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緒論 15 過幾次重大變化。按照以往的習慣,漢字形體的演變可以劃分為 雨大階段,即古文字階段和今文字階段。秦代小篆屬於古文字的 下限,古文字主要包括殷商文字、西周文字、春秋戰國文字和秦 代的小篆,秦代的古隸是古今文字的過渡階段,漢代的隸書是今 文字的上限,今文字主要包括漢以後的隸書、楷書、行書、草書 等。 本選題的研究對象是古漢字結構變化。根據前人研究,古文 字階段,殷商文字、西周文字和秦篆之間具有較為密切的歷時傳 承關係,受地域因素的影響比較小,能夠比較集中的體現漢字歷 時變化的規律和原因。因為:商周時期,文字是相對統-一的,地 域因素引起的形變影響非常小。那時文字使用、創制、文獻保管 都掌握在史官中的“作冊”和“卜人”手裹。“周室既東,西都 故域為秦所有。秦之先世,文化較低,既具有西周之故域,既接 受西周之文化,自採用西周之文字。祝秦之故國,接壤西周,其 舊有之文化文字,亦必以西周為宗範”①,所以,“戰國時代東方 各國通行的文字,跟西周晚期和春秋時代的傅統的正體相比,幾 乎已經面目全非。而在戰國時代的秦國文字裹,繼承舊傳統的正 體卻仍然保持着重要的地位”②。可見,秦國文字與商周文字具 有歷史傳承性。秦代的小篆主要是根據秦國文字創制的。因此, 殷商文字、西周文字和秦篆之間具有歷史傅承性。 殷商甲骨文和秦篆是成體系古漢字的起點和終點。甲骨文不 是最早的漢字,在甲骨文之前還疊加着一個多元化的視覺圖蠹符 號系統作為甲骨文的本源,可見,從某種意義上講,真正的漢字 初形初義是不可求的。甲骨文是至今發現的最早的成體系的文 字,因此,我們選取以甲骨文爲主的殷商文字作為本書古漢字結 ①高亨《文字形義廖概論》第43頁,齊魯書社,1981年。 ②裘錫圭《文字學概要》第52頁,商務印替館,1988年8月
16 古漢字結構變化研究 構比較的起點。作為古文字終點的小篆,“漢文字的一切規律, 全部表現在小篆形體之中,這是自繪盡文字進而甲文金文以後的 最後階段,它總結了漢字發展的全部趨向、全部規律,也體現了 漢字結構的全部精神”①。而且小篆與甲骨文相距大約八個世紀, 已經完全形成了两個不同的字系。因此,我們選擇小篆作為本書 古漢字結構比較的終點。 處於殷商文字和小篆之間的是西周文字和春秋戰國文字。西 周文字與殷商文字和秦篆之間都有很強的歷時傳承關係,因此, 西周文字是我們研究從殷商文字到秦篆之間漢字結構變化不可忽 視的中間環節:同時,有些字至今發現的最早字形就是西周金 文,這些字形又成為我們比較古漢字結構變化的起點。春秋戰國 文字受地域影響比較大,其字形結構不作爲本選題的研究對象, 只作為我們研究古漢字結構變化的参考。 這樣,我們主要選取三個不同歷史層面的古文字資料作為研 究對象,即殷商文字、西周文字和秦篆。其中殷商文字主要以甲 骨文爲主,故以甲骨文代稱;西周文字主要以金文為主,故以金 文代稱。 徐中舒《漢語古文字字形表》(以下簡稱《字形表》)是按 照古漢字發展的四個階段—殷商文字、西周金文、春秋戰國文 字和小篆一排列的。它完成了字形的前後對應和分期類聚工 作,因此,我們把《字形表》作為提取字樣的主要依據,這樣, 無需再到大量的卜避和青铜銘文中去提取字樣。 但《字形表》出版距今已二十多年,其中有些字的前後對 應存在問题,因此,本選题根據以後出版的徐中舒主编《甲骨文 字典》(以下簡稱《字典》)、于省吾主编《甲骨文字詁林》、李 圃主编《古文字詁林》,對其中部分字的前後對應情祝有所補充 ①姜亮夫《古文字學》第59頁,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
第】章緒輪 17 和更改。《甲骨文字詁林》和《古文字詁林》是近年出版的,它 們分别對甲骨文和古文字研究情况作了總結性的歸納,其中《甲 骨文字詁林》不僅列舉了各家說法,而且在列舉完各家說法後, 以按語的形式對各家說法進行簡明扼要的評判,這對於我們判撕 字形對應關係和字形結構模式具有重要參考價值。 1.3.1.1殷商文字的選取 首先,我們對《字形表》和《字典》中與小篆對應的殷商 文字進行了全面統計。結果發現,《字典》和《字形表》的收绿 情况有所不同,或收绿的字不同,或字形對應不同。為此,我們 採取以下步骤進行甲骨文字形的選取工作: 一、對《字形表》和《字典》的收字情祝進行全面統計。 《字形表》收绿的有對應小篆字形的殷商文字共1047個,其 中“璋”“玗”“章”“邐”“配”“明”“萧”“耒”“奮”“覃” “賢”“參”“甬”“守”“霉”“帥”“殷”“黑”“夸”“闌” “姑”“媾”“匿”“維”“蠆”“生”“輦”“字”“孟”29個字 只有殷商金文而沒有甲骨文字形,《字典》沒有收绿。此外,還 有109個字的甲骨文字形《字形表》收録而《字典》沒有收绿, 它們是:“祿”“禮”“璜”“靈”“萑”“苴”“澀”“達”“德” “桶”“誨”“竟”“融”“爪”“韵”“凯”“玲”“攴”“政” “敘”“庸”“奥”“白”“者”“犄”“奭”“么”“守”“虎” “敬”“刚”“剝”“潮”“刃”“曹”“孟”“卹”“鬻”“今” “8”“富”“菱”“夔”“肇”“格”“無”“回”“☒”“囚” “霸”“鄭”“鄂”“彩”“時”“晨”“夢”“稱”“窥”“容” “商”“宫”“一”“肖”“位”“褘”“卒”“考”“服”“視” “滑”“烫”“屈”“厥”“麻”“貘”“魔”“麤”“夷”“楠” “囟”“恭”“慶”“沮”“寝”“況”“滋”“淡”“海”“粼” “”“揚”“藤”“煉”“嬪”“氏”“匬”“純”“缰”“綏” “瓮”“堯”“疇”“賜”“輿”“陽”“誉”“默”“配”“犀
18 古漢字結構夔化研究 《字典》共收绿1072個字,其中163個字《字形表》沒有收録。 這些字包括:“梏”“玦”“艿”“莽”“萦”“”“社”“還” “後”“潮”“臏”“策”“屈”“㗊”“古”“音”“右”“燮” “曼”“彗”“卑”“性”“眢”“皆”“翣”“雏”“维”“羅” “羖”“鑫”“苹”“南”“腹”“裁”“刖”“觵”“觳”“冉” “卤”“嘉”“轰”“虚”“虢”“盥”“阱”“鉍”“侖”“會” “够”“跌”“矤”“鞣”“柏”“桷”“柵”“粉”“秘”“基” “索”“#”“乇”“橐”“貸”“賏”“熙”“量”“集”“稷” “香”“锋”“懒”“宓”“宦”“腐”“疗”“家”“月”“黑” “霸”“羅”“羈”“毅”“黹”“儒”“徇”“民”“航”“兀” “精”“先”“兒”“盗”“解”“色”“勾 “包”“醜”“由” “嶽”“密”“庭”“龐”“庶”“廠”“仄”“仁”“而”“豶” “素”“驪”“鴷”“鹅”“影”“麗”“戾”“狄”“藕”“熯” “燀”“赞”“夷”“湔”“溺”“沮”“演”“浥”“派”“泳” “漉”“燕”“鹵”“聝”“掉”“撣”“抍”“挖”“撒”“妻” “娠”“婴”“姬”“晏”“姷”“嬖”“戔”“醫”“弦”“引” “綠”“基”“埽”“墉”“釐”“協”“领”“勺”“鬥”“豫” “疑”“物”“避”“瞚”“發”“廨”。 《字典》和《字形表》所收绿的殷商文字共有1210個。其 中909個字是兩者都收绿的,其餘301個字只有其中一本書收 绿。對於這1210個字,我們需要認真鑒别,去掉其中字形對應 有誤的部分和構意不明的部分。 二、對殷商文字與小篆字形對應情祝進行全面甄别和梳理。 《字典》和《字形表》所收绿的1210個有對應小篆字形的 殷商文字,情况十分複雜:有的同一個甲骨文字形,《字典》和 《字形表》分别對應不同的小篆字形;有的同一小篆字形,《字 典》和《字形表》分别對應不同的甲骨文字形。面對如此紛紜 複雜的情祝,我們參考近年出版的《甲骨文字詁林》和《古文
第1章緒論 19 字詁林》以及古文字學的最新研究成果,並根據一定標準對 《字典》和《字形表》中甲骨文與小篆的對應情祝逐一分析鑒 别,决定取捨。我們的判斷標準是:a、甲骨文字形和小篆字形 是同一個語詞的書寫形式。由於甲骨文和金文在文獻中的用例僅 限於卜辩和青銅銘文,材料範園局限性很大,與字形相切合的本 義很多在這些文献中找不到實際用例,完全從文獻用字角度確定 殷商字形和小篆字形的對應關係是不可行的,因此,我們這裡所 說的“甲骨文和小篆字形是同一個語詞的書寫形式”包括兩個 方面的含義,一是靜態文字系統中,殷商字形的本義與小篆字形 本義相同或有引申關係,即所對應的本詞相同:二是在卜辭或銘 文等動態文獻系統中,殷商字形作爲音本字所記録的語詞與小篆 字形的本詞相同(因爲傳世文獻中使用假借字或通假字的現象十 分常見,情祝十分複雜,為了比較方便,我們將作爲比較一端的 小篆字形,僅限於本詞字形)。b、符合甲骨文構形系統和小篆構 形系統。 經過仔細研究比較,我們認為《字典》和《字形表》的字 形對遮大多是可信的,但也有一部分字形對應存在問題,應該從 研究對象中或排除或更改或補充。具體包括以下幾種情祝: (1)《字形表》字形對應有誤 《字形表》字形對應有誤包括三種情祝:一是同一甲骨文字 形,《字典》和《字形表》分别對應不同的小篆字形,《字形表》 對應有誤;二是同一小篆字形,《字形表》和《字典》分别對應 不同的甲骨文字形,《字形表》對應有誤;三是某一甲骨文字 形,只在《字形表》中出現,與小篆字形對應有誤。 同一甲骨文字形,《字形表》和《字典》對應不同的小篆字 形,《字形表》對應有誤。如:甲骨文“”字,《字形表》對 應“犀”,《字典》對應“辟”,根據判定標準,該字應為 “辟”;同樣,“置”《字形表》對藤“跌”,《字典》對應“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