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春秋时期的法律制度
第二节 春秋时期的法律制度
o九阳 尿阳 燕国无餐 孤竹 林胡 0代 中山国 饶 布成文法 阳 郑城 齐国 历下 定阳 晋 国 义渠 平®典沃 数道9 卫国 。 宋国 秦威 周国©郑国 @王 彭城\ 国 ⊙陈国 徐国 句阳 蔡国 o钟 一、春秋时期法制的重大变革公 随城 阳 吴国@ 蜀 楚 国 柏 松阳 越国
一 、 春 秋 时 期 法 制 的 重 大 变 革—— 公 布 成 文 法
·(一)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公元前536年) ● ·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典。 。《左传·昭公六年》记载: “(公元前536年)三月, 郑人铸刑书
• (一)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公元前536年) • • 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典。 • 《左传·昭公六年》记载: “(公元前536年)三月, 郑人铸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