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8466-2005 表1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 序号 控制项目 标准值 粪大肠菌群数/(MPNL) 肠道致病菌 不得检出 肠道病毒 不得检出 结核杆菌 不得检出 6-9 化学需氧量(COD) 浓度/(mg/L)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d) 生化需氧量(BOD)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d)] 悬浮物(Ss) 浓度/(mgL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d)] 氨氮/(mg/L) 10 动植物油/(mg/L) 5 1石油类/(mg/L)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色度/(稀释倍数) 14 挥发酚/(mg/L) 总氰化物/(mg/L) 总汞/(mg/L) 总镉/(mg/L) 总铬/(mg/L) 1.5 六价铬/(mg/L) 总砷/(mg/) 总铅/(mg/L) 总银 0.5 总a/(Bq/L) 总B/(Bq/L 总余氯)2)/(mg/L) 0.5 (直接排入水体的要求) 注:1)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消毒接触池的接触时间≥1.5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65~10mg/L 2)采用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做要求
GB18466—200 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 序号 控制项目 排放标准 预处理标准 1粪大肠菌群数/(MPNL 5000 2肠道致病菌 不得检出 3肠道病毒 不得检出 6-9 化学需氧量 浓度/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d) 生化需氧量(BOD) 浓度/(mg/L)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d)] 悬浮物(Ss) 7浓度/(mg/①)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d)] 动植物油/(mg 10石油类/(mg/L 1]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 10 12色度/(稀释倍数) 13挥发酚/(mg/L 0.5 14总氰化物/(mg/L) 05 0.5 15总汞/(mg/L) 0.05 0.05 16总镉/(mg/L) 0.1 17总铬/(mg) 1.5 18大价铬/(m) 0.5 总砷 0.5 20总铅/(mg/L 1.0 1.0 21总银/(mg/L) 0.5 0.5 a/( Ba/L 总B/(BqL 24总余氯,2)/(mg/) 注:1)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 排放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3~10mg/L。 预处理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2~8mgL 2)采用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做要求。 4.1.3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 4.1.4禁止向GB3838I、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的饮用水保护区和游泳区,GB3097一、二类海域 直接排放医疗机构污水
GB18466-2005 4.1.5带传染病房的综合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房污水与非传染病房污水分开。传染病房的污水 粪便经过消毒后方可与其他污水合并处理 4.16采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的医疗机构污水,若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应进行脱氯处理, 使总余氯小于0.5mgL 42废气排放要求 4.2.1污水处理站排出的废气应进行除臭除味处理,保证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污染物达到表3要 求 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序号 控制项目 硫化氢/(mg/m3) 臭气浓度(无量纲) 氯气/(mg/m3 甲烷(指处理站内最高体积百分数/%) 4.22传染病和结核病医疗机构应对污水处理站排出的废气进行消毒处理。 4.3污泥控制与处置 4.3.1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 4.3.2污泥清掏前应进行监测,达到表4要求 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医疗机构类别 粪大肠菌群数/ 肠道致病菌肠道病毒 (MPN/g) 结核杆菌蛔虫卵死亡率/ 传染病医疗机构 不得检出不得检出 结核病医疗机构 不得检出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10 5处理工艺与消毒要求 5.1医疗机构病区和非病区的污水,传染病区和非传染病区的污水应分流,不得将固体传染性废 物、各种化学废液弃置和倾倒排入下水道。 52传染病医疗机构和综合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房应设专用化粪池,收集经消毒处理后的粪便排泄物 等传染性废物 53化粪池应按最高日排水量设计,停留时间为24~36h。清掏周期为180~360d。 54医疗机构的各种特殊排水应单独收集并进行处理后,再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 54.1低放射性废水应经衰变池处理。 542洗相室废液应回收银,并对废液进行处理。 54.3口腔科含汞废水应进行除汞处理。 54.4检验室废水应根据使用化学品的性质单独收集,单独处理。 54.5含油废水应设置隔油池处理。 55传染病医疗机构和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宜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或深度处理+消毒工 5.6综合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排放标准时,宜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或深度处理+消毒工艺;
执行预处理标准时宜采用一级处理或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 57消毒剂应根据技术经济分析选用,通常使用的有:二氧化氯、次氯酸钠、液氯、紫外线和臭氧 等。采用含氯消毒剂时按表1、表2要求设计。 571采用紫外线消毒,污水悬浮物浓度应小于10mg/L,照射剂量30~40mJ/cm2,照射接触时间 应大于10s或由试验确定 572采用臭氧消毒,污水悬浮物浓度应小于20mg/L,臭氧用量应大于10mg/L,接触时间应大于 12min或由试验确定。 6取样与监测 6.1污水取样与监测 6.1.1应按规定设置科室处理设施排出口和单位污水外排口,并设置排放口标志。 6.12表1第16~22项,表2第15~21项在科室处理设施排出口取样,总a、总B在衰变池出口 取样监测。其他污染物的采样点一律设在排污单位的外排口。 6.12医疗机构污水外排口处应设污水计量装置,并宜设污水比例采样器和在线监测设备。 6.1.3监测频率 6.1.3.1粪大肠菌群数每月监测不得少于1次。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接触池出口总余氯每日监 测不得少于2次(采用间歇式消毒处理的,每次排放前监测)。 6.132肠道致病菌主要监测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的监测,每季度不少于1次;志贺氏 菌的监测,每年不少于2次。其他致病菌和肠道病毒按6.1.3.3规定进行监测。结核病医疗机构根据 需要监测结核杆菌。 6.13.3收治了传染病病人的医院应加强对肠道致病菌和肠道病毒的监测。同时收治的感染上同 种肠道致病菌或肠道病毒的甲类传染病病人数超过5人、或乙类传染病病人数超过10人、或丙类传 染病病人数超过20人时,应及时监测该种传染病病原体。 6134理化指标监测频率:pH每日监测不少于2次,CD和ss每周监测1次,其他污染物每季 度监测不少于1次。 6.13.5采样频率:每4小时采样1次,一日至少采样3次,测定结果以日均值计。 6.1.4监督性监测按HJ/T91执行。 6.15监测分析方法按表5和附录执行。 6.16污染物单位排放负荷计算见附录F。 表5水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控制项目 测定方法 测定下限/(m①)方法来源 粪大肠菌群数 多管发酵法 附录A 沙门氏菌 附录B 志贺氏菌 附录 结核杆菌 附录 总余氯 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 GB 11898 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 GB11897 化学需氧量(COD) 重铬酸盐法 GB11914 生化需氧量(BOD) 稀释与接种法 8悬浮物(ss) 重量法 GB11901 蒸馏和滴定法 0.2 GB7478 氨氮 比色法 0.05 GB7479
GB18466-2005 续表 序号 控制项目 测定方法 测定下限/(mg/)方法来源 动植物油 红外光度法 GB/T 16488 石油类 红外光度法 GB/T16488 12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7494 色度 稀释倍数法 GB 11903 pH值 玻璃电极法 总汞 冷吸收分光光度法 0.0001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0.002 挥发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7490 硝酸银滴定法 总氰化物 异烟酸-吡唑啉酮比色法 GB7486 吡啶-巴比妥酸比色法 0.002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螯合萃取法 CB7475 总镉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总铬 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六价铬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0.004 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B7485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螯合萃取法 GB7475 总铅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0.01 GB7470 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5555.2 总银 镉试剂2B分光光度法 GB11908 总 厚源法 0.O5 Bq/L EJ/T1075 总B 蒸发法 EJ/T 900 62大气取样与监测 621污水处理站大气监测点的布置方法与采样方法按GB16297中附录C和HT55的有关规定执 622采样频率,每2小时采样一次,共采集4次,取其最大测定值。每季度监测一次。 623监测分析方法按表6执行 表6大气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控制项目 方法来源 氨 次氯酸钠一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14679 硫化氢 气相色谱法 GB/T14678 臭气浓度(无量纲)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14675 氯气 甲基橙分光光度法 H/T30 甲烷 气相色谱法 CI/T 3037 63污泥取样与监测 6.31取样方法,采用多点取样,样品应有代表性,样品重量不小于1kg。清掏前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