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除依照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都有选举权和 被选举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统一的,公民有选举权和被 选举权二者不可分离。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行使原则是法定的选举权义务; 是公民在选举活动中应当承担的义务。 无权剥夺低学历者的选举和被选举权
公民除依照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都有选举权和 被选举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统一的,公民有选举权和被 选举权二者不可分离。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行使原则是法定的选举权义务; 是公民在选举活动中应当承担的义务。 无权剥夺低学历者的选举和被选举权
案例1:选举违法事件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解原乡佐城村党员 张文晋、邢全生在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拉 票贿选问题。2014年10月30日,张文晋找 到本村党员邢全生,表明了在这次村党支 部换届中与邢全生一起任支部委员并由自 己担任支部书记的想法,同时将2000元现 金交给邢全生作为活动经费。10月31日, 张文晋和邢全生一起到本村党员白某、王 某家中,给每家放下500元和写有张文晋 邢全生的字条,并嘱咐在选举时按纸条上 填写选票。11月9日,经忻府区纪委研究 决定,给予张文晋、邢全生开除党籍处分
案例1:选举违法事件 •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解原乡佐城村党员 张文晋、邢全生在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拉 票贿选问题。2014年10月30日,张文晋找 到本村党员邢全生,表明了在这次村党支 部换届中与邢全生一起任支部委员并由自 己担任支部书记的想法,同时将2000元现 金交给邢全生作为活动经费。10月31日, 张文晋和邢全生一起到本村党员白某、王 某家中,给每家放下500元和写有张文晋、 邢全生的字条,并嘱咐在选举时按纸条上 填写选票。11月9日,经忻府区纪委研究 决定,给予张文晋、邢全生开除党籍处分
案例2:选举违法事件 忻州市忻府区奇村镇奇村党员贾二虎干 扰换届选举会议会场秩序问题。2014年11月 7日,奇村党支部召开支部换届选举会议,参 会党员贾二虎突然站起来大吵大闹,且不听 工作人员劝阻,严重干扰会场秩序。公安机 关给予贾三虎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11月9日, 经忻府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贾二虎党内严 重警告处分
案例2:选举违法事件 • 忻州市忻府区奇村镇奇村党员贾二虎干 扰换届选举会议会场秩序问题。2014年11月 7日,奇村党支部召开支部换届选举会议,参 会党员贾二虎突然站起来大吵大闹,且不听 工作人员劝阻,严重干扰会场秩序。公安机 关给予贾二虎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11月9日, 经忻府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贾二虎党内严 重警告处分
(一)政治权利与义务 2、表达权利和义务 公民依法享有表达自己对国家公共生活的看法。观点意见的 权利。方式有:·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 ①政治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础。让人民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参加国家政治生活,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 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 2、表达权利和义务 • 公民依法享有表达自己对国家公共生活的看法。观点意见的 权利。方式有:.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 • ①政治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础。让人民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参加国家政治生活,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 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一)政治权利与义务
②自由和法律的关系:我国公民享有合法的政治自 由必须在我国法律范围内进行。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 保障,法律和自由是统一的,脱离法律的绝对自由是 不存在的。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表达是在法律规定 的范围内,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香港占中
• ②自由和法律的关系:我国公民享有合法的政治自 由必须在我国法律范围内进行。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 保障,法律和自由是统一的,脱离法律的绝对自由是 不存在的。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表达是在法律规定 的范围内,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 香港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