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学概论》课程教学案例之 阿星杀人案报道中的消息源失衡问题
《新闻学概论》课程教学案例之 阿星杀人案报道中的消息源失衡问题
《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对“阿星杀人案”的报道 日本战犯是如何被改造的 南才周末 前日本战靶中国喇眼之地 他们国到日本之 国最大的战犯管理所揭秘 4 本报记者追踪采访的民工杀人后, 记者劝说下投案自首 阿星的内心挣扎 大需 期待中国“立法文化”新变 B
《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对“阿星杀人案”的报道
《不做砍手党还是杀了人》南方都市报2005-7-11 阿星,乖乖的样子,无论如何也和我们心里凶狠的杀人犯联系不起来 这个15岁开始即在深圳的“广西砍手党″团伙里做饭炒菜的小伙子 却从没参与过“砍手党”的任何一件作案。18岁开始,他便离开“砍手 党”团伙,在工厂兢兢业业打工。本报今年1月20日刊廢登的《深圳“砍手 党”来自小山村》曾记录过他的故事。 为了离“砍手党”老乡远点,阿星去了潮阳打工。7月8日,他所在 的工厂主管辞退了他,但他没有学着“砍手党”去抢,而是一怒之下 把主管给刺杀了
《不做砍手党还是杀了人》南方都市报 2005-7-11 阿星,乖乖的样子,无论如何也和我们心里凶狠的杀人犯联系不起来。 这个15岁开始即在深圳的“广西砍手党”团伙里做饭炒菜的小伙子, 却从没参与过“砍手党”的任何一件作案。18岁开始,他便离开“砍手 党”团伙,在工厂兢兢业业打工。本报今年1月20日刊登的《深圳“砍手 党”来自小山村》曾记录过他的故事。 为了离“砍手党”老乡远点,阿星去了潮阳打工。7月8日,他所在 的工厂主管辞退了他,但他没有学着“砍手党”去抢,而是一怒之下, 把主管给刺杀了
他们的苦难,也是我们的 讲述人:傅剑锋(原南方都市报记者,现南方周末记者)今年1月因为深入 砍手党的家乡广西天等县上映乡温江村采访,认识了当时在家乡养病的阿 星 阿星的悲剧,我非常难过。我想表达两点意见阿星不是天生的犯罪人, 而是他生存的环墳改变了他。这几个月,我看到了他的掙扎和心理历程。 对这么一个人,我们无能为力,当然他的悲剧也不是说是某一个人的责任, 而是我们的社会的责任。他们的苦难不是他们个人的,也是我们的。我们 每个人都应该关心他们,因为他们得不到关怀的时候,可能就会去伤害别 人,你不去关心他的时候,某天他的痛苦就会延续到你身上 第二点也是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那就是我觉得道德伦理高干报道本 身。我接到他的电话的时候,他的情绪非常不稳定,如果不稳定他并劝他 自首,后果不堪设想。因为我已经离开南方都市报,如果我不告诉都市报, 先去稳住他,自己再过来,可能我会做一个大新闻,可是我第一个想到的 还是通知南方都市报的同行,赶紧去稳住他陪同他自首。我想,这个时候, 我首要做的是负起一个人的责任
他们的苦难,也是我们的 讲述人:傅剑锋(原南方都市报记者,现南方周末记者)今年1月因为深入 砍手党的家乡广西天等县上映乡温江村采访,认识了当时在家乡养病的阿 星 阿星的悲剧,我非常难过。我想表达两点意见:阿星不是天生的犯罪人, 而是他生存的环境改变了他。这几个月,我看到了他的挣扎和心理历程。 对这么一个人,我们无能为力,当然他的悲剧也不是说是某一个人的责任, 而是我们的社会的责任。他们的苦难不是他们个人的,也是我们的。我们 每个人都应该关心他们,因为他们得不到关怀的时候,可能就会去伤害别 人,你不去关心他的时候,某一天他的痛苦就会延续到你身上 。 第二点也是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那就是我觉得道德伦理高于报道本 身。我接到他的电话的时候,他的情绪非常不稳定,如果不稳定他并劝他 自首,后果不堪设想。因为我已经离开南方都市报,如果我不告诉都市报, 先去稳住他,自己再过来,可能我会做一个大新闻,可是我第一个想到的 还是通知南方都市报的同行,赶紧去稳住他陪同他自首。我想,这个时候, 我首要做的是负起一个人的责任
阿星杀人的报道见报第二天(2005年7月12日),《南方都市 报》发表社论《阿星杀人,不要让悲情遮蔽血腥》。 解决问题的方法不应该是一个凄苦青年的激情犯罪,更不应该是对 这种犯罪行为的同情与赞赏。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法,应该是依靠法制 的不断健全、制度的日益公正和完善。基于对社会改良的基本信念 我们认为,不管以多么义正辞严的名义,解决问题的方法都必须首先 是合法的。 阿星固然有其深远的悲哀,但是他杀人有罪这一点必须澄清。阿 星固然是某种不公正的受害者,但是他杀人不全是社会的错。细追究 起来,每一个违法者的经历,我们都可以从中找到社会的或者制度的 责任。但是把一切罪行都篁到个抽象的社会头上去,并不能解决任 何问颕。要解决问题、改善社会,必须回到社会结构之内,相信法治, 然后以清醒的理性循序渐进地改变它
阿星杀人的报道见报第二天(2005年7月12日),《南方都市 报》发表社论《阿星杀人,不要让悲情遮蔽血腥》。 解决问题的方法不应该是一个凄苦青年的激情犯罪,更不应该是对 这种犯罪行为的同情与赞赏。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法,应该是依靠法制 的不断健全、制度的日益公正和完善。基于对社会改良的基本信念, 我们认为,不管以多么义正辞严的名义,解决问题的方法都必须首先 是合法的。 阿星固然有其深远的悲哀,但是他杀人有罪这一点必须澄清。阿 星固然是某种不公正的受害者,但是他杀人不全是社会的错。细追究 起来,每一个违法者的经历,我们都可以从中找到社会的或者制度的 责任。但是把一切罪行都算到一个抽象的社会头上去,并不能解决任 何问题。要解决问题、改善社会,必须回到社会结构之内,相信法治, 然后以清醒的理性循序渐进地改变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