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运用冲突规范的制度一 第一节识别 ◎第二节反致 第三节公共秩序保留 ●第四节法律规避 第五节外国法的查明
第一节 识别 第二节 反致 第三节 公共秩序保留 第四章 运用冲突规范的制度 第四节 法律规避 第五节 外国法的查明
第一节识别 识别的概念及其作用 、识别冲突 识别的理论与实践—一识别冲突的解决 四、二级识别问题 五、操作的空间
第一节 识 别 一、识别的概念及其作用 二、识别冲突 三、识别的理论与实践——识别冲突的解决 四、二级识别问题 五、操作的空间
(一)概念 国际私法中的识别( characterization),是指依据一定 的法律观念或法律概念对有关事实构成的性质作出“定性 ( qualification)或“分类”( classification),将其归入 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援用哪一沖突规范的法律认 识过程。 (二)作用 1正确适用冲突规范的前提 2,正确适用准据法的前提
国际私法中的识别(characterization),是指依据一定 的法律观念或法律概念对有关事实构成的性质作出“定性” (qualification)或“分类”(classification),将其归入 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援用哪一冲突规范的法律认 识过程。 (一)概念 (二)作用 1.正确适用冲突规范的前提 2.正确适用准据法的前提
1898年9月,一住所在英国英国女子黛安娜与一住所 在法国法国男子菲利普在英国按英国方式结婚。时年男 方19岁,该婚姻没有经过男方或女方父母的同意。婚后 不久,男方父亲知晓,即令其子返法。而后,男方在法 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宣告该婚姻无效。 1901年11月,法国法院认为,“经父母同意而缔 结婚姻”是属于婚姻能力问题,依属人法,判决这个婚 姻由于未按法国法的要求取得父母的同意而无效。在这 个判决生效以后,菲利浦在法国再次结婚。 1908年7月,黛安娜到英国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解除她与菲利浦的婚姻关系,理由是菲利浦有遗弃和通 奸行为。但英国法院驳回她的诉讼请求,理由是菲利浦 的住所在法国,英国法院对此没有管辖权
1898年9月,一住所在英国英国女子黛安娜与一住所 在法国法国男子菲利普在英国按英国方式结婚。时年男 方19岁,该婚姻没有经过男方或女方父母的同意。婚后 不久,男方父亲知晓,即令其子返法。而后,男方在法 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宣告该婚姻无效。 1901年11月,法国法院认为,“经父母同意而缔 结婚姻”是属于婚姻能力问题,依属人法,判决这个婚 姻由于未按法国法的要求取得父母的同意而无效。在这 个判决生效以后,菲利浦在法国再次结婚。 1908年7月,黛安娜到英国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解除她与菲利浦的婚姻关系,理由是菲利浦有遗弃和通 奸行为。但英国法院驳回她的诉讼请求,理由是菲利浦 的住所在法国,英国法院对此没有管辖权
1904年,黛安娜在英国与威廉·奥格登在英国举行 婚姻仪式。 1906年7月,威廉奥格登到英国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法院宣布他与黛安娜的婚姻无效,理由是当他们 结婚时,黛安娜的前夫菲利浦仍然活着,且黛安娜与 菲利浦的婚姻关系并没有根据英国法有效解除或宣告 无效。 黛安娜辩称她与菲利浦之间的婚姻并非合法婚姻 且这一婚姻已为法国法院宣告无效。 初审法院支持威廉·奥格登的看法,判决其与黨 安娜之间的婚姻无效。黛安娜提起上诉。 上诉法院将结婚是否需父母之同意视作婚姻的方 式问题适用缔结地英国法,而英国法无此限制。因此 黛安娜胜诉
1904年,黛安娜在英国与威廉·奥格登在英国举行 婚姻仪式。 1906年7月,威廉·奥格登到英国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法院宣布他与黛安娜的婚姻无效,理由是当他们 结婚时,黛安娜的前夫菲利浦仍然活着,且黛安娜与 菲利浦的婚姻关系并没有根据英国法有效解除或宣告 无效。 黛安娜辩称她与菲利浦之间的婚姻并非合法婚姻, 且这一婚姻已为法国法院宣告无效。 初审法院支持威廉·奥格登的看法,判决其与黛 安娜之间的婚姻无效。黛安娜提起上诉。 上诉法院将结婚是否需父母之同意视作婚姻的方 式问题适用缔结地英国法,而英国法无此限制。因此 黛安娜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