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报酬义务人 ·CMC Art.183救助报酬的金额,应当由获 救的船舶和其他财产的各所有人,按照船舶 和其他各项财产各自的获救价值占全部获救 价值的比例承担。 ·船舶的所有人 ·船上货物、风险运费所有人 ·承保的保险公司
救助报酬义务人 • CMC Art. 183 救助报酬的金额,应当由获 救的船舶和其他财产的各所有人,按照船舶 和其他各项财产各自的获救价值占全部获救 价值的比例承担。 • 船舶的所有人 • 船上货物、风险运费所有人 • 承保的保险公司
救助报酬义务人 ·经营人? ·在海事实务中,与救助方订立救助合同并 承诺支付救助报酬的往往是遇险船舶的经 营人而非其所有人。这种情况下,可否认 定遇险船舶的经营人为救助报酬关系的义 务主体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救助报酬义务人 • 经营人? • 在海事实务中,与救助方订立救助合同并 承诺支付救助报酬的往往是遇险船舶的经 营人而非其所有人。这种情况下,可否认 定遇险船舶的经营人为救助报酬关系的义 务主体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计算报酬的原则
计算报酬的原则
一般不超过获救财产价值 ·Moiety rule
一般不超过获救财产价值 • Moiety rule
“取得救助效果” ·即通过救助作业,被救助的财产最终部分或全部 获救,并依约定移交给被救助方。三个方面的理 解: 一1、在时间上只要求财产最终获救,允许在救助过程中 发生失败; 一2、在数量上不要求对遇险财产必须全部救助成功,全 部成功和部分成功,都视为救助成功; 一3、在形式上救助方对被救助物的获救,提供了实际有 效的服务,即使救助未取得有形效果,但因此减轻了 被救助物所处的危险程度,也应视为救助成功
“取得救助效果” • 即通过救助作业,被救助的财产最终部分或全部 获救,并依约定移交给被救助方。三个方面的理 解: – 1、在时间上只要求财产最终获救,允许在救助过程中 发生失败; – 2、在数量上不要求对遇险财产必须全部救助成功,全 部成功和部分成功,都视为救助成功; – 3、在形式上救助方对被救助物的获救,提供了实际有 效的服务,即使救助未取得有形效果,但因此减轻了 被救助物所处的危险程度,也应视为救助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