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个案例法 案例研究包括单案例研究和多案例研究 单个案例研究方法适用于: 1对一个广为接受的理论进行批驳或检验 2对某一极端案例或独一无二的案例进行分析 3.用于研究有代表性、典型的案例 4研究启示性案例 5研究纵向案例 Fudan University 6
Fudan University 单个案例法 ⚫ 案例研究包括单案例研究和多案例研究 ⚫ 单个案例研究方法适用于: – 1对一个广为接受的理论进行批驳或检验 – 2.对某一极端案例或独一无二的案例进行分析 – 3. 用于研究有代表性、典型的案例 – 4.研究启示性案例 – 5.研究纵向案例 6
多案例法 多个案例推导出的结论往往被认为更具说服力 多案例研究相当于多元实验,要遵从复制法则( replication logic),而不是抽样法则。 多案例研究中,对每个案例都有经过仔细挑选,挑选出来的案 例要么能1)产生相同的结果(逐项复制),要么能产生与之 前研究不同的结果(差别复制) 复制过程中最重要的布置是建构合适的理论框架。理论框架需 要申明在哪些条件下,某一特定的现象将有可能出现(逐项复 制),或者在哪些条件下某一特定现象将不可能出现(差别复 制) 建议:如果有条件的话,应该选择过案例研究设计,而非单个 案例研究设计。因为多个案例中总结出的结论会比单个案例中 总结出来的结论更扎实和有说服力。 Fudan University
Fudan University 多案例法 ⚫ 多个案例推导出的结论往往被认为更具说服力 ⚫ 多案例研究相当于多元实验,要遵从复制法则(replication logic),而不是抽样法则。 ⚫ 多案例研究中,对每个案例都有经过仔细挑选,挑选出来的案 例要么能1)产生相同的结果(逐项复制),要么能产生与之 前研究不同的结果(差别复制)。 ⚫ 复制过程中最重要的布置是建构合适的理论框架。理论框架需 要申明在哪些条件下,某一特定的现象将有可能出现(逐项复 制),或者在哪些条件下某一特定现象将不可能出现(差别复 制)。 ⚫ 建议:如果有条件的话,应该选择过案例研究设计,而非单个 案例研究设计。因为多个案例中总结出的结论会比单个案例中 总结出来的结论更扎实和有说服力。 7
俞志元,2012,《集体性抗争行动结果的影响因素 项基于三 个集体性抗争行动的比较研究》,《社会学研究》第3期。 组织能力 资源动员 话语塑造 策略应用 媒体 集体行动结果 政治环境 政治机会结构 诉求导向 政策领域的行动者互动 图1集体行动结果的研究框架 Fudan University 8
Fudan University 俞志元 ,2012,《集体性抗争行动结果的影响因素——一项基于三 个集体性抗争行动的比较研究》,《社会学研究》第3期。 8
案例选择 本文之所以选择这三个案例进行比较是因为它们具有一定的差异 性。第一,这三个案例的结果不同,乙肝维权行动的结果比较成功,血 友病人的维权行动从一开始的不成功转为最后的成功,而输血感染者 维权行动仍然尚未成功。因为笔者的主要研究兴趣是分析影响倡导行 动的结果因素,而这三个案例的不同结果可以让本研究对集体性抗争 行动不同结果的影响因素获得较充分的认识。第二,这三个案例在本 文所关注的关键因素上呈现一定程度的差别,例如在组织能力、策略应 用、诉求类型、政治环境等都有明显的差异,由此有利于本研究展开相 应的比较研究和分析。另外,这三个案例虽然有差异,但都是发生于健 康政策领域,这一共同的行业背景可以使本研究控制一部分在政策和 政治环境上的共同影响因素 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是访谈法和文献研究。所使用的资料是笔者 从2006年到2010年期间收集的,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对这三个集 体性抗争行动的组织的领导人及核心成员的访谈资料;二是对相关的 政府机构和媒体人员的访谈资料∴三是笔者搜集到的相关媒体报道以 及这三个组织提供的文字资料 Fudan University 9
Fudan University 案例选择 9
俞志元,2012,《集体性抗争行动结果的影响因素 项基于三个 集体性抗争行动的比较研究》,《社会学研究》第3期。 表1 三个案例的比较 政策领域的政治行动者 倡导运动组织策略抗争类型中央立中央职地方后明结果 政治 能力 法部门能部门政府 乙肝携带者 有些反 维权行动较强 反歧视支持不反对对但不有成功 强烈 血友病感染较强1,2,3,5经济赔偿不涉及部分支持支持 者维权行动 有成功 输血感染者前期强,12,3,4追究责任中立中立 经济赔偿 反对无尚末 维权行动后期弱 成功 注∶策略包括∷法律动员,2给政府机构和官员写信,3递交提案,4上访,5示威静坐等。 Fudan University 10
Fudan University 俞志元,2012,《集体性抗争行动结果的影响因素——一项基于三个 集体性抗争行动的比较研究》,《社会学研究》第3期。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