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开营改增业务操作指引 才属于非经营活动,不缴纳增值税,非本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 雇主提供的服务,属于应税行为,应照章缴纳增值税。 (二)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服务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应限定为其提供的 职务性服务,即取得工资范围内的服务。 前文介绍了员工应当具备哪些条件,但并不是说只要具备了员工的条件,对员 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所有服务都不征税。例如,员工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本 单位使用收取房租、员工利用自己的交通工具为本单位运输货物收取运费、员工将 自有资金贷给本单位使用收取利息等,如果不对这些情形征税,显然与增值税立法 精神不符,也相对于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公平,因此,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 非经营活动应仅限于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取得工资的职务性服务,员工向用 人单位或雇主提供与工作(职务)无关的服务,凡属于《注释》范围的,仍应当征 收增值税。 【政策主要变化点】 将“非经营活动”中“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 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改为 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原 因是: (一)行政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 费的行为,本身就是在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因此,无须赘述。 (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取主体包括国务院所属部门、地方政府 及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行政单位收取政府性基金和行政 事业性收费的行为是政府行为,属于非经营活动,无须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而行政 单位以外的单位收取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行为,应纳入税收管理范围,但 同时考虑到其收费行为是代行政府职能,因此应给予免税的政策,具体免税条款体现 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以下称《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 一条第(十三)项“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 规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将“提供应税服务”修改为“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强调是员工提供的职 务性服务,员工有偿提供非职务性服务属于应税行为。具体原因在政策解读中已经说 明,不再赘述。 【相关知识 、政府性基金 《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 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
才属于非经营活动, 不缴纳增值税, 非本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 雇主提供的服务, 属于应税行为, 应照章缴纳增值税。 (二) 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服务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应限定为其提供的 职务性服务, 即取得工资范围内的服务。 前文介绍了员工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但并不是说只要具备了员工的条件, 对员 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所有服务都不征税。 例如, 员工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本 单位使用收取房租、 员工利用自己的交通工具为本单位运输货物收取运费、 员工将 自有资金贷给本单位使用收取利息等, 如果不对这些情形征税, 显然与增值税立法 精神不符, 也相对于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公平, 因此, 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 非经营活动应仅限于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取得工资的职务性服务, 员工向用 人单位或雇主提供与工作 (职务) 无关的服务, 凡属于 《注释》 范围的, 仍应当征 收增值税。 【政策主要变化点】 一、 将 “非经营活动” 中 “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为履行 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 改为 “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主要原 因是: (一) 行政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 费的行为, 本身就是在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因此, 无须赘述。 (二) 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取主体包括国务院所属部门、 地方政府 及政府部门、 事业单位和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 行政单位收取政府性基金和行政 事业性收费的行为是政府行为, 属于非经营活动, 无须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 而行政 单位以外的单位收取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行为, 应纳入税收管理范围, 但 同时考虑到其收费行为是代行政府职能, 因此应给予免税的政策, 具体免税条款体现 在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以下称 《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第 一条第 (十三) 项 “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 《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条 规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 将 “提供应税服务” 修改为 “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强调是员工提供的职 务性服务, 员工有偿提供非职务性服务属于应税行为。 具体原因在政策解读中已经说 明, 不再赘述。 【相关知识】 一、 政府性基金 《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规定: 政府性基金, 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 部门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文件规定, 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 22 全面推开营改增业务操作指引
2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解读 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 资金。 本条规定的属于非经营活动的政府性基金,必须是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 府性基金。例如:铁路建设基金、民航发展基金、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 费等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 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 中,向特定对象收取的费用 本条规定的属于非经营活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是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 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例如: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商标注册收费、银行业监管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等。 第十一条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解读】 本条是对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中有偿的具体解释。 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何为“其他经济利益”?为便于理解,下面以案例形式介绍其他经济利益的 范围。 案例2.1-1: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A.A公司将房屋与B公司土地交换。 B.C银行将房屋出租给D饭店,而D饭店长期不付租金,后经双方协商,由银 行在饭店就餐抵账。 C.E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F建筑工程公司建造房屋,双方在结算价款时,房地 产企业将若干套房屋给建筑公司冲抵工程款。 D.H运输公司与I汽车修理公司商订,H运输公司为I汽车修理公司免费提供运 输服务,I汽车修理公司为其免费提供汽车维修作为回报。 分析 本案例A中,A公司将不动产换取了B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此时虽没有取得货 币,但相对于A公司而言,其取得了B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同样B公司也是以土地 为代价换取了A公司房屋所有权,这里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就是其他经济 利益。 本案例B中,C银行将房屋出租给D饭店,而D饭店长期不付租金,后经双方
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 向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 资金。 本条规定的属于非经营活动的政府性基金, 必须是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 府性基金。 例如: 铁路建设基金、 民航发展基金、 地方教育附加、 文化事业建设 费等。 二、 行政事业性收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规定: 行政事业性收费, 是指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 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依照国务 院规定程序批准, 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 以及在向公民、 法人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 中, 向特定对象收取的费用。 本条规定的属于非经营活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必须是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 府及其财政、 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例如: 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商标注册收费、 银行业监管费、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等。 第十一条 有偿, 是指取得货币、 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解读】 本条是对有偿提供服务、 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中有偿的具体解释。 有偿, 是指取得货币、 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何为 “其他经济利益”? 为便于理解, 下面以案例形式介绍其他经济利益的 范围。 案例 2 1-1: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A A 公司将房屋与 B 公司土地交换。 B C 银行将房屋出租给 D 饭店, 而 D 饭店长期不付租金, 后经双方协商, 由银 行在饭店就餐抵账。 C E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 F 建筑工程公司建造房屋, 双方在结算价款时, 房地 产企业将若干套房屋给建筑公司冲抵工程款。 D H 运输公司与 I 汽车修理公司商订, H 运输公司为 I 汽车修理公司免费提供运 输服务, I 汽车修理公司为其免费提供汽车维修作为回报。 分析: 本案例 A 中, A 公司将不动产换取了 B 公司的土地使用权, 此时虽没有取得货 币, 但相对于 A 公司而言, 其取得了 B 公司的土地使用权; 同样 B 公司也是以土地 为代价换取了 A 公司房屋所有权, 这里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就是其他经济 利益。 本案例 B 中, C 银行将房屋出租给 D 饭店, 而 D 饭店长期不付租金, 后经双方 2 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解读 23
全面推开营改增业务操作指引 协商,由银行在饭店就餐抵账,对C银行而言,出租房屋取得的是免费接受餐饮服 务;对D饭店而言,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是免费使用房屋。这两者都涉及饮食服务 和房屋出租等,也属其他经济利益,因此都应征收增值税。 本案例C中,看上去没有资金往来,但实际上E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好处是 接受了F建筑工程公司的建筑劳务,同样F建筑工程公司获得了房屋所有权,双方都 取得了经济利益,因此也应当缴纳增值税。 本案例D中,H运输公司与I汽车修理公司商订,H运输公司为I汽车修理公 司免费提供运输服务,Ⅰ汽车修理公司为其免费提供汽车维修作为回报。这里运输 服务和汽车维修都属于其他经济利益,因此对H公司提供的运输服务应征收增 值税。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对其他经济利益的概念有比较深入的理解,其他经济利益是 指非货币、货物形式的收益,具体包括无形资产(包括特许权)、股权投资、不准备 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服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政策主要变化点】 本条与《原试点实施办法》相比,无变化。 第十二条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 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二)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三)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 资产。 (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 动产。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读】 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是关于判定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原则的 规定 理解这两条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把握
协商, 由银行在饭店就餐抵账, 对 C 银行而言, 出租房屋取得的是免费接受餐饮服 务; 对 D 饭店而言, 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是免费使用房屋。 这两者都涉及饮食服务 和房屋出租等, 也属其他经济利益, 因此都应征收增值税。 本案例 C 中, 看上去没有资金往来, 但实际上 E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好处是 接受了 F 建筑工程公司的建筑劳务, 同样 F 建筑工程公司获得了房屋所有权, 双方都 取得了经济利益, 因此也应当缴纳增值税。 本案例 D 中, H 运输公司与 I 汽车修理公司商订, H 运输公司为 I 汽车修理公 司免费提供运输服务, I 汽车修理公司为其免费提供汽车维修作为回报。 这里运输 服务和汽车维修都属于其他经济利益, 因此对 H 公司提供的运输服务应征收增 值税。 通过这个案例, 可以对其他经济利益的概念有比较深入的理解, 其他经济利益是 指非货币、 货物形式的收益, 具体包括无形资产 (包括特许权)、 股权投资、 不准备 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 服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政策主要变化点】 本条与 《原试点实施办法》 相比, 无变化。 第十二条 在境内销售服务、 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是指: (一) 服务 (租赁不动产除外) 或者无形资产 (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 的销 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二) 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三) 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四)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二)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 资产。 (三)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 动产。 (四)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读】 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是关于判定境内销售服务、 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原则的 规定。 理解这两条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把握: 24 全面推开营改增业务操作指引
2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解读 关于境内销售服务的判定原则 (一)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服务(不含租赁不动产)属于在境内销售服 务,即属人原则。 也就是说,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服务(不含租赁不动产),无论服务购买 方为境内单位或者个人还是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无论服务发生在境内还是境外,都属 于在境内销售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未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不含租赁不动产),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 对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来说,其销售的服务(不含租赁不动产)在以下两种情 况下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应照章缴纳增值税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完全在境内发生的服务,属于在 境内销售服务。例如:境外某一工程公司到境内给境内某单位提供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未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于在境内销售服务。例如:境外一咨询公司与境内某一公司签订咨询合同,就这家境 内公司开拓境内、境外市场进行实地调硏并提出合理化管理建议,境外咨询公司提供 的咨询服务同时在境内和境外发生,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 (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服务(不含租赁不动产),属于下列情形的,不 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不缴纳增值税: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外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服务。例如,美国一咨询公司为 德国一公司提供咨询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例如, 境内个人出境旅游时的餐饮、住宿服务。 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例 如,境外汽车租赁公司向赴境外旅游的中国居民出租小汽车供其在境外自驾游。 (四)境内租赁不动产的判定原则。 只要所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无论出租方是否为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无论承租方 是否为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均属于在境内租赁不动产。例如,英国一公司将其拥有的 我国境内一处办公楼出租给韩国一公司。 、关于境内销售无形资产的判定原则 (一)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无形资产(不含自然资源使用权)属于在境内 销售无形资产,即属人原则。 也就是说,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无形资产(不含自然资源使用权),无论 购买方为境内单位或者个人还是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无论无形资产是否在境内使用, 都属于在境内销售无形资产
一、 关于境内销售服务的判定原则 (一) 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服务 (不含租赁不动产) 属于在境内销售服 务, 即属人原则。 也就是说, 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服务 (不含租赁不动产), 无论服务购买 方为境内单位或者个人还是境外单位或者个人, 无论服务发生在境内还是境外, 都属 于在境内销售服务。 (二)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未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不含租赁不动产), 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 对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来说, 其销售的服务 (不含租赁不动产) 在以下两种情 况下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 应照章缴纳增值税: 1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完全在境内发生的服务, 属于在 境内销售服务。 例如: 境外某一工程公司到境内给境内某单位提供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2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未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属 于在境内销售服务。 例如: 境外一咨询公司与境内某一公司签订咨询合同, 就这家境 内公司开拓境内、 境外市场进行实地调研并提出合理化管理建议, 境外咨询公司提供 的咨询服务同时在境内和境外发生, 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 (三)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服务 (不含租赁不动产), 属于下列情形的, 不 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 不缴纳增值税: 1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外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服务。 例如, 美国一咨询公司为 德国一公司提供咨询服务。 2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例如, 境内个人出境旅游时的餐饮、 住宿服务。 3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例 如, 境外汽车租赁公司向赴境外旅游的中国居民出租小汽车供其在境外自驾游。 (四) 境内租赁不动产的判定原则。 只要所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无论出租方是否为境内单位或者个人, 无论承租方 是否为境内单位或者个人, 均属于在境内租赁不动产。 例如, 英国一公司将其拥有的 我国境内一处办公楼出租给韩国一公司。 二、 关于境内销售无形资产的判定原则 (一) 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无形资产 (不含自然资源使用权) 属于在境内 销售无形资产, 即属人原则。 也就是说, 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无形资产 (不含自然资源使用权), 无论 购买方为境内单位或者个人还是境外单位或者个人, 无论无形资产是否在境内使用, 都属于在境内销售无形资产。 2 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解读 25
全面推开营改增业务操作指引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未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 产(不含自然资源使用权),属于在境内销售无形资产。 对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来说,其销售的无形资产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属于在境内销 售无形资产,应照章缴纳增值税: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完全在境内使用的无形资产, 属于在境内销售无形资产。例如:境外A公司向境内B公司转让A公司在境内的连 锁经营权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未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属于在境内销售无形资产。例如:境外C公司向境内D公司转让一项专利技术,该 技术同时用于D公司在境内和境外的生产线。 (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无形资产(不含自然资源使用权),属于下列情 形的,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无形资产,不缴纳增值税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外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无形资产(不含自然资源使用 权)。例如,美国一公司向德国一公司转让一项非专利技术。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例 如,境外E公司向境内F公司转让一项专用于F公司所属印度子公司在印度生产线 上的专利技术。 (四)境内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判定原则。 只要所销售的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无论销售方或购买方是否为境 内单位或者个人,均属于在境内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例如,法国一公司将其拥有的 我国境内一处矿产的探矿权转让给一家境内公司 、关于境内销售不动产的判定原则 只要所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无论销售方或购买方是否为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均 属于在境内销售不动产。例如,意大利一公司将其在深圳拥有的一处办公楼销售给另 家意大利公司。 【政策主要变化点】 与《原试点实施办法》相比,增加了此次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服务、无形 资产和不动产境内外划分的判定原则。 第十四条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 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 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未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 产 (不含自然资源使用权), 属于在境内销售无形资产。 对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来说, 其销售的无形资产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属于在境内销 售无形资产, 应照章缴纳增值税: 1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完全在境内使用的无形资产, 属于在境内销售无形资产。 例如: 境外 A 公司向境内 B 公司转让 A 公司在境内的连 锁经营权。 2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未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属于在境内销售无形资产。 例如: 境外 C 公司向境内 D 公司转让一项专利技术, 该 技术同时用于 D 公司在境内和境外的生产线。 (三)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无形资产 (不含自然资源使用权), 属于下列情 形的, 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无形资产, 不缴纳增值税: 1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外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无形资产 (不含自然资源使用 权)。 例如, 美国一公司向德国一公司转让一项非专利技术。 2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例 如, 境外 E 公司向境内 F 公司转让一项专用于 F 公司所属印度子公司在印度生产线 上的专利技术。 (四) 境内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判定原则。 只要所销售的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无论销售方或购买方是否为境 内单位或者个人, 均属于在境内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 例如, 法国一公司将其拥有的 我国境内一处矿产的探矿权转让给一家境内公司。 三、 关于境内销售不动产的判定原则 只要所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 无论销售方或购买方是否为境内单位或者个人, 均 属于在境内销售不动产。 例如, 意大利一公司将其在深圳拥有的一处办公楼销售给另 一家意大利公司。 【政策主要变化点】 与 《原试点实施办法》 相比, 增加了此次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服务、 无形 资产和不动产境内外划分的判定原则。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 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 但用于公益 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 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但 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6 全面推开营改增业务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