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当事人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 保护民事权益的人及其相对人。当事人一般是发 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但也有少数情况, 当事人起诉或被诉,并不是由于他们本人的民事 权益发生争议,而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他们对 他人的民事权益负有保护职责。比如,清算组 财产代管人、遗产管理人,以及为保护死者名誉 而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 学习当事人这一章,重点掌握以下几个问题
第五章 当事人 ▪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 保护民事权益的人及其相对人。当事人一般是发 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但也有少数情况, 当事人起诉或被诉,并不是由于他们本人的民事 权益发生争议,而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他们对 他人的民事权益负有保护职责。比如,清算组、 财产代管人、遗产管理人,以及为保护死者名誉 而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 ▪ 学习当事人这一章,重点掌握以下几个问题:
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 1.诉讼权利能力 诉讼权利能力是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资格。这种资格,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都享有。 ■公民是《民法通则》确认的民事主体,有民事权利能力,也有诉 讼权利能力。其诉讼权利能力和他的民事权利能力一致,始于出 生,终于死亡。法人也是《民法通则》确认的民事主体,有民事 权利能力,也有诉讼权利能力。其诉讼权利能力和它的民事权利 力一致,始于依法成立,终于依法终止。法人的诉讼权利能力 体现在其法定代表人身上。其他组织,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 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集合体。哪些社会 集合体属“其他组织” 《意见》第40条)其他组织的诉讼权 利能力始于合法成立,终于依法终止。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利能力, 体现在它的主要负责人身上
一、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 ▪ 1.诉讼权利能力 ▪ 诉讼权利能力是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资格。这种资格,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都享有。 ▪ 公民是《民法通则》确认的民事主体,有民事权利能力,也有诉 讼权利能力。其诉讼权利能力和他的民事权利能力一致,始于出 生,终于死亡。法人也是《民法通则》确认的民事主体,有民事 权利能力,也有诉讼权利能力。其诉讼权利能力和它的民事权利 能力一致,始于依法成立,终于依法终止。法人的诉讼权利能力, 体现在其法定代表人身上。其他组织,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 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集合体。哪些社会 集合体属“其他组织”。(《意见》第40条)其他组织的诉讼权 利能力始于合法成立,终于依法终止。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利能力, 体现在它的主要负责人身上
2诉讼行为能力 ■诉讼行为能力是当事人亲自进行诉讼活动的资格。 公民的诉讼行为能力,始于成年,终于死亡或宣告死亡 般情况下,未成年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涉讼, 只能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但十六岁 以上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 活来源的,有诉讼行为能力,可以亲自进行诉讼活动。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行为能力和他们的诉讼权利能力 致,始于合法成立,终于依法终止
2.诉讼行为能力 ▪ 诉讼行为能力是当事人亲自进行诉讼活动的资格。 ▪ 公民的诉讼行为能力,始于成年,终于死亡或宣告死亡。 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涉讼, 只能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但十六岁 以上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 活来源的,有诉讼行为能力,可以亲自进行诉讼活动。 ▪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行为能力和他们的诉讼权利能力一 致,始于合法成立,终于依法终止
当事人适格与诉讼权利能力 ■根据通说的观点,当事人适格,指作为具体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是发生」 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或者是依法对他人民事权益负有保护职 责的人 事人适格和诉讼权利能力不同。诉讼权利能力是抽象意义上的当事 人适格,与具体案件无关。当事人适格是针对具体案件而言的,即在 具体案件中有作为当事人的资格 ■判断当事人是否适格,一般要看其是不是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 主体。当事人是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适格的当事人 事人不是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为不适格的当事人。但 例外情况 当事人虽然不是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也是 适格的当事人。比如,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作当事人,遗产管理人 遗嘱执行人作当事人,为保护死者名誉而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作 当事人,以及清算组作当事人等,都是适格的当事人
当事人适格与诉讼权利能力 ▪ 根据通说的观点,当事人适格,指作为具体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是发生 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或者是依法对他人民事权益负有保护职 责的人。 ▪ 当事人适格和诉讼权利能力不同。诉讼权利能力是抽象意义上的当事 人适格,与具体案件无关。当事人适格是针对具体案件而言的,即在 具体案件中有作为当事人的资格。 ▪ 判断当事人是否适格,一般要看其是不是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 主体。当事人是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适格的当事人。 当事人不是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为不适格的当事人。但 例外情况下,当事人虽然不是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也是 适格的当事人。比如,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作当事人,遗产管理人、 遗嘱执行人作当事人,为保护死者名誉而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作 当事人,以及清算组作当事人等,都是适格的当事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下列案 件的适格当事人应当这样确认: ■1.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文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 照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或者授权行为发生的纠纷, 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当事人 3.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用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 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即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 民事诉讼活动,或者他人冒用法人、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 者法人、其他组织终止后仍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以直接责任人 为当事人。 ■5企业法人未经清算即被撤销,有清算组的,以清算组为当事人;没有 清算组的,以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为当事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下列案 件的适格当事人应当这样确认: ▪ 1.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文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 照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或者授权行为发生的纠纷, 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当事人。 ▪ 3.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用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 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 ▪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即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 民事诉讼活动,或者他人冒用法人、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 者法人、其他组织终止后仍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以直接责任人 为当事人。 ▪ 5.企业法人未经清算即被撤销,有清算组的,以清算组为当事人;没有 清算组的,以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为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