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论说文集 臣乃是对有野心的大臣贵族的最好的防御。” 不论培根对巴金汉公爵出过什么力,巴金汉对他的报酬 却也不能不算丰富。他利用他的势力替培根力谋升迁。结果 1616年6月培根被委为枢密会议之一员。1617年3月布瑞克 莱爵士① Lord Brackley)退休,培根便继之为掌玺大臣。他 在就职典礼中的演词是很典雅堂皇的。1618年1月,官阶的 最后一步终于被他升上去了。他受命为英格兰的法相。同时 他受了不少的荣宠。1618年7月他被封为外如阑男爵,外如 阑是个地名,就是圣奥本斯的拉丁名字。圣奥本斯则是培根 的别墅所在地,高阑城附近的一座城市。 此时培根收入既丰,他的居家生活便局面阔绰,气象伟 大了。1620年1月是他的60寿辰,他在约克府中很高兴地受 般朋友的庆贺。诗人班疆生( en Jon son)也曾参与此会, 并且写诗为颂。同年10月培根发表了他的新工具 (N ovum Organum)一书,此书一出,照麦考莱的说法全欧的贤人学 者都极表崇仰。1621年1月培根又得了新的荣华。他被封为 圣奥本斯子爵 培根的一生事业到此可算是登峰造极了。官爵、地位、名 望、财富,他统统有了。但是在他得意之中恐怕也免不了要 记起他取得这些富贵荣华的时候,有些手段是可耻的吧?他 受了国王和巴金汉的嗾使,曾做过好几件昧良丧心的事。如
臣 乃 是 对 有 野 心 的 大 臣 贵 族 的 最 好 的 防 御 。 ” 不 论 培 根 对 巴 金 汉 公 爵 出 过 什 么 力 , 巴 金 汉 对 他 的 报 酬 却 也 不 能 不 算 丰 富 。 他 利 用 他 的 势 力 替 培 根 力 谋 升 迁 。 结 果 1 6 1 6 年 6 月 培 根 被 委 为 枢 密 会 议 之 一 员 。 1 6 1 7 年 3 月 布 瑞 克 莱 爵 士 ( L o r d B r a c k l e y ) 退 休 , 培 根 便 继 之 为 掌 玺 大 臣 。 他 在 就 职 典 礼 中 的 演 词 是 很 典 雅 堂 皇 的 。 1 6 1 8 年 1 月 , 官 阶 的 最 后 一 步 终 于 被 他 升 上 去 了 。 他 受 命 为 英 格 兰 的 法 相 。 同 时 他 受 了 不 少 的 荣 宠 。 1 6 1 8 年 7 月 他 被 封 为 外 如 阑 男 爵 , 外 如 阑 是 个 地 名 , 就 是 圣 奥 本 斯 的 拉 丁 名 字 。 圣 奥 本 斯 则 是 培 根 的 别 墅 所 在 地 , 高 阑 城 附 近 的 一 座 城 市 。 此 时 培 根 收 入 既 丰 , 他 的 居 家 生 活 便 局 面 阔 绰 , 气 象 伟 大 了 。 1 6 2 0 年 1 月 是 他 的 6 0 寿 辰 , 他 在 约 克 府 中 很 高 兴 地 受 一 般 朋 友 的 庆 贺 。 诗 人 班 疆 生 ( B e n J o n s o n ) 也 曾 参 与 此 会 , 并 且 写 诗 为 颂 。 同 年 1 0 月 培 根 发 表 了 他 的 新 工 具 ( N o v u m O r g a n u m ) 一 书 , 此 书 一 出 , 照 麦 考 莱 的 说 法 全 欧 的 贤 人 学 者 都 极 表 崇 仰 。 1 6 2 1 年 1 月 培 根 又 得 了 新 的 荣 华 。 他 被 封 为 圣 奥 本 斯 子 爵 。 培 根 的 一 生 事 业 到 此 可 算 是 登 峰 造 极 了 。 官 爵 、 地 位 、 名 望 、 财 富 , 他 统 统 有 了 。 但 是 在 他 得 意 之 中 恐 怕 也 免 不 了 要 记 起 他 取 得 这 些 富 贵 荣 华 的 时 候 , 有 些 手 段 是 可 耻 的 吧 ? 他 受 了 国 王 和 巴 金 汉 的 嗾 使 , 曾 做 过 好 几 件 昧 良 丧 心 的 事 。 如 1 6 培 根 论 说 文 集
绪论 17 赞成若莱爵士之处极刑③;耶外吞检察长(培根友人)被审枉 法案之背友②;一方已主张与荷兰(西班牙之敌国)签订攻守 同盟,且明知英国人民极其僧恶西班牙而同时又赞成国王与 其幸臣之与西班牙联盟;又如允许剥削人民的“专卖权”;听 任巴金汉干涉司法……等都是他不能辞其咎的。在他的“论 交涉”一文中有一段文章开首是这几句 同有所需求的人交涉比较同已获所需的人交涉要好的 这一段文章好象是故意写得有点晦涩似的。可是其中有 一种愤懑不平之意,对于作者一生不得不逢迎旨意、奉承权 势(先是塞西父子,后是詹姆斯一世及其幸臣)之事颇具牢 骚,这是无疑义的。 但是,清算的日子终于来了。从1614年到1621年英国 议会未曾召集。但到了1621年,国王因为筹款艰难,仍不得 不召集国会。这一届国会的头一件举动就是要求改革“专卖 法权”,这一种特权是当时被巴金汉公爵及其党羽利用了来祸 国病民的。当时的下议院受了培根敌人科克Coke)③的鼓动, 由这个议案进而批评司法界的情形,并列举罪状28款,纠弹 ① Sir w alter raleigh(1552?-1618)。探险家、政治家、诗人。为英国十 六一十七世纪伟人之一。詹姆斯一世疑其曾反对彼之继承权,御极后借故杀之, ② A ttorney--G eneral Y elv erton,被控私行增改伦敦市市章而受审判。 ③ Sir edward Coke(1552-1634)英国公法学者。拥护民权,不畏强御。唯 与培根私仇甚深
赞 成 若 莱 爵 士 之 处 极 刑 ① ; 耶 外 吞 检 察 长 ( 培 根 友 人 ) 被 审 枉 法 案 之 背 友 ② ; 一 方 已 主 张 与 荷 兰 ( 西 班 牙 之 敌 国 ) 签 订 攻 守 同 盟 , 且 明 知 英 国 人 民 极 其 憎 恶 西 班 牙 而 同 时 又 赞 成 国 王 与 其 幸 臣 之 与 西 班 牙 联 盟 ; 又 如 允 许 剥 削 人 民 的 “ 专 卖 权 ” ; 听 任 巴 金 汉 干 涉 司 法 … … 等 都 是 他 不 能 辞 其 咎 的 。 在 他 的 “ 论 交 涉 ” 一 文 中 有 一 段 文 章 开 首 是 这 几 句 : “ 同 有 所 需 求 的 人 交 涉 比 较 同 已 获 所 需 的 人 交 涉 要 好 的 多 … … ” 。 这 一 段 文 章 好 象 是 故 意 写 得 有 点 晦 涩 似 的 。 可 是 其 中 有 一 种 愤 懑 不 平 之 意 , 对 于 作 者 一 生 不 得 不 逢 迎 旨 意 、 奉 承 权 势 ( 先 是 塞 西 父 子 , 后 是 詹 姆 斯 一 世 及 其 幸 臣 ) 之 事 颇 具 牢 骚 , 这 是 无 疑 义 的 。 但 是 , 清 算 的 日 子 终 于 来 了 。 从 1 6 1 4 年 到 1 6 2 1 年 英 国 议 会 未 曾 召 集 。 但 到 了 1 6 2 1 年 , 国 王 因 为 筹 款 艰 难 , 仍 不 得 不 召 集 国 会 。 这 一 届 国 会 的 头 一 件 举 动 就 是 要 求 改 革 “ 专 卖 法 权 ” , 这 一 种 特 权 是 当 时 被 巴 金 汉 公 爵 及 其 党 羽 利 用 了 来 祸 国 病 民 的 。 当 时 的 下 议 院 受 了 培 根 敌 人 科 克 ( C o k e ) ③ 的 鼓 动 , 由 这 个 议 案 进 而 批 评 司 法 界 的 情 形 , 并 列 举 罪 状 2 8 款 , 纠 弹 绪 论 1 7 ① ② ③ S i r E d w a r d C o k e ( 1 5 5 2 — 1 6 3 4 ) 英 国 公 法 学 者 。 拥 护 民 权 , 不 畏 强 御 。 唯 与 培 根 私 仇 甚 深 。 A t t o r n e y — G e n e r a l Y e l v e r t o n , 被 控 私 行 增 改 伦 敦 市 市 章 而 受 审 判 。 S i r W a l t e r R a l e i g h ( 1 5 5 2 ? — 1 6 1 8 ) 。 探 险 家 、 政 治 家 、 诗 人 。 为 英 国 十 六 — 十 七 世 纪 伟 人 之 一 。 詹 姆 斯 一 世 疑 其 曾 反 对 彼 之 继 承 权 , 御 极 后 借 故 杀 之
18 培根论说文集 法相贪赃枉法。这28款据说其实都是相当微细的①,然而其 影响却决非微细。培根自己也很明白这件事的背景和意义,所 以他奏闻国王时力求国王对议会取抵抗的态度。奏中有语云: 现在要打击你的相师的人恐怕将来也要打击你的王冠。”28 年之后,詹姆斯一世的儿子,査理一世,果然被议会所杀。培 根的这句话可说是有先见之明了。 但是培根的一切努力终归无效。国王能囚禁科克,而无 法援救培根,因为他无法否认自己的罪状。他的受贿确是实 有其事,虽然他不承认为了受贿而枉法。然而这个贪官却也 正就是“论司法”一文的作者。全篇文章无异是他的判词, 但是下面的这几句话尤为恰当 最要者节操乃是他们(法官们)的本分和应有的美 德…一次的冤判比多次的罪行其害尤大,因为罪行不过 搅污了水流,而冤判则搅污了水源……司法之处所是一种 神圣的地方,所以不仅裁判席,就是坛阶庭院都应当保持 圣洁,不受秽闻贪污之玷。” 培根最后看出情势之无望了。他于是写了封信呈于国王, 表示愿受贵族院的裁判。这封信的内容相当矛盾复杂,有悲 痛也有忿怒。一方面是高尚的志愿,要使“公道的泉源”更 求纯洁,另一方面却是对他的攻讦者的骂詈。写这封信时的 ①见 Clarke序37页 ② O jUdicature,本集第56篇
法 相 贪 赃 枉 法 。 这 2 8 款 据 说 其 实 都 是 相 当 微 细 的 ① , 然 而 其 影 响 却 决 非 微 细 。 培 根 自 己 也 很 明 白 这 件 事 的 背 景 和 意 义 , 所 以 他 奏 闻 国 王 时 力 求 国 王 对 议 会 取 抵 抗 的 态 度 。 奏 中 有 语 云 : “ 现 在 要 打 击 你 的 相 师 的 人 恐 怕 将 来 也 要 打 击 你 的 王 冠 。 ” 2 8 年 之 后 , 詹 姆 斯 一 世 的 儿 子 , 查 理 一 世 , 果 然 被 议 会 所 杀 。 培 根 的 这 句 话 可 说 是 有 先 见 之 明 了 。 但 是 培 根 的 一 切 努 力 终 归 无 效 。 国 王 能 囚 禁 科 克 , 而 无 法 援 救 培 根 , 因 为 他 无 法 否 认 自 己 的 罪 状 。 他 的 受 贿 确 是 实 有 其 事 , 虽 然 他 不 承 认 为 了 受 贿 而 枉 法 。 然 而 这 个 贪 官 却 也 正 就 是 “ 论 司 法 ” ② 一 文 的 作 者 。 全 篇 文 章 无 异 是 他 的 判 词 , 但 是 下 面 的 这 几 句 话 尤 为 恰 当 : “ 最 要 者 节 操 乃 是 他 们 ( 法 官 们 ) 的 本 分 和 应 有 的 美 德 … … 一 次 的 冤 判 比 多 次 的 罪 行 其 害 尤 大 , 因 为 罪 行 不 过 搅 污 了 水 流 , 而 冤 判 则 搅 污 了 水 源 … … 司 法 之 处 所 是 一 种 神 圣 的 地 方 , 所 以 不 仅 裁 判 席 , 就 是 坛 阶 庭 院 都 应 当 保 持 圣 洁 , 不 受 秽 闻 贪 污 之 玷 。 ” 培 根 最 后 看 出 情 势 之 无 望 了 。 他 于 是 写 了 封 信 呈 于 国 王 , 表 示 愿 受 贵 族 院 的 裁 判 。 这 封 信 的 内 容 相 当 矛 盾 复 杂 , 有 悲 痛 也 有 忿 怒 。 一 方 面 是 高 尚 的 志 愿 , 要 使 “ 公 道 的 泉 源 ” 更 求 纯 洁 , 另 一 方 面 却 是 对 他 的 攻 讦 者 的 骂 詈 。 写 这 封 信 时 的 1 8 培 根 论 说 文 集 ① ② O f J u d i c a t u r e , 本 集 第 5 6 篇 。 见 C l a r k e 序 3 7 页
绪论 培根的心情,大约可于他的“论自谋”①一文中见之,因为该 篇所述显指他与詹姆斯、巴金汉的以前的关系,而当时贿赂 流行,上自国君,下至厮养,无不纳贿者也。 耶外吞所受的苦终于临到培根自己的头上了。詹姆斯和 巴金汉都坐视不救。结果他受审于贵族院,被判有罪,罚金 4万镑,拘禁于伦敦塔中,住了很短的时间就释放出狱,回到 高阑城别墅。此后罚金亦偿还于他,不许接近宫廷之令亦取 消。只有不许再入议会一节始终未曾改动。 从文学与哲学的观点看起来,培根的暮年可算是他一生 最光荣的时代。“顺境的美德是节制;逆境的美德是坚忍。这 后一种是较为伟大的一种德性。顺境是《旧约》所宣布的福 祉,逆境是《新约》所宣布的福祉,而新约者乃是福音更大, 诏示上帝的旨意更为清晰之书也。”②这几句话是写在他失意 之后的,从这几句话里我们可以看出来这一场挫折对于他的 影响。凡是研究培根的人没有读了这篇“论困厄”而不受感 动者。受了身败名裂的刺激之后,培根热烈地转向学问之途, 这是曾为他的政治生涯所中断的。在深奥的学术中他找着了 服镇痛剂。在他的“论人性”③一文中他很优美地表现了他 对于这种工作的欢喜。 培根在这个时期中的学术活动简直是一件奇迹。他下台 之后五个月便完成了他的《享利第七本纪》 (History of Henry ① o fw isdom for a m an'ssel,本集第23篇。 语见《论困厄》o fa dversity),本集第5篇 ofNature in m an,本集第38篇
培 根 的 心 情 , 大 约 可 于 他 的 “ 论 自 谋 ” ① 一 文 中 见 之 , 因 为 该 篇 所 述 显 指 他 与 詹 姆 斯 、 巴 金 汉 的 以 前 的 关 系 , 而 当 时 贿 赂 流 行 , 上 自 国 君 , 下 至 厮 养 , 无 不 纳 贿 者 也 。 耶 外 吞 所 受 的 苦 终 于 临 到 培 根 自 己 的 头 上 了 。 詹 姆 斯 和 巴 金 汉 都 坐 视 不 救 。 结 果 他 受 审 于 贵 族 院 , 被 判 有 罪 , 罚 金 4 万 镑 , 拘 禁 于 伦 敦 塔 中 , 住 了 很 短 的 时 间 就 释 放 出 狱 , 回 到 高 阑 城 别 墅 。 此 后 罚 金 亦 偿 还 于 他 , 不 许 接 近 宫 廷 之 令 亦 取 消 。 只 有 不 许 再 入 议 会 一 节 始 终 未 曾 改 动 。 从 文 学 与 哲 学 的 观 点 看 起 来 , 培 根 的 暮 年 可 算 是 他 一 生 最 光 荣 的 时 代 。 “ 顺 境 的 美 德 是 节 制 ; 逆 境 的 美 德 是 坚 忍 。 这 后 一 种 是 较 为 伟 大 的 一 种 德 性 。 顺 境 是 《 旧 约 》 所 宣 布 的 福 祉 , 逆 境 是 《 新 约 》 所 宣 布 的 福 祉 , 而 新 约 者 乃 是 福 音 更 大 , 诏 示 上 帝 的 旨 意 更 为 清 晰 之 书 也 。 ” ② 这 几 句 话 是 写 在 他 失 意 之 后 的 , 从 这 几 句 话 里 我 们 可 以 看 出 来 这 一 场 挫 折 对 于 他 的 影 响 。 凡 是 研 究 培 根 的 人 没 有 读 了 这 篇 “ 论 困 厄 ” 而 不 受 感 动 者 。 受 了 身 败 名 裂 的 刺 激 之 后 , 培 根 热 烈 地 转 向 学 问 之 途 , 这 是 曾 为 他 的 政 治 生 涯 所 中 断 的 。 在 深 奥 的 学 术 中 他 找 着 了 一 服 镇 痛 剂 。 在 他 的 “ 论 人 性 ” ③ 一 文 中 他 很 优 美 地 表 现 了 他 对 于 这 种 工 作 的 欢 喜 。 培 根 在 这 个 时 期 中 的 学 术 活 动 简 直 是 一 件 奇 迹 。 他 下 台 之 后 五 个 月 便 完 成 了 他 的 《 亨 利 第 七 本 纪 》 ( H i s t o r y o f H e n r y 绪 论 1 9 ① ② ③ O f N a t u r e i n M a n , 本 集 第 3 8 篇 。 语 见 《 论 困 厄 》 ( O f A d v e r s i t y ) , 本 集 第 5 篇 。 O f W i s d o m f o r a M a n ’ s S e l f , 本 集 第 2 3 篇
培根论说文集 Ⅶ),这部书曾受哥罗歇斯①和洛克的赞扬,认为是有哲学 意味的史学著作之模范。同时培根又开始写他的《亨利第八 本纪》 (History of HenryⅧ)并写出了大不列颠史( History ofg reat Britain)的大纲,又为他的《英国律苏格兰律提要》 ① igest of the laws of England and Scotland)作笔记,并且 起草了一篇《神圣战争对话》 ialogue on the Sacred War)④。1623年们广学论》的拉丁文增译本刊行,同时又出 版了一本未完的哲学小说,《新阿提兰提斯》 (New A tlantis) 这书的内容是一种半实际半诗意的关于组织一个思想家的团 体的。后来的英国皇家学会 The Royal Society)可算是部分 地实现了他的思想。1625年,《论说文集》的最后修正本出版, 内容增添了不少,共包括58篇文章。这是他最后的文章事业 书出不到几个月他就死了 在他逝世以前有相当的时期,培根的健康已经颇有点不 支之象了,但他仍努力不懈。他的死可说是为科学而牺牲。有 天天气非常之冷。在回家的路上他买了一只鸡,把它杀了, 亲自用手拿雪塞满了鸡的肚子,要看看寒冷是否能延迟腐化。 他刚做完了这件事,就觉得浑身发冷,这时他简直不能回家, 所以就被抬到爱伦德爵士① Lord a rundel)家中,到了那里之 ① Grotius( de groot)Hugo(1583-1645)荷兰学者及法学家,国际公法 基础之奠定者 ② Locke, (1632-1704),英国哲学家 ③此文系鼓励欧洲各国联合一致消灭北非沿岸之海盗与土耳其人者也
Ⅶ ) , 这 部 书 曾 受 哥 罗 歇 斯 ① 和 洛 克 ② 的 赞 扬 , 认 为 是 有 哲 学 意 味 的 史 学 著 作 之 模 范 。 同 时 培 根 又 开 始 写 他 的 《 亨 利 第 八 本 纪 》 ( H i s t o r y o f H e n r y Ⅷ ) 并 写 出 了 大 不 列 颠 史 ( H i s t o r y o f G r e a t B r i t a i n ) 的 大 纲 , 又 为 他 的 《 英 国 律 苏 格 兰 律 提 要 》 ( D i g e s t o f t h e L a w s o f E n g l a n d a n d S c o t l a n d ) 作 笔 记 , 并 且 起 草 了 一 篇 《 神 圣 战 争 对 话 》 ( D i a l o g u e o n t h e S a c r e d W a r ) ③ 。 1 6 2 3 年 《 广 学 论 》 的 拉 丁 文 增 译 本 刊 行 , 同 时 又 出 版 了 一 本 未 完 的 哲 学 小 说 , 《 新 阿 提 兰 提 斯 》 ( N e w A t l a n t i s ) 。 这 书 的 内 容 是 一 种 半 实 际 半 诗 意 的 关 于 组 织 一 个 思 想 家 的 团 体 的 。 后 来 的 英 国 皇 家 学 会 ( T h e R o y a l S o c i e t y ) 可 算 是 部 分 地 实 现 了 他 的 思 想 。 1 6 2 5 年 , 《 论 说 文 集 》 的 最 后 修 正 本 出 版 , 内 容 增 添 了 不 少 , 共 包 括 5 8 篇 文 章 。 这 是 他 最 后 的 文 章 事 业 , 书 出 不 到 几 个 月 他 就 死 了 。 在 他 逝 世 以 前 有 相 当 的 时 期 , 培 根 的 健 康 已 经 颇 有 点 不 支 之 象 了 , 但 他 仍 努 力 不 懈 。 他 的 死 可 说 是 为 科 学 而 牺 牲 。 有 一 天 天 气 非 常 之 冷 。 在 回 家 的 路 上 他 买 了 一 只 鸡 , 把 它 杀 了 , 亲 自 用 手 拿 雪 塞 满 了 鸡 的 肚 子 , 要 看 看 寒 冷 是 否 能 延 迟 腐 化 。 他 刚 做 完 了 这 件 事 , 就 觉 得 浑 身 发 冷 , 这 时 他 简 直 不 能 回 家 , 所 以 就 被 抬 到 爱 伦 德 爵 士 ( L o r d A r u n d e l ) 家 中 , 到 了 那 里 之 2 0 培 根 论 说 文 集 ① ② ③ 此 文 系 鼓 励 欧 洲 各 国 联 合 一 致 消 灭 北 非 沿 岸 之 海 盗 与 土 耳 其 人 者 也 。 L o c k e , J o h n ( 1 6 3 2 — 1 7 0 4 ) , 英 国 哲 学 家 。 G r o t i u s ( d e G r o o t ) H u g o ( 1 5 8 3 — 1 6 4 5 ) 荷 兰 学 者 及 法 学 家 , 国 际 公 法 基 础 之 奠 定 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