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 习要 德国法形成的历史条件及其发展中的主要 变化 ·德国宪法的主要特点,其宪法法院制度有 何意义 德国民法典的基本内容、特征及其对世界 法律发展的影响
德国法 • 德国法形成的历史条件及其发展中的主要 变化 • 德国宪法的主要特点,其宪法法院制度有 何意义 • 德国民法典的基本内容、特征及其对世界 法律发展的影响 学习要点
德国法的形成与发展 、德国法的形成 (一)神圣罗马帝国时期 (962-1806) 1、法律渊源 习惯法一一《萨克森法典》《士瓦本法典》 帝国立法一《黄金诏书》《加洛林纳法典》
德国法的形成与发展 一、德国法的形成 (一)神圣罗马帝国时期 (962-1806) 1、法律渊源 习惯法--《萨克森法典》《士瓦本法典》 帝国立法-《黄金诏书》《加洛林纳法典》
罗马法 是神圣罗马帝国以罗马帝国的正宗继 承人自居,接受罗马法为“理所当然”; 是在德皇与教皇和贵族的争权斗争中 德皇需要用罗马法来支持其拥有最高权力的 正当性,因为罗马法是主张君权至上的法律 是在14世纪后,德意志地区商品经济的 发展,尤其是城市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以农 业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封建习惯法已充分显露 其规范的简陋和不合时宜,已无法满足社会 的需求
罗马法-- 一是神圣罗马帝国以罗马帝国的正宗继 承人自居,接受罗马法为“理所当然”; 二是在德皇与教皇和贵族的争权斗争中, 德皇需要用罗马法来支持其拥有最高权力的 正当性,因为罗马法是主张君权至上的法律; 三是在14世纪后,德意志地区商品经济的 发展,尤其是城市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以农 业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封建习惯法已充分显露 其规范的简陋和不合时宜,已无法满足社会 的需求
而罗马法对商品关系的周密系统的规范 以及其内在的严格的逻辑性,足以对当时社 会进行有效的法律调整。以致罗马法被认为 是一种普遍真理。 13世纪时,德国宣布“继受”罗马法 之后,有两个措施 其一是1495年设立帝国法院,确认 罗马法是其适用的主要法律; 其二是宣布凡是取得罗马法博士头衔的, 均可按贵族来对待
而罗马法对商品关系的周密系统的规范, 以及其内在的严格的逻辑性,足以对当时社 会进行有效的法律调整。以致罗马法被认为 是一种普遍真理。 13世纪时,德国宣布“继受”罗马法 之后,有两个措施: 其一是1495年设立帝国法院,确认 罗马法是其适用的主要法律; 其二是宣布凡是取得罗马法博士头衔的, 均可按贵族来对待
地方法一一在局部地区生效的法律一一各 封建领地成为独立的邦国,自有一套法律规 范体系-一邦法。1555年《符腾堡新邦 法》1751年《巴伐利亚刑法典》 1794年《普鲁士邦法》,城市法有《克 伦法》《卢卑克法》等
地方法--在局部地区生效的法律--各 封建领地成为独立的邦国,自有一套法律规 范体系--邦法。1555年《符腾堡新邦 法》 1751年《巴伐利亚刑法典》 1794年《普鲁士邦法》,城市法有《克 伦法》《卢卑克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