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 从上表可以看出,从下等户到上等户每户份地数量的增加,比 男女人数和劳动力数量的增加快得多。我们以第聂伯罗夫斯克县 下等户的数字作为100来说明这一点: 份地 劳动力 男女人口 不种地者 100 100 100 种地不满5俄亩者 86 110 106 种地5一10俄亩者 136 120 117 种地10一25俄亩者 195 140 137 种地25一50俄亩者 259 190 178 种地超过50俄亩者 272 230 219 显然,除家庭人口外,每户的殷实程度也是决定份地数量的因 素。 我们研究各类农民购买地数量的资料时可以看出,购买土地 的几乎都是种地超过25俄亩的上等户,其中主要是每户种地75 俄亩的最大的耕作者。可见,购买地的资料完全证实了波斯特尼柯 夫关于农民有不同的类别的看法。例如作者在第147页上谈到“塔 夫利达省各县农民购买了96146俄亩土地”时所引证的资料就根 本不能说明问题,因为这些土地几乎全部掌握在占有份地最多的 区区少数人手中,即掌握在波斯特尼柯夫所说的“富裕”农民手中, 而这些农民不超过人口的1/5. 关于租地也必须这样说。上表中的租地一项包括份地的和非 份地的租地。可以看出,租地面积完全随农民富裕程度的提高而相 应地扩大,因此,一个农民自己占有的土地愈多,他租进的土地也 愈多,从而也就剥夺了最贫苦户所需要的土地面积。 必须指出,这是全俄国的普遍现象。卡雷舍夫教授总结了俄国 各地(只要那里有地方自治局统计机关的调查材料)农民非份地的 租地情况,并把租地面积和租地户的富裕程度之间的直接依存关
从上表可以看出,从下等户到上等户每户份地数量的增加,比 男女人数和劳动力数量的增加快得多。我们以第聂伯罗夫斯克县 下等户的数字作为100来说明这一点: 份地 劳动力 男女人口 不种地者 100 100 100 种地不满5俄亩者 86 110 106 种地5—10俄亩者 136 120 117 种地10—25俄亩者 195 140 137 种地25—50俄亩者 259 190 178 种地超过50俄亩者 272 230 219 显然,除家庭人口外,每户的殷实程度也是决定份地数量的因 素。 我们研究各类农民购买地数量的资料时可以看出,购买土地 的几乎都是种地超过25俄亩的上等户,其中主要是每户种地75 俄亩的最大的耕作者。可见,购买地的资料完全证实了波斯特尼柯 夫关于农民有不同的类别的看法。例如作者在第147页上谈到“塔 夫利达省各县农民购买了96146俄亩土地”时所引证的资料就根 本不能说明问题,因为这些土地几乎全部掌握在占有份地最多的 区区少数人手中,即掌握在波斯特尼柯夫所说的“富裕”农民手中, 而这些农民不超过人口的15。 关于租地也必须这样说。上表中的租地一项包括份地的和非 份地的租地。可以看出,租地面积完全随农民富裕程度的提高而相 应地扩大,因此,一个农民自己占有的土地愈多,他租进的土地也 愈多,从而也就剥夺了最贫苦户所需要的土地面积。 必须指出,这是全俄国的普遍现象。卡雷舍夫教授总结了俄国 各地(只要那里有地方自治局统计机关的调查材料)农民非份地的 租地情况,并把租地面积和租地户的富裕程度之间的直接依存关 10 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
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 11 系表述成为一条普遍规律①。 其次,波斯特尼柯夫还提供了更详细的关于租地(非份地的和 份地的均在内)分配的数字,现在我把这些数字引证如下: 别尔江斯克县 梅利托波尔县 第聂伯罗夫斯克县 租地每一租每俄租地 户的 每一租每俄租地 每一租每俄 户的 百分 地户所亩租 百分 地户所亩租 户的 百分 地户所亩租 数 租耕地价数 租耕地价 数 租耕地价 种地不满5俄亩者18.72.11114.43 5.5025 2.415.25 种地5-10俄亩者33.6.3.29.2034.84.15.5242 3.912 种地10-25俄亩者577 7.6559.37.55.7469 8.54.75 种地25-50俄亩者60.616.1 6.8080.516.96.3088 20 3.75 种地超过50俄亩者78.562 4.2088.847.63.9391 48.63.55 全县 44.811.15.8050 12.44.8656.212.44.23 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平均数字完全不能说明问题:因为我们 说第聂伯罗夫斯克县有56%的农民租种土地,这句话只能给人们 一个关于这种租地的极不完全的概念,因为在自己土地不够的(下 面将说到)各类农户中,租地户的百分数低得多,例如在第一类中 只有25%,而自己土地很多的上等户则几乎都租种土地(91%). 每一租地户所租土地在数量上的差别还更显著,例如上等户租的 土地分别为下等户的30倍、15倍、24倍。显然,这也就改变了租地 本身的性质,因为在上等户中这已是商业性的经营,而在下等户中 这也许是由于极端贫困引起的。后一推测可以用租金方面的资料 来证实:最低的几类付出的土地租金较高,有时竟比上等户付出的 高3倍(在第聂伯罗夫斯克县)。这里必须提醒一点:租地愈少租金 愈高并不是我国南部的特点,因为卡雷舍夫的著作证明这个规律 ① 《根据地方自治局的统计资料所作的俄国经济调查总结》第2卷,尼·卡雷舍 夫著《农民的非份地租地》1892年多尔帕特版第122、133页及其他各页
系表述成为一条普遍规律①。 其次,波斯特尼柯夫还提供了更详细的关于租地(非份地的和 份地的均在内)分配的数字,现在我把这些数字引证如下: 别尔江斯克县 梅利托波尔县 第聂伯罗夫斯克县 租地 户的 百分 数 每一租 地户所 租耕地 每俄 亩租 价 租地 户的 百分 数 每一租 地户所 租耕地 每俄 亩租 价 租地 户的 百分 数 每一租 地户所 租耕地 每俄 亩租 价 种地不满5俄亩者 18.7 2.1 11 14.4 3 5.5025 2.4 15.25 种地5—10俄亩者 33.6 3.2 9.2034.8 4.1 5.5242 3.9 12 种地10—25俄亩者57 7 7.6559.3 7.5 5.7469 8.5 4.75 种地25—50俄亩者60.616.1 6.8080.5 16.9 6.3088 20 3.75 种地超过50俄亩者78.562 4.2088.8 47.6 3.9391 48.6 3.55 全 县 44.8 11.1 5.80 50 12.4 4.8656.2 12.4 4.23 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平均数字完全不能说明问题:因为我们 说第聂伯罗夫斯克县有56%的农民租种土地,这句话只能给人们 一个关于这种租地的极不完全的概念,因为在自己土地不够的(下 面将说到)各类农户中,租地户的百分数低得多,例如在第一类中 只有25%,而自己土地很多的上等户则几乎都租种土地(91%)。 每一租地户所租土地在数量上的差别还更显著,例如上等户租的 土地分别为下等户的30倍、15倍、24倍。显然,这也就改变了租地 本身的性质,因为在上等户中这已是商业性的经营,而在下等户中 这也许是由于极端贫困引起的。后一推测可以用租金方面的资料 来证实:最低的几类付出的土地租金较高,有时竟比上等户付出的 高3倍(在第聂伯罗夫斯克县)。这里必须提醒一点:租地愈少租金 愈高并不是我国南部的特点,因为卡雷舍夫的著作证明这个规律 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 11 ① 《根据地方自治局的统计资料所作的俄国经济调查总结》第2卷,尼·卡雷舍 夫著《农民的非份地租地》1892年多尔帕特版第122、133页及其他各页
12 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 是普遍适用的。 波斯特尼柯夫谈到这些资料时说:“塔夫利达省各县租种土地 的多半是拥有足够数量的份地耕地利私有耕地的富裕农民:非份 地即离村较远的私有地和官地的租种更是这样。其实这也是很自 然的事情,因为租种较远的土地要有足够数量的役畜,而这里不大 富裕的农民连耕种自己份地所需的役畜也不足。”(第148页) 不应该认为,上述租地分配情况,是由个人租种土地造成的。 即使租种土地的是村团,情况也毫无改变,原因很简单,因为土地 是按照同样的根据即按照货币”来分配的。 波斯特尼柯夫说:“根据国家产业管理局清册,1890年三县按 照契约出租的133852俄亩官地中,租给农民村团使用的可耕地有 84756俄亩,即占全部面积的63%左右。但是,农民村团租来的土 地是由为数不多的户主而且多半是由富裕户主使用的。地方自治 机关的按户调查十分明显地指出了这一事实”(第150页)@:[见 第13页表格。一编者注] 波斯特尼柯夫总结道:“可见第聂伯罗夫斯克县富裕农户使用 了全部租地的1/2以上,别尔江斯克县则在2/3以上,而在租种官 地最多的梅利托波尔县甚至占租地面积的4/5以上。三县最贫苦 农户(种地不满10俄亩者)一共只有1938俄亩,即租地的4%左 右。”(第150页)作者接着又提供了一连串的例子来说明村团租来 的土地分配不均,但这些例子不必引用了。 谈到波斯特尼柯夫关于租地决定于租地户的富裕程度的结论 ①波斯特尼柯夫并未列出下表的最后一项三县总计)。他在表6下注明:按照 租地条件,农民只有权耕种租地的1/3
是普遍适用的。 波斯特尼柯夫谈到这些资料时说:“塔夫利达省各县租种土地 的多半是拥有足够数量的份地耕地利私有耕地的富裕农民;非份 地即离村较远的私有地和官地的租种更是这样。其实这也是很自 然的事情,因为租种较远的土地要有足够数量的役畜,而这里不大 富裕的农民连耕种自己份地所需的役畜也不足。”(第148页) 不应该认为,上述租地分配情况,是由个人租种土地造成的。 即使租种土地的是村团,情况也毫无改变,原因很简单,因为土地 是按照同样的根据即“按照货币”来分配的。 波斯特尼柯夫说:“根据国家产业管理局清册,1890年三县按 照契约出租的133852俄亩官地中,租给农民村团使用的可耕地有 84756俄亩,即占全部面积的63%左右。但是,农民村团租来的土 地是由为数不多的户主而且多半是由富裕户主使用的。地方自治 机关的按户调查十分明显地指出了这一事实”(第150页)①:[见 第13页表格。—— 编者注] 波斯特尼柯夫总结道:“可见第聂伯罗夫斯克县富裕农户使用 了全部租地的12以上,别尔江斯克县则在23以上,而在租种官 地最多的梅利托波尔县甚至占租地面积的45以上。三县最贫苦 农户(种地不满10俄亩者)一共只有1938俄亩,即租地的4%左 右。”(第150页)作者接着又提供了一连串的例子来说明村团租来 的土地分配不均,但这些例子不必引用了。 谈到波斯特尼柯夫关于租地决定于租地户的富裕程度的结论 12 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 ① 波斯特尼柯夫并未列出下表的最后一项(三县总计)。他在表6下注明:“按照 租地条件,农民只有权耕种租地的13
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 13 别尔江斯克县 梅利托波尔县 第聂佰罗 夫斯克 三 县 总计 农 民 租 租地 每 租 租地每 租租购 每一 租租地 百 每一 举 地 租地 别 地 面积 地 地 户租 面积 户租 面积 租地 地 面积 租地 户 (单位 地面 片 (单位 地面 户 户租 户租 (单位 地面 户 单位 分 地面 数 俄亩) 积 数 饿亩) 积 数 俄亩) 积 数 俄亩) 比 积 种满 地 俄 39 66 1.7 24 3816 20 6 3.1 83 511 6.1 者 种 地5 10俄 22 400 1.8 159 7764.8 58 251 4.3 444142 3 3.2 者 种 地 0- 68 2642 3.8 707 4569 6.4 338 1500 4.4 17328711 20 5.0 俄亩者 种 地 5 50 38才3751 9.7 672 856412.7 186 10565.7 124513373010.7 我亩者 种地超 0俄 113 319428.3 440 1536534.9 79 172421.8 63202834632.1 面者 总 数 145100577 2002 296514.8 681 45936.7413d4430710010.7 时,指出地方自治局统计人员的相反意见是极有意义的。 在书的开头,波斯特尼柯夫刊载了他的《论塔夫利达省、赫尔 松省和叶卡捷琳诺斯拉夫省地方自治局的统计工作》一文(第Ⅺ一 XXⅫ页)。文中他顺便研究了塔夫利达省地方自治机关在1889 年出版的《塔夫利达省省志》,这本省志简短地总结了整个调查研 究工作。波斯特尼柯夫在分析该书专论租地的一篇时说: “地方自治局统计表明,在我国土地很多的南部和东部各省, 除自己的大量份地外还租种相当多的土地的富裕农民占较大的百 分数.这里经营的目的不仅为了满足家庭本身的需要,而且还为了 得到一些盈余,一些收入,农民就是靠这种收入来修缮他们的建筑
农 民 类 别 别尔江斯克县 梅利托波尔县 第 聂 伯 罗 夫 斯 克 县 三 县 总 计 租 地 户 数 租 地 面 积 (单位 俄亩) 每一 租地 户租 地面 积 租 地 户 数 租 地 面 积 (单位 俄亩) 每一 租地 户租 地面 积 租 地 户 数 租 地 面 积 (单位 俄亩) 每一 租地 户租 地面 积 租 地 户 数 租 地 面 积 (单位 俄亩) 百 分 比 每一 租地 户租 地面 积 种地不 满 5 俄 亩者 39 661.7 24 38316 20 623.1 83 511 1 6.1 种 地5 - 10 俄 亩者 227 4001.8 159 7764.8 58 2514.3 4441427 3 3.2 种 地 10- 25 俄亩者 68726423.8 707 45696.4 338 15004.4 1732871120 5.0 种 地 25- 50 俄亩者 38737559.7 672 856412.7 186 10565.7 1245133753010.7 种 地 超 过50俄 亩者 113319428.3 4401536534.9 79 172421.8 632202834632.1 总 数 1453100577 20022965714.8 681 45936.7 41364430710010.7 时,指出地方自治局统计人员的相反意见是极有意义的。 在书的开头,波斯特尼柯夫刊载了他的《论塔夫利达省、赫尔 松省和叶卡捷琳诺斯拉夫省地方自治局的统计工作》一文(第 — 页)。文中他顺便研究了塔夫利达省地方自治机关在1889 年出版的《塔夫利达省省志》,这本省志简短地总结了整个调查研 究工作。波斯特尼柯夫在分析该书专论租地的一篇时说: “地方自治局统计表明,在我国土地很多的南部和东部各省, 除自己的大量份地外还租种相当多的土地的富裕农民占较大的百 分数。这里经营的目的不仅为了满足家庭本身的需要,而且还为了 得到一些盈余,一些收入,农民就是靠这种收入来修缮他们的建筑 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 13
14 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 物、购置机器和添购土地。这种愿望是很自然的,而且不包含任何 罪恶,因为它还未显现出任何的盘剥因素。(这里确实没有盘剥因 素,但剥削因素无疑是有的:富裕农民既租进远远超过需要的土 地,也就夺取了贫苦农民生产食物所需的土地:他们既扩大经营规 模,也就需要追加的劳动力,也就要雇用工人。》但是地方自治局某 些统计人员,大概认为农民生活中的这些现象是不合理的,竭力缩 小这些现象的意义,而且竭力证明:农民租地主要是由于需要食 物:如果富裕农民也租很多土地,那么,这种租地户的百分数毕竞 是随着份地面积的扩大而不断减少的。”(第XⅦ页)为了证明这种 想法,《省志》编者维尔涅尔先生把塔夫利达全省有1一2个劳动力 和2一3头役畜的农民按份地的多少分成几类。结果是:“随着份地 面积的扩大,租地户的百分数相应减少,每户的租地面积也相应地 减少,但减少的幅度不及前者。”(第XⅢ页)波斯特尼柯夫非常公 正地指出,这类方法根本不能说服人,因为农民中的这一部分(只 有2一3头役畜的农民)是随便抽出的,而且撇开的正是富裕农民: 此外,也不能把塔夫利达省内陆各县和克里木合在一起,因为它们 的租地情况并不一样:在克里木有1/2一3/4的居民是无地的(卿 所谓分成农民),在北部各县这种农民只有3一4%。在克里木几乎 随时都可找到出租的土地,在北部各县有时却不能找到。指出下述 一点是有意义的:其他各省地方自治局的统计人员也做过同样的 尝试(当然,同样是不成功的),想把农民生活中一些“不合理的”现 象,例如以获得收入为目的的租地掩盖起来。(见卡雷舍夫上述著 作) 既然农民租种非份地的分布情况证明各个农户之间不仅存在 着量的差别(租得多,租得少),而且存在着质的差别(由于需要食
物、购置机器和添购土地。这种愿望是很自然的,而且不包含任何 罪恶,因为它还未显现出任何的盘剥因素。〈这里确实没有盘剥因 素,但剥削因素无疑是有的:富裕农民既租进远远超过需要的土 地,也就夺取了贫苦农民生产食物所需的土地;他们既扩大经营规 模,也就需要追加的劳动力,也就要雇用工人。〉但是地方自治局某 些统计人员,大概认为农民生活中的这些现象是不合理的,竭力缩 小这些现象的意义,而且竭力证明:农民租地主要是由于需要食 物;如果富裕农民也租很多土地,那么,这种租地户的百分数毕竟 是随着份地面积的扩大而不断减少的。”(第 页)为了证明这种 想法,《省志》编者维尔涅尔先生把塔夫利达全省有1—2个劳动力 和2—3头役畜的农民按份地的多少分成几类。结果是:“随着份地 面积的扩大,租地户的百分数相应减少,每户的租地面积也相应地 减少,但减少的幅度不及前者。”(第 页)波斯特尼柯夫非常公 正地指出,这类方法根本不能说服人,因为农民中的这一部分(只 有2—3头役畜的农民)是随便抽出的,而且撇开的正是富裕农民; 此外,也不能把塔夫利达省内陆各县和克里木合在一起,因为它们 的租地情况并不一样:在克里木有12—34的居民是无地的(即 所谓分成农民),在北部各县这种农民只有3—4%。在克里木几乎 随时都可找到出租的土地,在北部各县有时却不能找到。指出下述 一点是有意义的:其他各省地方自治局的统计人员也做过同样的 尝试(当然,同样是不成功的),想把农民生活中一些“不合理的”现 象,例如以获得收入为目的的租地掩盖起来。(见卡雷舍夫上述著 作) 既然农民租种非份地的分布情况证明各个农户之间不仅存在 着量的差别(租得多,租得少),而且存在着质的差别(由于需要食 14 农民生活中新的经济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