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缓刑减刑和假释 本章要点 第一节缓刑 第二节减刑 第三节假释
第十九章 缓刑 减刑和假释 本章要点 第一节 缓 刑 第二节 减 刑 第三节 假 释
12 9 3 765 第一节缓刑
2 第一节 缓刑
、缓刑的概念和特点 (一)缓刑的概念 缓刑一指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分子, 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
一、缓刑的概念和特点 (一)缓刑的概念 缓刑-指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分子, 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
缓刑制度的三种形式 1.刑罚暂缓宣告,也称“宜告犹豫” 2.刑罚暂缓执行,也称“执行犹豫” 3.缓予起诉,也称“起诉犹豫
1.刑罚暂缓宣告,也称“宣告犹豫” 2.刑罚暂缓执行,也称“执行犹豫” 3.缓予起诉,也称“起诉犹豫” 缓刑制度的三种形式
(二)我国刑法中缓刑的概念 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 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 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如果被 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律规定 应当撤销缓刑的事由,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 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刑罚制度
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 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 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如果被 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律规定 应当撤销缓刑的事由,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 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刑罚制度。 (二)我国刑法中缓刑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