用直接报关分册和本地深加工结转出口分册限制在本地口岸报关的,本栏 目填报总册号。 。(6)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香港、澳门CEPA项下的进口货物,填报 Y”+“1位原产地证书编号”;否则不填。 (7)对减免税设备及加工贸易设备之间的结转,转入和转出企业分别填制进出 口报关单,在报关单“备案号”栏目分别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征免税证明编 号或免予填报。 。(8)无备案审批文件的报关单,本栏目免予填报
● (5)使用异地直接报关分册和异地深加工结转出口分册和异地口岸报关的,本 栏目填报分册号; ● 使用直接报关分册和本地深加工结转出口分册限制在本地口岸报关的,本栏 目填报总册号。 ● (6)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香港、澳门CEPA项下的进口货物,填报 “Y”+“11位原产地证书编号”;否则不填。 ● (7)对减免税设备及加工贸易设备之间的结转,转入和转出企业分别填制进出 口报关单,在报关单“备案号”栏目分别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征免税证明编 号或免予填报。 ● (8)无备案审批文件的报关单,本栏目免予填报
五、进口日期/出口日期 进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本栏目填报的日 期必须与相应的运输工具进境日期一致。 出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 本栏目供海关打印报关单证明联用,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均免予填报。 ● ●
● 五、进口日期/出口日期 ● 进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本栏目填报的日 期必须与相应的运输工具进境日期一致。 ● 出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 ● 本栏目供海关打印报关单证明联用,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均免予填报。 ● ●
。 1、在H883/ED通关系统中,本栏目为 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 ● 如:05.08.25 ● 2、在H2000通关系统中,本栏目为 8位数字,顺序为年(4位)、月(2位)、 日(2位)。 ● 如:2005.08.25
● 1、在H883/EDI通关系统中,本栏目为 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 ● 如:05.08.25 ● 2、在H2000通关系统中,本栏目为 8位数字,顺序为年(4位)、月(2位)、 日(2位)。 ● 如:2005.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