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纸质证照的总场景目标。(责任单位:各区、各部门、市大数据中心。完成时间:2018年12月) 3.完善统一电子证照库。对统一电子证照库进行升级完善,强化电子证照接入和管理能力,优化安 全架构。完成本市统一电子证照库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推进本市电子证照照面信息向国家政务 服务平台汇聚,并实现电子证照跨省市调用。(责任部门:市大数据中心。完成时间:2018年10月) 4.升级改造电子签章系统。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升级改造电子签章系统,实现电子印章使用、 验证等环节统一管理。对接本市统一电子证照库,为电子证照制发和应用提供用章签署功能,确保电子 证照来源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签署行为的不可否认性。(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大数据中心。 完成时间:2018年10月) 制作电子证照模板。根据证照照面信息库每一类证照样式,制作电子证照模板;委托电子印章制 作单位根据每一种印章图案,制作电子印章。(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各区、各部门。完成时间:2019 年12月) 6.对接制发证,实现证照完整归集和实时更新。各区、各部门针对本单位制发的每一类证照,选定 制发证模式并制定系统对接方案,开展相关业务系统与统一电子证照库的技术对接,实现新增纸质证照 与电子证照同步制发,并将相关业务系统中的历史存量数据归集至统一电子证照库,确保每一类证照完 整归集。建立电子证照同步更新机制,一旦证照状态和内容发生变更,同步更新至统一电子证照库,确 保数据准确无误。(责任单位:各区、各部门、市大数据中心。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7.优先完成一批高频证照归集。各相关部门优先完成一批高频电子证照(见附表)制作与完整归 集。(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市大数据中心。完成时间:2018年12月) (三)制度规范建设 制定电子证照管理办法。细化电子证照管理部门、制发部门、应用部门的职责,明确电子证照制 发、应用、维护、安全监督等环节的具体管理要求,制定《上海市电子证照管理办法》,为电子证照库建设 和应用提供制度保障。(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市大数据中心。完成时间:2018年11 2.完善电子证照技术规范。对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章相关标准规范, 完善《上海市电子证照库建设技术标准》等,确保本市电子证照能对上兼容、跨省互认,为各区、各部门开 展系统对接提供规范指引。(责任部门:市大数据中心、市标准化管理部门。完成时间:2018年9月) 四、职责分工 市政府办公厅是本市电子证照的综合管理部门,在市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框 架内,建立健全管理和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定期开展督査和通报。市大数据中心是统 电子证照库建设主体,承担系统建设、应用对接等工作。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加强信息化工作统筹, 推进全市电子印章建设与应用。市标准化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电子证照标准规范。电子政务项目审 批部门负责加快电子证照相关项目审批。市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相关经费 各区、各部门是电子证照的制发主体和应用主体,根据全市标准规范和统一部署,加强电子证照工 作的组织领导,按时完成电子证照制作、归集和应用等工作任务。 附件:2018年电子证照应用试点工作计划 附件 2018年电子证照应用试点工作计划 电子证照应用试点工作主要是选取部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场景,通过“一网通办”在线服务平台、市 区两级实体办事窗口、公安机关派出所,开展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出生医学证明、营业执照4类证照免 (2018年第21期)
代纸质证照的总场景目标.(责任单位:各区、各部门、市大数据中心.完成时间:2018年12月) 3.完善统一电子证照库.对统一电子证照库进行升级完善,强化电子证照接入和管理能力,优化安 全架构.完成本市统一电子证照库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推进本市电子证照照面信息向国家政务 服务平台汇聚,并实现电子证照跨省市调用.(责任部门:市大数据中心.完成时间:2018年10月) 4.升级改造电子签章系统.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升级改造电子签章系统,实现电子印章使用、 验证等环节统一管理.对接本市统一电子证照库,为电子证照制发和应用提供用章签署功能,确保电子 证照来源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签署行为的不可否认性.(责任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大数据中心. 完成时间:2018年10月) 5.制作电子证照模板.根据证照照面信息库每一类证照样式,制作电子证照模板;委托电子印章制 作单位根据每一种印章图案,制作电子印章.(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各区、各部门.完成时间:2019 年12月) 6.对接制发证,实现证照完整归集和实时更新.各区、各部门针对本单位制发的每一类证照,选定 制发证模式并制定系统对接方案,开展相关业务系统与统一电子证照库的技术对接,实现新增纸质证照 与电子证照同步制发,并将相关业务系统中的历史存量数据归集至统一电子证照库,确保每一类证照完 整归集.建立电子证照同步更新机制,一旦证照状态和内容发生变更,同步更新至统一电子证照库,确 保数据准确无误.(责任单位:各区、各部门、市大数据中心.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7.优先完成一批高频证照归集.各相关部门优先完成一批高频电子证照(见附表)制作与完整归 集.(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市大数据中心.完成时间:2018年12月) (三)制度规范建设 1.制定电子证照管理办法.细化电子证照管理部门、制发部门、应用部门的职责,明确电子证照制 发、应用、维护、安全监督等环节的具体管理要求,制定«上海市电子证照管理办法»,为电子证照库建设 和应用提供制度保障.(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市大数据中心.完成时间:2018年11 月) 2.完善电子证照技术规范.对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章相关标准规范, 完善«上海市电子证照库建设技术标准»等,确保本市电子证照能对上兼容、跨省互认,为各区、各部门开 展系统对接提供规范指引.(责任部门:市大数据中心、市标准化管理部门.完成时间:2018年9月) 四、职责分工 市政府办公厅是本市电子证照的综合管理部门,在市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框 架内,建立健全管理和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定期开展督查和通报.市大数据中心是统 一电子证照库建设主体,承担系统建设、应用对接等工作.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加强信息化工作统筹, 推进全市电子印章建设与应用.市标准化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电子证照标准规范.电子政务项目审 批部门负责加快电子证照相关项目审批.市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相关经费. 各区、各部门是电子证照的制发主体和应用主体,根据全市标准规范和统一部署,加强电子证照工 作的组织领导,按时完成电子证照制作、归集和应用等工作任务. 附件:2018年电子证照应用试点工作计划 附件 2018年电子证照应用试点工作计划 电子证照应用试点工作主要是选取部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场景,通过“一网通办”在线服务平台、市 区两级实体办事窗口、公安机关派出所,开展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出生医学证明、营业执照4类证照免 (2018年第21期) — 11 —
交应用试点,并完成一批高频证照的完整归集,实现高频证照的电子亮证。试点工作任务如下: 1.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证照免交应用场景 试点证照类型 业务单位 涉及事项名称 市人力资源社会 入驻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所有个人事项 保障局(87项) 婚姻登记档案査询 独生子女证档案查询 知青上山下乡档案查询 知青返城档案查询 市档案局(10项)知青子女入户档案查询 再生育子女审批档案查询 工伤认定档案查询 学籍档案查询 兵役档案查询 居民身份证 复员退伍军人档案查询 受理再生育子女申请 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 办理《来沪人员生育情况证明》 办理《上海市生育登记单》 打印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 市卫生计生委(11 申办《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记帐通知单》 项) 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换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补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注销和退回 申领年老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办理《来沪人员生育情况证明》 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市卫生计生委 上海市居住证 换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项) 补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注销和退回 市卫生计生委办理《上海市生育登记单》 出生医学证明 (6项) 办理《来沪人员生育情况证明》 (2018年第21期)
交应用试点,并完成一批高频证照的完整归集,实现高频证照的电子亮证.试点工作任务如下: 1.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证照免交应用场景 试点证照类型 业务单位 涉及事项名称 居民身份证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障局(87项) 入驻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所有个人事项 市档案局(10项) 婚姻登记档案查询 独生子女证档案查询 知青上山下乡档案查询 知青返城档案查询 知青子女入户档案查询 再生育子女审批档案查询 工伤认定档案查询 学籍档案查询 兵役档案查询 复员退伍军人档案查询 市卫生计生委(11 项) 受理再生育子女申请 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 办理«来沪人员生育情况证明» 办理«上海市生育登记单» 打印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 申办«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记帐通知单» 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换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补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注销和退回 申领年老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上海市居住证 市 卫 生 计 生 委 (5项) 办理«来沪人员生育情况证明» 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换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补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注销和退回 出生医学证明 市 卫 生 计 生 委 (6项) 办理«上海市生育登记单» 办理«来沪人员生育情况证明» — 12 — (2018年第2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