鼙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第4期 (六)各地政府(管委会)要敦促项目投资方按照协议约定推进项目,确保项目 建设按进度完成,每月向市招商委办公室汇报一次项目遴选评审结果、项目进展以及 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七、项目退出机制 为确保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项目退出。项目退出条款 列入《项目投资合同》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目退出工作,由项目 落户地政府(管委会)牵头组织实施。对退岀项目,取消各项扶持政策,所占用土地 由当地政府(管委会)按相关合同约定条款予以收回。 (一)对逾期未开工的项目,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征缴开工违 约金。经多次催促仍无实质进展且构成土地闲置的,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等规定进行处置 (二)在建项目因投资方慢建久拖等原因,超过投资合同约定期限3个月未完成 投资协议约定投资额或竣工投产的,由项目落户地政府(管委会)向项目投资方书面 发出《限期投资到位通知书》或《限期竣工通知书》;到期后仍不完成的,按照有关 合同约定,实行项目退出 (三)项目厂房建成后,因项目投资方原因超过6个月未购置设备、未进行实质 性生产的,按照有关合同约定,实行项目退出。 (四)项目竣工投产后,若连续3年生产状况未达到协议约定或设计生产指标的 40%,由项目落户地政府(管委会)向项目投资方书面发出《限期达效通知书》,要 求项目投资方限期通过资产重组或技术改进等方式进行整改。项目投资方限期内不整 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设计生产指标的80%的,按照有关合同约定,实行项目退出。 (五)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因未按可研设计标准建设,造成生产工艺或产品不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由项目落户地政府(管委会)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并向项目投资方书面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项目业主在限期内不整改或整改后仍 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按照《项目投资合同》《项目投资监管协议》等协议,实行 项目退出
肇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0 年第 4 期 — 9 — (六)各地政府(管委会)要敦促项目投资方按照协议约定推进项目,确保项目 建设按进度完成,每月向市招商委办公室汇报一次项目遴选评审结果、项目进展以及 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七、项目退出机制 为确保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项目退出。项目退出条款 列入《项目投资合同》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目退出工作,由项目 落户地政府(管委会)牵头组织实施。对退出项目,取消各项扶持政策,所占用土地 由当地政府(管委会)按相关合同约定条款予以收回。 (一)对逾期未开工的项目,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征缴开工违 约金。经多次催促仍无实质进展且构成土地闲置的,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等规定进行处置。 (二)在建项目因投资方慢建久拖等原因,超过投资合同约定期限 3 个月未完成 投资协议约定投资额或竣工投产的,由项目落户地政府(管委会)向项目投资方书面 发出《限期投资到位通知书》或《限期竣工通知书》;到期后仍不完成的,按照有关 合同约定,实行项目退出。 (三)项目厂房建成后,因项目投资方原因超过 6 个月未购置设备、未进行实质 性生产的,按照有关合同约定,实行项目退出。 (四)项目竣工投产后,若连续 3 年生产状况未达到协议约定或设计生产指标的 40%,由项目落户地政府(管委会)向项目投资方书面发出《限期达效通知书》,要 求项目投资方限期通过资产重组或技术改进等方式进行整改。项目投资方限期内不整 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设计生产指标的 80%的,按照有关合同约定,实行项目退出。 (五)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因未按可研设计标准建设,造成生产工艺或产品不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由项目落户地政府(管委会)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并向项目投资方书面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项目业主在限期内不整改或整改后仍 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按照《项目投资合同》《项目投资监管协议》等协议,实行 项目退出
鼙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第4期 (六)项目建成投产后,因未按可研设计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评审批意 见要求建设,或因管理不善,造成单位能耗超标或污染物排放超标的,由项目落户地 政府(管委会)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并向项目投资方书面发出《限 期整改通知书》。项目业主在限期内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按照 《项目投资合同》《项目投资监管协议》等协议,实行项目退出。 (七)项目已动工开发,但因项目投资方自身原因,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 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中止开发建设满1年, 经多次催促仍无实质进展且构成土地闲置的,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规定 进行处置。 (八)项目投资方依法获得土地后,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未按各级自然 资源主管部门审査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开发建设,由市资源局依法处理,并按照《项 目投资合同》《项目投资监管协议》等协议,实行项目退出 (九)其他因违反《项目投资合同》《项目投资监管协议》等协议而导致项目退 出的情形。 八、其他 (一)其他产业类型项目的遴选、评审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项目退出机制具体工作指引由市资源局牵头会同市商务局、市司法局硏究 制定。 (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试行期2年,相关法律依据变化或有 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四)各地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附件:1.肇庆市招商引资项目遴选、评审流程图 2.肇庆市招商项目遴选申报表 3.肇庆市招商项目备案表
肇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0 年第 4 期 — 10 — (六)项目建成投产后,因未按可研设计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评审批意 见要求建设,或因管理不善,造成单位能耗超标或污染物排放超标的,由项目落户地 政府(管委会)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并向项目投资方书面发出《限 期整改通知书》。项目业主在限期内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按照 《项目投资合同》《项目投资监管协议》等协议,实行项目退出。 (七)项目已动工开发,但因项目投资方自身原因,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 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 1/3 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 25%,中止开发建设满 1 年, 经多次催促仍无实质进展且构成土地闲置的,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规定 进行处置。 (八)项目投资方依法获得土地后,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未按各级自然 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开发建设,由市资源局依法处理,并按照《项 目投资合同》《项目投资监管协议》等协议,实行项目退出。 (九)其他因违反《项目投资合同》《项目投资监管协议》等协议而导致项目退 出的情形。 八、其他 (一)其他产业类型项目的遴选、评审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项目退出机制具体工作指引由市资源局牵头会同市商务局、市司法局研究 制定。 (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 30 日后施行,试行期 2 年,相关法律依据变化或有 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四)各地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附件:1. 肇庆市招商引资项目遴选、评审流程图 2. 肇庆市招商项目遴选申报表 3. 肇庆市招商项目备案表
肇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算4期 附件 肇庆市招商引资项目遴选、评审流程图 对占地50亩以上(包括50亩,下同)的项目,各地需提交市招商委,由市招 各地自行 商委执行主任签批 遴选、评审 签订合同 项目 推进落地 对占地50亩以下的项目,各地需事前报市招商委办公室备案 对占地50亩以上的项目,需提交由市招商委执行主任主持 召开的项目评审会评审;对情况特殊的项目,经市招商委 跨区域的重 执行主任授权,可由市招商委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项目评 要产业引领 机构预审 审会 签订合同 性项目 (必要时 推进落地 组织实施) 对占地50亩以下的项目,需提交由市招商委办公室主任主 持召开的项目评审会评审 注:1.上表所指项目均为产业项目,不包括房地产、市政基础设施和资源类项目:若产业项目中包含有房地产、市政基础设施和资源类子项日,该类子项目的投资额不纳入统计: 2.工业标准厂房本身不纳入招商统计,但通过购买或租赁工业标准厂房落户的项目可纳入统计
肇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0 年第 4 期 — 11 — 附件 1 肇庆市招商引资项目遴选、评审流程图 注:1. 上表所指项目均为产业项目,不包括房地产、市政基础设施和资源类项目;若产业项目中包含有房地产、市政基础设施和资源类子项目,该类子项目的投资额不纳入统计; 2. 工业标准厂房本身不纳入招商统计,但通过购买或租赁工业标准厂房落户的项目可纳入统计。 各地自行 遴选、评审 项目 对占地 50 亩以上(包括 50 亩,下同)的项目,各地需提交市招商委,由市招 商委执行主任签批。 签订合同 推进落地 对占地 50 亩以下的项目,各地需事前报市招商委办公室备案。 跨区域的重 要产业引领 性项目 第三方专业 机构预审 (必要时, 组织实施) 对占地 50 亩以上的项目,需提交由市招商委执行主任主持 召开的项目评审会评审;对情况特殊的项目,经市招商委 执行主任授权,可由市招商委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项目评 审会。 对占地 50 亩以下的项目,需提交由市招商委办公室主任主 持召开的项目评审会评审。 签订合同 推进落地
鼙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第4期 附件2 肇庆市招商项目遴选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联系人 手机: 传真 邮箱: 网址:
肇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0 年第 4 期 — 12 — 附件 2 肇庆市招商项目遴选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联系人: 手机: 传真: 邮箱: 网址:
鼙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第4期 肇庆市招商项目遴选申报表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企业性质 口外资口国有口民营口其他所属行业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投资总额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及 主要产品 1、环保准入要求: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严控区,污染物排 放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排放标准限值以及总量控制要求,确保满足国家和所在 区域环境质量管理。(是口不是口) 2、投入产出要求 项目所在县(市、区)或功能区( 投资强度 万元/亩 引入基本 要求 设备投资强度: 万元/亩 单位产值: 万元/亩 单位税收贡献率: 万元/亩 容积率:
肇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0 年第 4 期 — 13 — 肇庆市招商项目遴选申报表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企业性质 □外资 □国有 □民营 □其他 所属行业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投资总额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及 主要产品 引入基本 要求 1、环保准入要求: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严控区,污染物排 放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排放标准限值以及总量控制要求,确保满足国家和所在 区域环境质量管理。(是□ 不是□) 2、投入产出要求: 项目所在县(市、区)或功能区( ) 投资强度: 万元/亩 设备投资强度: 万元/亩 单位产值: 万元/亩 单位税收贡献率: 万元/亩 容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