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伙人的权利义务与合伙事 务的执行 (一)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参与经营管理的权利 (2)分享利润的权利。。 (3)监督检查的权利。 (4)获得补偿的权利 (5)表决权。 11 2021/2/25
11 2021/2/25 四、合伙人的权利义务与合伙事 务的执行 ◼(一)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 1.合伙人的权利 ◼ (1)参与经营管理的权利。 ◼ (2)分享利润的权利。。 ◼ (3)监督检查的权利。 ◼ (4)获得补偿的权利。 ◼ (5)表决权
2.合伙人的义务 (1)缴纳出资的义务 (2)诚实合作的义务。 (3)依法退伙的义务; (4)承担责任的义务 12 2021/2/25
12 2021/2/25 2.合伙人的义务 ◼ (1)缴纳出资的义务。 ◼ (2)诚实合作的义务。 ◼ (3)依法退伙的义务; ◼ (4)承担责任的义务
(二)、合伙企业的事务 执行 1.合伙事务的执行 《合伙企业法》第25条规定:“各合伙人 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可 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 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 业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 外代表合伙企业。” 13 2021/2/25
13 2021/2/25 (二)、合伙企业的事务 执行 ◼ 1.合伙事务的执行 ◼ 《合伙企业法》第25条规定:“各合伙人 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可 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 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 业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 外代表合伙企业
2.合伙企业运行的几项特别规贝 (1)多数通过规则 (2)平均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规则 (3)竞业禁止原则 14 2021/2/25
14 2021/2/25 ◼ 2.合伙企业运行的几项特别规则 ◼ (1)多数通过规则 ◼ (2)平均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规则 ◼ (3)竞业禁止原则
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1.合伙企业内部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 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 狠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2.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 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 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 限连带清偿责任。 15 2021/2/25
15 2021/2/25 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 1.合伙企业内部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 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 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 2.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 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 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 限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