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改革目标 在统一工程量计量规则和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遵 循商品经济价值规律,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 格机制,企业依据政府和社会咨询机构提供的市场价 格信息和造价指数,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自主报 价,通过市场价格机制的运行,形成统一、协调、有 序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达到合理使用投资、有效地 控制工程造价、取得最佳投资效益的目的,逐步建立 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中国国情、与国 际惯例接轨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
三、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改革目标 •在统一工程量计量规则和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遵 循商品经济价值规律,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 格机制,企业依据政府和社会咨询机构提供的市场价 格信息和造价指数,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自主报 价,通过市场价格机制的运行,形成统一、协调、有 序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达到合理使用投资、有效地 控制工程造价、取得最佳投资效益的目的,逐步建立 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中国国情、与国 际惯例接轨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3.1条国家实行并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 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 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 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第3.2条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 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第3.4条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 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系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 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第3.5条政府定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 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系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 的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3.1条 国家实行并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 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 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 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第3.2条 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 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第3.4条 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 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系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 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第3.5条 政府定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 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系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 的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18.1条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 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是A)与国民经济发展和入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 (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第18.2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 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18.1条 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 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 (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 品价格; • (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 (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 (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 (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第18.2条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 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
四、工程造价改革的主要内容 1、实现量、价分离,实行工程实体消耗与施 工措施消耗相分离; 2、变指导价为市场价格,变指令性的政府主 管部门调控取费及其费率为指导性,由企业自 主报价,通过市场竞争予以定价; “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
四、工程造价改革的主要内容 •1、实现量、价分离,实行工程实体消耗与施 工措施消耗相分离; •2、变指导价为市场价格,变指令性的政府主 管部门调控取费及其费率为指导性,由企业自 主报价,通过市场竞争予以定价; .... “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
四、工程造价改革的主要内容 °3、形成完整的工程造价信息系统,充分利用现代化 通讯手段与计算机大存储量与高速的特点,实现信息 共享,及时为企业提供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信息及 造价指数。 4、确立咨询业公正、负责的社会地位,发挥咨询业 的咨询、顾问作用,逐渐代替政府行使造价管理的职 能,也同时接受政府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四、工程造价改革的主要内容 •3、形成完整的工程造价信息系统,充分利用现代化 通讯手段与计算机大存储量与高速的特点,实现信息 共享,及时为企业提供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信息及 造价指数。 •4、确立咨询业公正、负责的社会地位,发挥咨询业 的咨询、顾问作用,逐渐代替政府行使造价管理的职 能,也同时接受政府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