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买方信贷合同 借款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贷款方 地址: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第一条定义 1.1.“贷款”: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所承担的贷款金额和责任
中外买方信贷合同 借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贷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 定义 1.1.“贷款”: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所承担的贷款金额和责任
1.2.“提款: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凭借款人通过其指定银行发来的提款电报, 通知提款用以向卖方支付贷款的金额 1.3.“承担期”:自本合同签字日起,至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贷款使用截止日为 止的期间。 1.4.“计息期” (1)自第一次提款日起,即自贷款帐户第一次被借记之日起,每6个月的期间 为一个计息期 (2)第一个计息期的末日应与第一次提款日同日 (3)如该期末月无同日,即为该月之最后营业日 (4)如同日不是营业日,即顺延至继后的营业日 (5)如继后营业日跨入下月,即顺延至继后的营业日。 1.5.“付息日”:每个计息期的末日为借款人付息之日,按实有天数支付该期利
1.2.“提款”: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凭借款人通过其指定银行发来的提款电报, 通知提款用以向卖方支付贷款的金额。 1.3.“承担期”:自本合同签字日起,至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贷款使用截止日为 止的期间。 1.4.“计息期”: (1)自第一次提款日起,即自贷款帐户第一次被借记之日起,每6个月的期间 为一个计息期; (2)第一个计息期的末日应与第一次提款日同日; (3)如该期末月无同日,即为该月之最后营业日; (4)如同日不是营业日,即顺延至继后的营业日; (5)如继后营业日跨入下月,即顺延至继后的营业日。 1.5.“付息日”:每个计息期的末日为借款人付息之日,按实有天数支付该期利
息 1.6.“还款日”:自承担期终止日起,3个月以后的第一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 个付息日,为借款人分期还款之日。 1.7.“美元US$:可以自由划拔和自由兑换的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偿货币 1.8.“营业日”:北京、伦敦、纽约三地银行营业之日,同时又是后两地的美元 拆放市场营业之日。 1.9.“年基数”:利息计算以360天为年基数。 1.10.“月”:日历月。 1.11.“日”:日历日。 1.12 银行同业间贷款利率“IBOR”:当付息日前的第二个营业 日 时间上午11时,由指定的参考银行报出的伦敦欧州货币市场上的商业 银行之间6个月美元贷款利率,经由中国银行 分行于同日以电传分别通 知贷款和借款人
息。 1.6.“还款日”:自承担期终止日起,3个月以后的第一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 ________个付息日,为借款人分期还款之日。 1.7.“美元”US$:可以自由划拔和自由兑换的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偿货币。 1.8.“营业日”:北京、伦敦、纽约三地银行营业之日,同时又是后两地的美元 拆放市场营业之日。 1.9.“年基数”:利息计算以360天为年基数。 1.10.“月”:日历月。 1.11.“日”:日历日。 1.12. 银行同业间贷款利率“LIBOR”:当付息日前的第二个营业 日,________时间上午11时,由指定的参考银行报出的伦敦欧州货币市场上的商业 银行之间6个月美元贷款利率,经由中国银行 分行于同日以电传分别通 知贷款和借款人
第二条贸易合同 借款人在此确认:已于 年月日在 与卖方签订下 列合同。合同号码:金额: (美元) 其中由中国制造的部分,占合同总金额的 %,即 (美元) 商品名称: 定金加现付的百分率: 交货条件: 第三条贷款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不超过 万美元贷款,用 于支付上述合同总金额的 %给卖方 第四条提款条件 借款人在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后可以提款:
第二条 贸易合同 借款人在此确认:已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与卖方签订下 列合同。合同号码:________金额:________(美元) 其中由中国制造的部分,占合同总金额的______%,即 (美元) 商品名称: 定金加现付的百分率:________ 交货条件: 第三条 贷款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不超过________万美元贷款,用 于支付上述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给卖方。 第四条 提款条件 借款人在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后可以提款:
4.1提款人组织规章,最近财政年度的、经当地开业的会计师签证的财务报告 书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 4.2借款人所在国政府对借款人进行营业、签订本合同的批准文件。 4.3担保人出具的借款人无力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之本息时承担还款责任的不 可撤销的保函。 44.借款人所在国的外汇管理当局出具的证明,承认该当局了解借款人在本合 同中所负的各种责任,并对借款人用以支付所有在本合同项下付款的外汇许可证书 (可视贷款方所在国不同的管汇规定决定需否)。 4.5借款人提供的已按贸易合同规定,付讫定金和现付部分款项的银行证明文 第五条提取贷款 5.1借款人从其指定的银行,收到卖方通过贷款人交来的,按第二条贸易合同 第条规定的汇票、发票、全套装运单据后,在不超过30天的期限内,通过 指定的银行拍发加押电报向贷款人提取贷款支付给卖方
4.1 提款人组织规章,最近财政年度的、经当地开业的会计师签证的财务报告 书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 4.2 借款人所在国政府对借款人进行营业、签订本合同的批准文件。 4.3 担保人出具的借款人无力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之本息时承担还款责任的不 可撤销的保函。 4.4.借款人所在国的外汇管理当局出具的证明,承认该当局了解借款人在本合 同中所负的各种责任,并对借款人用以支付所有在本合同项下付款的外汇许可证书 (可视贷款方所在国不同的管汇规定决定需否)。 4.5 借款人提供的已按贸易合同规定,付讫定金和现付部分款项的银行证明文 件。 第五条 提取贷款 5.1 借款人从其指定的银行,收到卖方通过贷款人交来的,按第二条贸易合同 第________条规定的汇票、发票、全套装运单据后,在不超过30天的期限内,通过 指定的银行拍发加押电报向贷款人提取贷款支付给卖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