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信阳、南阳(部分)商丘、周口和洛阳(部分) 安徽省:淮南、蚌埠、滁州(部分)六安(部分)阜阳、 亳州、淮北、宿州和合肥(部分) 江苏省:徐州、淮安、宿迁、扬州(部分)泰州(部分) 南通(部分)盐城和连云港 山东省:枣庄、济宁、荷泽、泰安、临沂、淄博和日照 各行政区构成见附表1。 2.现状评估 21总量控制情况 第五条总量控制指标未能实现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确定的总量控制目标 为:到2005年,COD排放量控制在64.3万吨,入河量控制在 46.6万吨氤氮排放量控制在11.3万吨入河量控制在9.1万吨。 根据环境统计数据,2004年淮河流域废水排放量为38.96亿 吨,COD排放量为99.08万吨,氨氮排放量为12.48万吨。与 2000年排污量比较,COD排放量减少了6.4%,氨氮排放量减少 了17.4%。均未达到计划总量控制目标要求。 淮河流域2004年排污表
— 2 — 驻马店、信阳、南阳(部分)、商丘、周口和洛阳(部分) 安徽省:淮南、蚌埠、滁州(部分)、六安(部分)、阜阳、 亳州、淮北、宿州和合肥(部分) 江苏省:徐州、淮安、宿迁、扬州(部分)、泰州(部分)、 南通(部分)、盐城和连云港 山东省:枣庄、济宁、荷泽、泰安、临沂、淄博和日照 各行政区构成见附表 1。 2.现状评估 2.1 总量控制情况 第五条 总量控制指标未能实现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确定的总量控制目标 为:到 2005 年,COD 排放量控制在 64.3 万吨,入河量控制在 46.6 万吨;氨氮排放量控制在 11.3 万吨,入河量控制在 9.1 万吨。 根据环境统计数据,2004 年淮河流域废水排放量为 38.96 亿 吨,COD 排放量为 99.08 万吨,氨氮排放量为 12.48 万吨。与 2000 年排污量比较,COD 排放量减少了 6.4%,氨氮排放量减少 了 17.4%。均未达到计划总量控制目标要求。 淮河流域 2004 年排污表
废水排放量(亿吨)coD排放量(万吨)氨氮排放量(万吨) 省 工业生活工业生活工业生活 河南3147.287,241893141|2.62 安徽229 3.53 3.12 13.42 1.03 1.48 江苏|450 8.88 6.66 29.25 0.47 3.11 山东4.39 4.94 7.12 1335074 1.62 合计1432246424147494 3.66 8.82 第六条流域总量分解工作初步完成 淮河流域四省按照国家要求,根据《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 五”计划》,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本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 治“十五”计划,并将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地级行政区。 由于缺乏足够的数据支持及成熟的分配方法,地级行政区到 污染源的总量分配工作相对滞后。 第七条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进度不 排污许可证发放是依据现有法律、规划,对排污单位进行有 效管理的重要手段,受法律授权、技术方法、管理水平等多方面 因素的限制,目前淮河流域各省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进度不 排污许可证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 3 — 省 废水排放量(亿吨) COD 排放量(万吨) 氨氮排放量(万吨) 工 业 生 活 工 业 生 活 工 业 生 活 河 南 3.14 7.28 7.24 18.93 1.41 2.62 安 徽 2.29 3.53 3.12 13.42 1.03 1.48 江 苏 4.50 8.88 6.66 29.25 0.47 3.11 山 东 4.39 4.94 7.12 13.35 0.74 1.62 合 计 14.32 24.64 24.14 74.94 3.66 8.82 第六条 流域总量分解工作初步完成 淮河流域四省按照国家要求,根据《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 五”计划》,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本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 治“十五”计划,并将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地级行政区。 由于缺乏足够的数据支持及成熟的分配方法,地级行政区到 污染源的总量分配工作相对滞后。 第七条 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进度不一 排污许可证发放是依据现有法律、规划,对排污单位进行有 效管理的重要手段,受法律授权、技术方法、管理水平等多方面 因素的限制,目前淮河流域各省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进度不一, 排污许可证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22项目建设评估 第八条“十五”计划中治理项目预计可完成2/3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中,共安排了488个 项目,到2005年4月,进展情况如下:已完工项目232个,占 项目总数的47.%;在建项目162个,占33.2%;在建项目中预 计2005年底前可完工的81个,占166%;未动工项目94个 占193%。 十五”期间,淮河流域已建成污水处理厂39座,另有35 座在2005年底前可完成。预计到“十五”末,淮河流域可形成约 400万吨/日的城镇污水处理能力, 各地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分布及规模见附表2。 第九条“十五”计划治理项目资金到位率近40% 十五”计划测算资金需求为2559亿元,四省分别为:河 南561亿元,安徽648亿元,江苏764亿元,山东586亿元。 各省已完成投资情况分别为:河南省已完成投资26.2亿元,占计 划投资的46.7%;安徽省已完成投资15亿元,占计划投资的 23.1%;江苏雀已完成投资26.,1亿元,占计划投资的34.2%;山 东省已完成投资25.3亿元,占计划投资的43.2%
— 4 — 2.2 项目建设评估 第八条 “十五”计划中治理项目预计可完成 2/3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中,共安排了 488 个 项目,到 2005 年 4 月,进展情况如下:已完工项目 232 个,占 项目总数的 47.5%;在建项目 162 个,占 33.2%;在建项目中预 计 2005 年底前可完工的 81 个,占 16.6%;未动工项目 94 个, 占 19.3%。 “十五”期间,淮河流域已建成污水处理厂 39 座,另有 35 座在 2005 年底前可完成。预计到“十五”末,淮河流域可形成约 400 万吨/日的城镇污水处理能力。 各地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分布及规模见附表 2。 第九条 “十五”计划治理项目资金到位率近 40% “十五”计划测算资金需求为 255.9 亿元,四省分别为:河 南 56.1 亿元,安徽 64.8 亿元,江苏 76.4 亿元,山东 58.6 亿元。 各省已完成投资情况分别为:河南省已完成投资 26.2 亿元,占计 划投资的 46.7%;安徽省已完成投资 15 亿元,占计划投资的 23.1%;江苏省已完成投资 26.1 亿元,占计划投资的 34.2%;山 东省已完成投资 25.3 亿元,占计划投资的 43.2%
23水质评估 第十条总体水质情况 淮河流域2004年分水期水质评价结果如下: 枯水期75个有监测数据的控制断面中22个达到功能要求 占29.3%;53个尚未达到功能要求,占70.7%主要超标因子为 COD超标频次为30次,占40%;高锰酸盐指数超标频次为20 次,占26.7%;氨氮超标频次为31次,占41.3%;溶解氧超标 频次为7次,占9.3%;BOD5超标频次为24次,占32%;石油 类超标频次为7次,占9.3%;挥发酚超标5次,占6.7% 平水期,75个有监测数据的控制断面中25个达到功能要求, 占33.3%;50个尚未达到功能要求,占66.7%。 丰水期,75个有监测数据的控制断面中A0个达到功能要求, 占53.3%;35个尚未达到功能要求,占46.7% 总体来看,淮河流域水环境质量距规划目标尚有较大差距 三个水期中枯水期水质最差。 第十一条各省枯水期水质情况 河南省17个控制断面中,6个达到功能要求,11个尚未达 到功能要求。主要超标因子为:高锰酸盐指数超标次数为4次, COD超标次数为6次,BOD5超标次数为3次,氨氮超标次数为
— 5 — 2.3 水质评估 第十条 总体水质情况 淮河流域 2004 年分水期水质评价结果如下: 枯水期,75 个有监测数据的控制断面中,22 个达到功能要求, 占 29.3%;53 个尚未达到功能要求,占 70.7%。主要超标因子为: COD 超标频次为 30 次,占 40%;高锰酸盐指数超标频次为 20 次,占 26.7%;氨氮超标频次为 31 次,占 41.3%;溶解氧超标 频次为 7 次,占 9.3%;BOD5 超标频次为 24 次,占 32%;石油 类超标频次为 7 次,占 9.3%;挥发酚超标 5 次,占 6.7%。 平水期,75 个有监测数据的控制断面中,25 个达到功能要求, 占 33.3%;50 个尚未达到功能要求,占 66.7%。 丰水期,75 个有监测数据的控制断面中,40 个达到功能要求, 占 53.3%;35 个尚未达到功能要求,占 46.7%。 总体来看,淮河流域水环境质量距规划目标尚有较大差距, 三个水期中枯水期水质最差。 第十一条 各省枯水期水质情况 河南省 17 个控制断面中,6 个达到功能要求,11 个尚未达 到功能要求。主要超标因子为:高锰酸盐指数超标次数为 4 次, COD 超标次数为 6 次,BOD5 超标次数为 3 次,氨氮超标次数为
5次,溶解氧超标次数为1次,石油类超标次数为1次,挥发酚 超标次数为2次。 安徽省29个控制断面中,5个达到功能要求,24个尚未达 到功能要求。主要超标因子为:高锰酸盐指数超标次数为9次, COD超标次数为9次,BOD5超标次数为13次,氨氮超标次数 为19次,溶解氧超标次数为3次,石油类超标次数为3次,挥发 酚超标次数为1次。 江苏省14个控制断面中,3个达到功能要求,11个尚未达 到功能要求。主要超标因子为:高锰酸盐指数超标次数为3次 COD超标次数为7次,BODs超标次数为1次,氨氮超标次数为 7次,溶解氧超标次数为1次,石油类超标次数为2次。 山东省15个控制断面中,8个达到功能要求,7个尚未达到 功能要求。主要超标因子为:高锰酸盐指数超标次数为3次COD 超标次数为7次,BODs超标次数为7次,氨氮超标次数为4次 溶解氧超标次数为2次,石油类超标次数为1次,挥发酚超标次 数为2次 淮河流域2004年水质状况见附表3。 第十二条饮用水源地 淮河流域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60个,关系着*万人口的饮 6
— 6 — 5 次,溶解氧超标次数为 1 次,石油类超标次数为 1 次,挥发酚 超标次数为 2 次。 安徽省 29 个控制断面中,5 个达到功能要求,24 个尚未达 到功能要求。主要超标因子为:高锰酸盐指数超标次数为 9 次, COD 超标次数为 9 次,BOD5 超标次数为 13 次,氨氮超标次数 为 19 次,溶解氧超标次数为 3 次,石油类超标次数为 3 次,挥发 酚超标次数为 1 次。 江苏省 14 个控制断面中,3 个达到功能要求,11 个尚未达 到功能要求。主要超标因子为:高锰酸盐指数超标次数为 3 次, COD 超标次数为 7 次,BOD5 超标次数为 1 次,氨氮超标次数为 7 次,溶解氧超标次数为 1 次,石油类超标次数为 2 次。 山东省 15 个控制断面中,8 个达到功能要求,7 个尚未达到 功能要求。主要超标因子为:高锰酸盐指数超标次数为 3 次,COD 超标次数为 7 次,BOD5 超标次数为 7 次,氨氮超标次数为 4 次, 溶解氧超标次数为 2 次,石油类超标次数为 1 次,挥发酚超标次 数为 2 次。 淮河流域 2004 年水质状况见附表 3。 第十二条 饮用水源地 淮河流域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60 个,关系着**万人口的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