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借款合 (适用于中方股本外汇贷款)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 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 年月日的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股本 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条例》以及交 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借款币种: 借款金额 大
交通银行借款合 (适用于中方股本外汇贷款)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交通银行 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 年 月 日的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股本 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条例》以及交 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 1.2 借款金额: (大
1.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_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借款限用于对 的投资。 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 进行: (1)已提供第二条所述投资项目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 款和发行股标、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 /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4)借款方自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5)投资项目外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写: )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对 的投资。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 进 行: (1)已提供第二条所述投资项目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 款和发行股标、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 /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4)借款方自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5)投资项目外方注册资本金已按有关规定缴纳;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提供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 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计划提款 金额 年 季 月 3.3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提前十五天通知贷款方,并经贷款方 同意。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 3.4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 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利率
(6)未发生第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3.2 提供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 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计 划 提 款 金 额 年 季 月 3.3 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提前十五天通知贷款方,并经贷款方 同意。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 3.4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 证。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 计收一次,结算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2条款规定的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 又未按第3.3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 的‰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次 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 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 承担 4.5借款方应于结算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算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 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 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借款年率为 利息每 计收一次,结算日为 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承诺费。如借款方未按第3.2条款规定的季度提款计划提用贷款, 又未按第3.3条款规定提前通知调整提款计划,贷款方有权按未提或超提金额 的 ‰一次性收取承诺费。 4.3 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一次 性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 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 凡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 承担。 4.5 借款方应于结算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算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 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 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 除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
第五条还款 5.1借款方应以自有资金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本贷款。本贷款项下投 资项目的红利分配应首先用于归还本贷款。 5.2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 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 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期序 金额 序数 币种: 第1期 第2期 第3期 第4期 第5期 第6期 第7期 第8期 第9期 第10期 第11期 第12期 第13期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方应以自有资金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本贷款。本贷款项下投 资项目的红利分配应首先用于归还本贷款。 5.2 借款方应在第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 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 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 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 期 序 金 额 序数 年 季 月 币种: 第1期 第2期 第3期 第4期 第5期 第6期 第7期 第8期 第9期 第10期 第11期 第12期 第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