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投资渠道单一,资金来源馈乏 公用事业建设投资主体单一,缺乏稳定、规范的建设资金来源 渠道,没有形成多元化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 根据“十五”计划,我国水务产业中的供水行业年产值可从目 前的600亿~700亿元提高到1500亿~2000亿元左右。同时城市污 水处理率也要从目前的22.3%提高到45%,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 2600万立方米。专家预计,到2005年,我国水务市场的总投资约 需1万亿元。 这么庞大的资金投入,单靠财政一个渠道,几乎是不可能的
4、投资渠道单一,资金来源馈乏 公用事业建设投资主体单一,缺乏稳定、规范的建设资金来源 渠道,没有形成多元化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 根据“十五”计划,我国水务产业中的供水行业年产值可从目 前的600亿~700亿元提高到1500亿~2000亿元左右。同时城市污 水处理率也要从目前的22.3%提高到45%,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 2600万立方米。专家预计,到2005年,我国水务市场的总投资约 需1万亿元。 这么庞大的资金投入,单靠财政一个渠道,几乎是不可能的
三、市场化运作-城市公用事业的改革之路 (一)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化运作改革的政策推动 1、2001年12月11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促进和 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逐步放宽投资 领域”、“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凡是鼓励和允 许外商投资进入的领域,均鼓励和允许民间投资进入 2、2002年1月,国家计委《十五”期间加快发展 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积极鼓励非国有经济 在更广泛的领域参与服务业发展,放宽外贸、教育 文化、公用事业、旅游、电信、金融、保险、中介服 务等行业的市场准入; 3、2002年3月,国家计委《外商投资产业指导》: 原禁止外商投资的电信和燃气、热力、供排水等城市 管网首次被列为对外开放领域;
三、市场化运作---城市公用事业的改革之路 (一)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化运作改革的政策推动 1、2001年12月11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促进和 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逐步放宽投资 领域” 、 “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凡是鼓励和允 许外商投资进入的领域,均鼓励和允许民间投资进入; 2、2002年1月,国家计委《“十五”期间加快发展 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积极鼓励非国有经济 在更广泛的领域参与服务业发展,放宽外贸、教育、 文化、公用事业、旅游、电信、金融、保险、中介服 务等行业的市场准入; 3、2002年3月,国家计委《外商投资产业指导》: 原禁止外商投资的电信和燃气、热力、供排水等城市 管网首次被列为对外开放领域;
4、广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上新水平的若 干意见》,在开放投资领域、支持引导做强做大和改进服务环境 上采取40条措施,全面促进广州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被业界认为 是扶持、壮大私营经济方面最开放、最到位的政策 5、2002年12月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 的意见》:是我国继电力、航空、电信等垄断行业对外资和民间 资本全面开放后的又一重大突破。标志着中国城市的供水、供气 供热、污水处理、拉圾处理及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的 加速。 6、2003年7月,国务院审批通过《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 法》: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正式纳入商品管理范畴;同年,《排污 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正式出台,意味着在我国实施多年的排污 费收费制度将发生重大变化 7、最近,建设部公布了《公用事业民营化管理条例》,规定 民营资本和外资可进入原属国家专营的城市公用事业
4、广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上新水平的若 干意见》,在开放投资领域、支持引导做强做大和改进服务环境 上采取40条措施,全面促进广州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被业界认为 是扶持、壮大私营经济方面最开放、最到位的政策。 5、2002年12月 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 的意见》:是我国继电力、航空、电信等垄断行业对外资和民间 资本全面开放后的又一重大突破。标志着中国城市的供水、供气、 供热、污水处理、拉圾处理及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的 加速。 6、2003年7月,国务院审批通过《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 法》: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正式纳入商品管理范畴;同年,《排污 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正式出台,意味着在我国实施多年的排污 费收费制度将发生重大变化。 7、最近,建设部公布了《公用事业民营化管理条例》,规定 民营资本和外资可进入原属国家专营的城市公用事业
(二)市场化运作的供给特征 1、政府与生产者角色分离 政府部门根据规划和公众需求决定增加或改善何种市政服务,至 于由谁来投资、谁来生产、如何实施,则采用市场机制的办法, 由市场竞争所决定 2、政府管制与市场竞争有机结合 政府管制是政府对市政公用设施服务市场的直接干预,具体表 现为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对市政公用设施企业的市场进入、价格决 定、产品质量和服务条件施加直接的行政干预。 生产者的确定引入市场机制。对非经营性服务,如街道保洁 绿化等应采用政府采购的方式,招标选择生产者;对经营性服务, 如供水、供气等,通过特许权授予的方式,竞争招标选择投资者 或经营者
(二)市场化运作的供给特征 1、政府与生产者角色分离 政企分开,市政公用的决策职能、监督职能与生产职能相分离。 政府部门根据规划和公众需求决定增加或改善何种市政服务,至 于由谁来投资、谁来生产、如何实施,则采用市场机制的办法, 由市场竞争所决定。 2、政府管制与市场竞争有机结合 政府管制是政府对市政公用设施服务市场的直接干预,具体表 现为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对市政公用设施企业的市场进入、价格决 定、产品质量和服务条件施加直接的行政干预。 生产者的确定引入市场机制。对非经营性服务,如街道保洁、 绿化等应采用政府采购的方式,招标选择生产者;对经营性服务, 如供水、供气等,通过特许权授予的方式,竞争招标选择投资者 或经营者
3、合同约束取代行政管理 政府通过合同的方式与服务的提供者建立自愿、平等、互利的 民事关系 4、投资和生产主体多元化 市政公用设施服务市场是一个由企业、民间投资者和外商投资 者等多元投资主体共同参与的有序竞争市场 5、投资的风险、责任、回报分担 按照政府与投资者和生产者的角色分工不同,风险、责任、回 报分别各自承担。属于经营活动自身产生的,由投资者承担;属 于政府决策或管制产生的,由政府承担;属于不可抗力的,由政 府和投资者共同承担
3、合同约束取代行政管理 政府通过合同的方式与服务的提供者建立自愿、平等、互利的 民事关系。 4、投资和生产主体多元化 市政公用设施服务市场是一个由企业、民间投资者和外商投资 者等多元投资主体共同参与的有序竞争市场。 5、投资的风险、责任、回报分担 按照政府与投资者和生产者的角色分工不同,风险、责任、回 报分别各自承担。属于经营活动自身产生的,由投资者承担;属 于政府决策或管制产生的,由政府承担;属于不可抗力的,由政 府和投资者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