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适用标准 l、地表水环境质量 本项目所在地属于龙岗河流域,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龙岗河水质 目标Ⅲ类;根据《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修编(2017~-2020年)》,龙岗河控制目标为: 2020年水质目标为V类,达标年限为2018年。本阶段执行V类水质标准。具体见表13 表1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粪大肠菌群除外 项目 Ⅲ类 6~9 CODc≤ BODs≤ 4 6 10 DO> 总磷(以P计)≤ 0.4 总氮(以N计)≤ 15 NH3-N≤ 0 2.0 石油类≤ 0.05 0.5 1.0 挥发酚≤ 0.005 0.01 六价铬≤ 0.05 铜≤ 0 10 10 砷≤ 0.05 铅 0.05 0.05 0.0001 镉≤ 0.005 0.005 0.01 锌≤ 1.0 2.0 2.0 粪大肠菌群(个几)≤ 0000 40000 硫化物 0.2 0.5 1.0 2、环境空气质量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大气环境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详见表14 表1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单位:pgm 污染物名称 PM2.5 1小时平均值 50 200 10 日平均值 150 年平均值 70 35
14 评价适用标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 本项目所在地属于龙岗河流域,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龙岗河水质 目标Ⅲ类;根据《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修编(2017~2020 年)》,龙岗河控制目标为: 2020 年水质目标为Ⅴ类,达标年限为 2018 年。本阶段执行Ⅴ类水质标准。具体见表 13。 表 1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粪大肠菌群除外 项目 Ⅲ类 Ⅳ类 Ⅴ类 pH 6~9 CODCr≤ 20 30 40 BOD5 ≤ 4 6 10 DO≥ 5 3 2 总磷(以 P 计)≤ 0.2 0.3 0.4 总氮(以 N 计)≤ 1.0 1.5 2.0 NH3-N≤ 1.0 1.5 2.0 SS≤ 30 60 150 石油类≤ 0.05 0.5 1.0 挥发酚≤ 0.005 0.01 0.1 六价铬≤ 0.05 0.05 0.1 铜≤ 1.0 1.0 1.0 砷≤ 0.05 0.1 0.1 铅≤ 0.05 0.05 0.1 汞≤ 0.0001 0.001 0.001 镉≤ 0.005 0.005 0.01 锌≤ 1.0 2.0 2.0 粪大肠菌群(个/L)≤ 10000 20000 40000 硫化物≤ 0.2 0.5 1.0 2、环境空气质量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大气环境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详见表 14。 表 14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μg/m3 污染物名称 SO2 NO2 PM10 PM2.5 CO 1 小时平均值 50 200 -- -- 10.00 日平均值 150 80 150 75 4.00 年平均值 60 40 70 35 --
3、声环境质量 根据《关于调整深圳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的通知》(深府[2008]99号),本项 目位于3类标准适用区域,环境噪声执行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dB(A) 而项目北侧、西侧、东侧均临近城市道路,锦绣东路、卢辉路、金联路均为城市主干道 及次干道,位于上述道路侧区域25m范围内属于4a类区域,执行4a类标准,即昼间 ≤65dB(A)、夜间≤5dB(A)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生活污水预处理后排入沙田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 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详见表15。 表15本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I 评价因子及标准值 类别 标准 COD BODs NH3-N 本项目污染物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排放标准 (DB44/26-2001)第二时段500 的三级标准 2、噪声控制标准 本项目噪声排放标准详见表16。 表1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 Leg dB(A 昼间 夜间 厂界外声环境功声功能区类别 3类 65 55 放3、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标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和《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13年第36号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环保部公 告[2013第36号)的要求
15 3、声环境质量 根据《关于调整深圳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的通知》(深府[2008]99 号),本项 目位于 3 类标准适用区域,环境噪声执行 3 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而项目北侧、西侧、东侧均临近城市道路,锦绣东路、卢辉路、金联路均为城市主干道 及次干道,位于上述道路侧区域 25m 范围内属于 4a 类区域,执行 4a 类标准,即昼间 ≤65dB(A)、夜间≤55dB(A)。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生活污水预处理后排入沙田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 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详见表 15。 表 15 本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L 类别 标准 评价因子及标准值 COD BOD5 NH3-N SS 本项目污染物 排放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 的三级标准 500 300 --- 400 2、噪声控制标准 本项目噪声排放标准详见表 16。 表 1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Leq dB(A) 时段 厂界外声环境功声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3 类 65 55 4 类 70 55 3、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和《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等 3 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13 年第 36 号)。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修改单(环保部公 告[2013]第 36 号)的要求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 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环(2016)51号),深圳市目前总量控制指标为 CODcr、NH3-N、总氮、SO2、NOx、烟(粉)尘、VOCs 项目无废气产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沙田污水处理厂作后续处理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纳入沙田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之中,不另行分配 CODcr、氨氮、总氮 总量控制指标。 控制指标
16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 37 号)、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 年)》、《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 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环〔2016〕51 号),深圳市目前总量控制指标为 CODcr、NH3-N、总氮、SO2、NOx、烟(粉)尘、VOCs。 项目无废气产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沙田污水处理厂作后续处理,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纳入沙田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之中,不另行分配 CODcr、氨氮、总氮 总量控制指标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运营期 项目设置三个制备室,分别是一个质粒制备室,一个CART载体制备室和一个CART 细胞制备室。其制备室的操作流程及产污工序如下: 1、质粒制备车间操作流程及产污工序 质粒制备室操作流程及产污工序如下图所示: 感受态 细胞 LB培 养基 重组 平板 抽取 测序 载体 培养 筛选}扩增 培养 质粒 鉴定 L、S、N 图1质粒制备工艺流程图 污染物标识:(废水:W:废气:G;固体废物:S;噪声:N:废液:L) N:机械噪声;S:一次性医疗废物;L:废培养液 工艺说明:在生物安全柜内将重组载体加入感受态细胞后,一起放入培养箱中进行培 养,将培养后的细胞进行筛选,筛选出的合格细胞用PCR仪进行扩增,扩增后加入LB培 养基一同放入微生物培养箱中进行培养,培养后利用离心机离心抽取质粒,测序鉴定合格 质粒后入库存放,用于本项目后续CART载体研发工艺。离心后的培养废液和废弃的一次 性医疗用品作为危险废物,交由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拉运处置
17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运营期 项目设置三个制备室,分别是一个质粒制备室,一个 CART 载体制备室和一个 CART 细胞制备室。其制备室的操作流程及产污工序如下: 1、质粒制备车间操作流程及产污工序 质粒制备室操作流程及产污工序如下图所示: 图 1 质粒制备工艺流程图 污染物标识:(废水:W;废气:G;固体废物:S;噪声:N;废液:L) N:机械噪声;S:一次性医疗废物;L:废培养液 工艺说明:在生物安全柜内将重组载体加入感受态细胞后,一起放入培养箱中进行培 养,将培养后的细胞进行筛选,筛选出的合格细胞用 PCR 仪进行扩增,扩增后加入 LB 培 养基一同放入微生物培养箱中进行培养,培养后利用离心机离心抽取质粒,测序鉴定合格 质粒后入库存放,用于本项目后续 CART 载体研发工艺。离心后的培养废液和废弃的一次 性医疗用品作为危险废物,交由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拉运处置。 重组 载体 平板 培养 筛选 扩增 培养 抽取 质粒 测序 鉴定 感受态 细胞 LB 培 养基 S L、S、N N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