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安全。这些饮用水源地中,**个未能达到功能要求,*万人的饮 水安全受到威胁。各省分布如下: 河南3个饮用水源地,服务人口*万,其中*个不能稳定达 到目标要求,涉及人口*万,占*% 安徽12个饮用水源地,服务人口*万,其中*个不能稳定达 到目标要求,涉及人口*万,占*%; 江苏34个饮用水源地,服务人口460万,其中7个不能稳 定达到目标要求,涉及人口65万,占141% 山东1个饮用水源地,服务人口*万,不能稳定达到目标要 求 淮河流域饮用水源地水质见附表4。 第十三条跨省界断面 淮河流域27个跨省界断面中,14个未达到功能区划要求, 其中:豫-皖交界14个断面中8个不达标,苏皖交界的2个断面 中均不达标,皖-苏交界的3个断面中2个不达标,鲁苏交界的9 个断面中2个不达标 第十四条城市重点水体 淮河流域城市重点水体39个,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高锰酸 盐指数、COD和溶解氧
— 7 — 水安全。这些饮用水源地中,**个未能达到功能要求,**万人的饮 水安全受到威胁。各省分布如下: 河南 3 个饮用水源地,服务人口**万,其中**个不能稳定达 到目标要求,涉及人口**万,占**%; 安徽 12 个饮用水源地,服务人口**万,其中**个不能稳定达 到目标要求,涉及人口**万,占**%; 江苏 34 个饮用水源地,服务人口 460 万,其中 7 个不能稳 定达到目标要求,涉及人口 65 万,占 14.1%; 山东 1 个饮用水源地,服务人口**万,不能稳定达到目标要 求。 淮河流域饮用水源地水质见附表 4。 第十三条 跨省界断面 淮河流域 27 个跨省界断面中,14 个未达到功能区划要求, 其中:豫-皖交界 14 个断面中 8 个不达标,苏-皖交界的 2 个断面 中均不达标,皖-苏交界的 3 个断面中 2 个不达标,鲁-苏交界的 9 个断面中 2 个不达标。 第十四条 城市重点水体 淮河流域城市重点水体 39 个,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高锰酸 盐指数、COD 和溶解氧
城市重点水体水质见附表5。 3.“十一五”水环境保护压力分析 3.1排污数据分析 第十五条重点行业排污分析 造纸及纸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煤炭开采及 洗选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食品制造业,纺织业,饮 料制造业等7个行业的废水排放量占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量的 83.7%;造纸及纸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食品制 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饮料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 应业等6个行业的COD排放量占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量的 805%,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食品制造业两个行业的氨 氮排放量占重点工业企业氨氮排放量的846% 第十六条城市排污分析 郑州、徐州、盐城、枣庄、济宁、平顶山、淮南、淮安、扬 州、连云港、信阳、临沂、蚌埠、宿迁等14个城市年废水排放量 在1亿吨以上,占淮河流域废水排放总量的66.3%;徐州、盐城、 郑州、济宁、信阳、平顶山、淮安、开封、阜阳、扬州、淮南、 淄博、临沂、菏泽等14个城市年COD排放量在3万吨以上,占 淮河流域COD排放量的66.1%。徐州、淮安、淮南、济宁、菏
— 8 — 城市重点水体水质见附表 5。 3.“十一五”水环境保护压力分析 3.1 排污数据分析 第十五条 重点行业排污分析 造纸及纸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煤炭开采及 洗选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食品制造业,纺织业,饮 料制造业等 7 个行业的废水排放量占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量的 83.7%;造纸及纸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食品制 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饮料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 应业等 6 个行业的 COD 排放量占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量的 80.5%,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食品制造业两个行业的氨 氮排放量占重点工业企业氨氮排放量的 84.6%。 第十六条 城市排污分析 郑州、徐州、盐城、枣庄、济宁、平顶山、淮南、淮安、扬 州、连云港、信阳、临沂、蚌埠、宿迁等 14 个城市年废水排放量 在 1 亿吨以上,占淮河流域废水排放总量的 66.3%;徐州、盐城、 郑州、济宁、信阳、平顶山、淮安、开封、阜阳、扬州、淮南、 淄博、临沂、菏泽等 14 个城市年 COD 排放量在 3 万吨以上,占 淮河流域 COD 排放量的 66.1%。徐州、淮安、淮南、济宁、菏
泽、商丘、蚌埠、信阳、许昌、开封、临沂、周口、枣庄等13个 城市年氨氮排放量在4000吨以上,占淮河流域氨氮排放量的 63.1%。结合污染物排放量排序及主要水环境问题,确定“十 五”期间重点城市为:郑州、周口、信阳、驻马店、徐州、淮安、 枣庄、济宁、淮南、蚌埠、阜阳。 淮河流域各地市排污情况见附表6。 32排污预测 第十七条城镇生活污染预测 2002年至2004年,淮河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基本保持稳定。 全国城镇生活污水年均增长率为5‰。考虑“十一五″期间淮河流 域城镇化速率的提高,预测“十—五″期间淮河流域城镇生活污 水增长率为20%。 预测到2010年,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9.6亿吨,COD排 放量为99万吨,氨氨排放量为1059万吨。详见附表7。 第十八条工业污染预测 2000年至2004年,淮河流域工业废水增加了4.2%,年增 长率为1%。全国工业废水增加了139%,年均增长率为4%。考 虑期间淮河流域的经济发展,预测“十一五”期间淮河流域工业 废水增长率为15%
— 9 — 泽、商丘、蚌埠、信阳、许昌、开封、临沂、周口、枣庄等 13 个 城市年氨氮排放量在 4000 吨以上,占淮河流域氨氮排放量的 63.1%。结合污染物排放量排序及主要水环境问题,确定“十一 五”期间重点城市为:郑州、周口、信阳、驻马店、徐州、淮安、 枣庄、济宁、淮南、蚌埠、阜阳。 淮河流域各地市排污情况见附表 6。 3.2 排污预测 第十七条 城镇生活污染预测 2002 年至 2004 年,淮河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基本保持稳定。 全国城镇生活污水年均增长率为 5%。考虑“十一五”期间淮河流 域城镇化速率的提高,预测“十一五”期间淮河流域城镇生活污 水增长率为 20%。 预测到 2010 年,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29.6 亿吨,COD 排 放量为 99 万吨,氨氮排放量为 10.59 万吨。详见附表 7。 第十八条 工业污染预测 2000 年至 2004 年,淮河流域工业废水增加了 4.2%,年增 长率为 1%。全国工业废水增加了 13.9%,年均增长率为 4%。考 虑期间淮河流域的经济发展,预测“十一五”期间淮河流域工业 废水增长率为 15%
预测到到2010年,淮河工业废水排放量为167亿吨,COD 排放量为281万吨,氨氮排放量为424万吨。详见附表7。 33水污染治理压力分析 第十九条水环境容量压力 《淮河流域限制排污总量意见》中提岀,淮河流域主要污染 物质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限制排污总量分别为每 年38.2万咄和2.66万吨。实现该限排总量目标后,淮河流域主 要水体水质可达到功能要求。 假定:(1)淮河流域2010年废水及污染物排放量仍维持在 现状水平。(2)城镇生活污水90%得到处理,且COD和氨氮出 水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A类排放标准(COD为50mg/,氨氮为5mg/);(3)工 业企业统一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 级标准(COD为100mg/,氨氮为15mg/}在满足以上条件 的情况下,淮河流域αOD排放量可以控制在30万吨,入河量为 21万吨,可以满足限制排污总量要求;氨氮排放量可控制在4万 吨,入河量为28万吨,仍达不到限排总量要求。因此,水体氨 氮超标将是淮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所面临的长期问题
— 10 — 预测到到 2010 年,淮河工业废水排放量为 16.7 亿吨,COD 排放量为 28.1 万吨,氨氮排放量为 4.24 万吨。详见附表 7。 3.3 水污染治理压力分析 第十九条 水环境容量压力 《淮河流域限制排污总量意见》中提出,淮河流域主要污染 物质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限制排污总量分别为每 年 38.2 万吨和 2.66 万吨。实现该限排总量目标后,淮河流域主 要水体水质可达到功能要求。 假定:(1)淮河流域 2010 年废水及污染物排放量仍维持在 现状水平。(2)城镇生活污水 90%得到处理,且 COD 和氨氮出 水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 A 类排放标准(COD 为 50mg/l,氨氮为 5mg/l);(3)工 业企业统一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 级标准(COD 为 100mg/l,氨氮为 15mg/l)。在满足以上条件 的情况下,淮河流域 COD 排放量可以控制在 30 万吨,入河量为 21 万吨,可以满足限制排污总量要求;氨氮排放量可控制在 4 万 吨,入河量为 2.8 万吨,仍达不到限排总量要求。因此,水体氨 氮超标将是淮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所面临的长期问题
第二十条水污染治理任务压力 要实现上述总量控制目标,淮河流域“十一五”期间需将城 镇污水处理率提高到⑧0%以上,污水处理厂建设数量及新增污水 处理能力超过前10年的总和。在新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的 同时,还需要对已建污水处理厂的管网系统进行完善。与此同时, 工业企业在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必须加大工业结构 调整力度和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解决结构型污染问题。 第二十一条资金筹措的压力 2004年,淮河流域28城市人均GDP低于1000美元,30 个城市人均财政收入低于1500元,处在全国的中下游水平。为实 现国家规定的淮河水质目标及水污染治理任务,淮河流域“十一 五”期间水污染治理的资金需求不低于600亿元。以流域目前的 经济发展水平,资金筹措的压力很大 第二十二条监管能力的差距 淮河治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产污、治理、监测、管理、 补偿、惩罚等诸多环节都必须处在可控状态才能确保淮河流域水 质目标的实现。因此,监督管理能力方面的压力不仅仅包括充足 的人员,精良的设备,成熟的技术,还应包括完善的法律法规, 强有力的执法手段,广泛的群众监督,严格的企业自律等。欲在5
— 11 — 第二十条 水污染治理任务压力 要实现上述总量控制目标,淮河流域 “十一五”期间需将城 镇污水处理率提高到 80%以上,污水处理厂建设数量及新增污水 处理能力超过前 10 年的总和。在新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的 同时,还需要对已建污水处理厂的管网系统进行完善。与此同时, 工业企业在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必须加大工业结构 调整力度和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解决结构型污染问题。 第二十一条 资金筹措的压力 2004 年,淮河流域 28 城市人均 GDP 低于 1000 美元,30 个城市人均财政收入低于 1500 元,处在全国的中下游水平。为实 现国家规定的淮河水质目标及水污染治理任务,淮河流域“十一 五”期间水污染治理的资金需求不低于 600 亿元。以流域目前的 经济发展水平,资金筹措的压力很大。 第二十二条 监管能力的差距 淮河治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产污、治理、监测、管理、 补偿、惩罚等诸多环节都必须处在可控状态才能确保淮河流域水 质目标的实现。因此,监督管理能力方面的压力不仅仅包括充足 的人员,精良的设备,成熟的技术,还应包括完善的法律法规, 强有力的执法手段,广泛的群众监督,严格的企业自律等。欲在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