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定四年》:“取于相土之东都,以会王之东蒐。”此 相土当在卫境,为夏后相之地,非商之相土,故不录。) 从以上材料看,昭明、相土诸名字,滥觞于春秋以后儒家著述 中,距离卜辞已有六百多年的历史。卜辞是商人祭祖的记录,商人 不知有昭、相,后儒焉知有他们?何况“惟殷先人有册有典”(《书· 周书·多士》)有册有典何以能数典忘祖? 鉴于以上情况,我认为,昭明、相土、昌若、曹圉、(根国)不是商 人先公,他们的出现,是春秋以后才有的事。 卜辞中有河、岳(蚩,又释羔)、凶(或日)、天(罗振玉释天,丁 山释吴。卜辞一作王天),旧以为商之先公,但考证不出他们的世 系。商人祭祖,均按辈分先后依次进行,但祭祀他们就不是这样,时 而岳、天、山、凶(《续》1.49.4),时而土、凶、河、岳(《粹》23),次序不 一,说明他们不像是宗亲关系,可能是地祇、山灵、河伯之属衍化成 的先公。卜辞有“高祖河”(《热续》2)一语,于省吾以为读作“高祖 河”(《双剑侈殷契骈技I、十);陈梦家以为河岳与高祖相对,当读 作“高祖、河”(《殷座下辞综述·先公旧臣》),《南地》916“辛未贞: 基禾于高采河”即是其证。河与高祖分属,不是殷人的高祖。 所以说,河、岳、凶、天,也不是商人的祖先。商人的报前祖先有 四个,即契(戢)、冥(季)、振(该、亥)、恒,共三代四公。 《本纪》说,伊尹见成汤,“言素王及九主之事”。素王、九主何 意,后儒们谁也没有解释清楚。刘向《别录》所谓九主,“有法君、专 君、授君、劳君、等君、寄君、破君、国君、三岁社君”,“名称甚奇,不 知所凭据耳”(司马负《索隐》语)。司马贞“九主者,三皇、五帝及夏 禹”,“或日九主谓九皇”(《索隐),究竞是哪个,连他自己也不敢下 断语。实际上,九主就是九示,主、示古今字,卜辞示壬、示癸在《本 纪》作主壬、主癸。卜辞几示,多指商人几代先祖。此处所谓九示、 当指成汤以前九代直系先公。即戴、季、亥、微、仁乙、仁丙、二丁、示 壬、示癸。恒为亥弟,与亥并为一代,不另计入。伊尹向成汤进言九 ◆6·
主之事,正是进言他们九代先公之事。这些人均未登帝王之位,故 日素王。《庄子·天道》:“玄圣素王。”成玄英云“有其道而无其爵 者。”《春秋左传序》:“立素王。”孔疏:“素,空也,言无位而空王之 也。”后人不察,将素王与九主分立,日“素王及九主”。应改为“素王 九主”。 从九主一事看来,季(冥)与亥(该、核)、恒应是商人的第二、三 代先公。 但是,文献的说法却与此不同。 《周语》说:“玄王勤商十四世而兴。”《荀子·成相》说:“十有四 世乃有天乙是成汤。” 十四世之说,与《本纪》所载商王世系相合。这似乎给昭明、相 土等的存在,提供了又一重证据。 但是,商代的“一世”,并不专指“一代”而言。一王就是一世,父 传子为一世,兄传弟亦为一世.故而《大戴礼·少间篇》说:“成汤既 崩,二十三世乃有武丁…武丁既崩…九世乃有末孙纣即位。” 这里的一世就是一王,包括兄传弟王在内。从这点出发看《本纪》的 世,从契至汤,它至少应该加上卜辞、《天问》里的王恒。这样,它就 成了十五世了,与十四世之说,亦相枘凿。 九主之说,指商九代先公。九代之内,非直系而曾及位(公之 位)者,亦当有之,如恒。这样商先公总数,自契至汤就有十一世了。 除此之外,卜辞商先公还有不少,谁是十四世中的另三世,因史料 缺乏,就不得而知了,虽不得而知,但十四世之说不足以证明昭明、 相土等的存在,却是可以肯定的。 三上甲六示 商先公三代之后,是上甲微。 上甲微,卜辞谓之上甲,《本纪》谓之微,《天问谓之昏做,《山 ·7◆
海经郭璞传引《竹书纪年》谓之主甲微。他是商人以日干为庙号的 开始,所以《鲁语》说:“微能帅契,殷人报焉。”报,即匚,《本纪》之报 丁、报乙、报丙,卜辞作匚乙、二丙、匚丁。商人从上甲微开始,将其 神主排入仁中,依日干为序逐次祭祀。故日:“殷人报焉。” 从上甲微开始,商先公先王都被后人列入了这种祭祀的行列。 这行列的前后次序,就叫祀谱。杷谱的排列,给我们研究商人先祖 世系,提供了准确的资料。 自上甲以下六代先公,合称六示。即:上甲、匚乙、匚丙、亡丁、 示王、示癸。《本纪》置报丁于报乙之前,显然是个错误。王国维于 考释《戬1:10片时,率先予以纠正。 六示日干,排列整齐。特别是甲、乙、丙、丁,俨然天衣无缝,显 系后人所追加。但从示壬、示癸开始,祀谱中就有他们的妻子出现, 名日妣庚、址甲。庚甲参差,不似后人追加。因此,她们以及她们的 丈夫示壬、示癸的庙号,可视为典籍所记,传之后人,这就是中国成 文历史的开始。此于省吾先生之意也。详见其《甲骨文字释林·释 上甲六示的庙号以及我国成文历史的开始》。 商先公九主的排列,是商人直系血亲的祭祀次序,不是他们传 国继位的次序。如果论传国继位,那么卜辞中的王恒+…既受商人 祭祀,亦是商先公中重要一员。“恒秉季德”,他们的曾掌国柄,是毫 无疑问的。商人除周祭先王外,亦往往合祭直系先公先王。合祭直 系先公先王,当然会把旁系先公排除在外。商人又无周祭报前先公 制度,所以时间一久,旁系先公就会被后人忘却。但这并不能说明 当时没有旁系先公及位。可是后人把这些旁系先公抛开,把直系先 公的合祭排列看成早商时代的传位次序,那是错误的.学者们据此 得出“夏帝和商先公都是父子相继(兄弟相继是例外)”①的结论, 当然也靠不住了。 ①范文澜主编:《中国通史》,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56页. ·8◆
四在位商王的总数 示癸之后,商人之祖为成汤。成汤;卜辞称大乙,称成,称唐。他 是商朝第一个帝王。《本纪》说当时“诸侯毕服,汤乃践关子位,平定 海内。” 说汤践天子位,那是假的.因为遍查商代卜辞,没有天子名号。 而且,历代商王都经常卜问上帝祐不祐我?降祸不降祸于我?他们 总是以帝之属下自居,时时警惕着帝之愠怒罪罚,何曾把自己看做 天子呢? 但是,说汤时“诸侯毕服”倒会是真的。周原卜辞①说:“贞,王 其那祭成唐?”就是周人臣服于汤的证据。周人为一大族,他们臣 服于汤,其他各族也会随之来归。那么“诸侯毕服”也就会是真的。 自汤以降,商王世系,《本纪》与祀谱所载不同,比较如下: 《本纪》:汤一太丁一外丙一中壬一太甲— 《花谱》:大乙一大丁一卜丙一——大甲一 沃丁一太庚一一小甲一猿己一太戏一中丁一 一一大庚一小甲—大戊一雍己一中丁一 外壬一河喜甲—一祖乙一祖辛一一沃甲一祖丁一 卜壬一戈甲一祖乙—祖辛—羌甲—祖丁— 南庆一附甲一盘庚一小辛一小乙一式丁 南庚一喙甲一般庚一小半一小乙一式丁 ①《陕西战山凤雏村发现周初甲骨文》,《文物1979年第10期。 。9*
祖庚一一祖甲一康辛一庚丁—一武乙 一祖己—一祖庚一一祖甲一 一康丁一武乙 4 一太丁一一帝乙一帝辛 一文武丁一帝乙一〔帝辛们 太丁,《本纪》说他“未立而卒”,但仍然把他计入王位,故其所 载共三十一王。 商终于帝辛之世,故祀诸无帝辛。但论商王总数,仍应将其计 入。故祀谱所载,如入帝辛,应是二十九王。 《晋语》说:“商之飨国三十一…王。”《大戴礼·少间篇》:“成汤既 崩,二十三世乃有武丁…武丁既崩…九世乃有末孙纣即位。” 这里说的一世就是一王,自汤至纣,亦共三十一王。两说与《本纪》 所载王数相合。 《本纪·集解》引设冢纪年》日:“汤灭夏以至于受二十九王。” 其说与祀谱所载王数相合。 《本纪》、祀谱两说不同,究竞信哪个?我认为,杷谱为商人周祭 先王原始材料,没有讹传,不至于作伪,是可信的。何况又有《汲家 纪年》相印证。《汲冢》之说,出土早于人辞出土千多年,两者材料出 处,不可能同源。《本纪》之说就不同,它是否与《晋语》、《大戴礼》之 说材料同源、互为因循,那就说不清了。在这样情况下,我觉得,与 其信《本纪》,倒不如信祀谱。 五 商王世亲考辨 本节将以祀谱为基础,讨论其与《本纪》所载商王世系的不同。 成汤死后,《本纪》说:“太子太丁未立而卒。” “太子”一说是不确的。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