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建立 2.明朝开国制度 明初创卫所制度,划出一部分人为军,分配在各卫所。 中叶以后卫军废弛,又募民为兵。军和兵成为平行的两种制 度 军是一种特殊的制度,自有军籍,…不受普通行政官吏的 管辖,在身份、法律和经济上的地位都和民不同。军和民是 截然地分开的。兵恰好相反,任何人都可应募,在户籍上也 无特殊的区别。 军是世袭的、家族的、固定的,一经为军,他的一家系便 永远世代充军。…兵则只是本身自愿充当,与家族及子孙无 关 军是国家经制的、永久的组织,有一定的额数,一定的戍 地。兵则只是临时召募的、非经制的,无一定的额数,也不 永远屯驻在同一地点。 吴晗《明代的军兵》
一、明朝的建立 2. 明朝开国制度
明朝的建立 2.明朝开国制度 元代军屯……已经从单纯的边镇屯田,发展为全面的内外 屯田。它已经从“为守边之计”,发展成为镇压内部人民的 有效手段。它已经从局部补助军食的作用,发展成带全国性 的“以供军储”的措施。它已经从 且佃且守的成军兼屯军,发展成为 专职的屯田军。 明代卫所遍设全国内外各地。每 卫必拨军屯种,且有一定比例 督比屯种,组织严密,有屯田则 代的軍 例,有红牌事例,有样田比较法。 在法制上,在实施上,整齐划一, 屯 远远超过了元代的和元代以前的屯 王毓铨先生著 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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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建立 2.明朝开国制度 明祖有国,当元尽紊法度之后,一切酌古准今,扫除更始,所定制 度,遂奠二百数十年之国基…损益百代,以定有国之规,足与 汉、唐相配…… 孟森《明清史讲义》 观其惩宦寺之失而禁内官预政,惩女宠之祸而戒母后临朝,惩外戚 之乱而不令封后家,惩藩镇之变而制武臣不预兵食,祸本乱阶,防 维略尽。至于著律令,定典礼,置百官,立宗庙,建军卫,设学 校,无不损益质文,斟酌美备……求其网罗前哲,范围后王,概乎 未之逮也。观其官制、典礼、律令、宝训、女诫、卧碑、木铎、祖 训,大言炎炎,金声玉振。所以吴札初来,必观周礼,武王下车, 不改商旧。盖集大成者难为毁,继至善者难为功。 帝性沈鸷,果于屠杀,微类汉高,逊美唐宋,或以此耳。虽然, 矫枉之不妨过正,或亦英雄之善识时务也。诗云:“虽无老成人, 尚有典型。”观其开国,规模宏远矣!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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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建立 2.明朝开国制度 【顺治帝】其自汉高以下,明 代以前,何帝为优? 陵 【范文程等】汉高祖、文帝、 光武、唐太宗、宋太祖、明太祖 俱属贤君。 【顺治帝】此数君又孰优? 【陈名夏】唐太宗似过之。 题字 唐 【顺治帝】朕以为历代贤君 莫如明太祖。即唐太宗并数君德 政,皆有善者,有未尽善者。至 明太祖所定制度章程,规画周 详,历代之君,实皆不及也 【范文程等】诚如上谕! ——清初君臣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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