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字形表 (3)1355浯《合》37714:“戊辰卜貞,今日王田軎湄日不遘雨”此字實爲“湄” 字誤摹,該字“湄”作“世”形,目部省形稍異·應併入620號“湄”字條下。 (4)1366 《合》1523反“井酒”此字因殘篇“酒”字誤摹,應件入2938號 “酒”字條下。 (5)1367 般《合》22044:“庚戌卜貞,多羌自川”此字因殘摹,實篇“”字, 作闲形,非从网,應併入1384號“川”字條下。 《類纂總表》遺漏未收的字 我們在校對《合集》釋文的過程中·一方面對《類纂總表》的字目進行重核,同時另 一方面,對《類纂總表》遺漏字,其中有不少是異體字附補在其正字之下,有的按部首列在 接近的字形下。在修訂《類纂總表》沒有完全定稿之前,窝了查尋方便,該字編號暂時借用 原書的片碼·如《合集》爲H,《小屯南地》爲T等將來再用統一編號。據不完全統計大約補 遺的字有800字左右,相當可觀。現在挑選如下部首中補遺的字: 《合集H18009H32278H284HB6518EH2703H9136 H35229 Y0361 T3566 H36946 H31951 公部 假 性 松 未收的公部:名字H36518應屬“祝”字異體,卜辭“祝”爲職官名,故有“艺曰”,此 字形還見於他辭“名幸年”《合》28296,同例嗣“幸茂”《屯南》2459,知艺與言篇“祝”字異體。 《合集》 H33399 H891932783D HB1764H2869H32578H32664H16934H32987H18213H3232 部
緒論 部:字,此篇◆字的異體。《類纂總表》◆字漏列,只列$字,即“途”字。由知 个字實際上也應看作是“途”的異體,如“令子妻”《合》32770:“寸子妻”《合》32773。 《合集》 H33235 H22467 H32193 H31072H19462H18702H35402H19670H18742 Y1841H18766 术部往 ;併徐谷俺依称樾您傺 行部:術字2391爲“松”字異體(《類纂總表》2343),此二字原形上稍有赞化,不過 是在中間偏旁之構形上作分離式的組合,不易辨認罷了:類似例子如:《類纂總表》3404貯 字作印·也是異體。除收錄上述幾個部首增補字外,尤其是一些雖屬個别的,然而卻特别 重要,過去沒有注意的字如下表: 《合集》 H16486 H36984 H67I7 H20385 H8725 H626 H15241 T3566 T3566 H29214 原 形 密 料 品 隸 微 定 鎷 匥 鞁 耤 耤 聚 匿 顴 可惜這些字在 《類纂總表》中卻被遺漏了。 《類纂總表》部首中應倂入的同字異體 進行校勘《類纂總表》的另一個收獲·就是對於《類纂總表》中未能識讀,而被分散列 入部首的異體字的發現·我們不但從字形上比較,還必須從文例上來分析是否異體字,有不 少字就是通過文例來確立所屬的字,纔被認識的。下面所列表,部首和《類纂總表》辐號就 13
甲骨文字形表 不難看出原來字的歸屬·不同部首差别。 部首 出部个部 部部 个部仆部 仆部紫部 巾部己部己部 縞號 1106 0275 0891 2362 3045 2371 23573286 2890 2288 2288 字形 常☑ 5 部首名部田部 入部其他 部其他 个部个部 部 部 編號 1208 2228 1009 3461 3259 3499 0259 0290 0604 1392 字形男 10 (1)第一粗铁字,《合集》41770“在煌”與《合集》36875“在肤”雨片同版都有“上 需”地名·知旭即是“铁”字異體。 (2)第二組昝字,《合》36345:“…丑卜貞今巫九备乍余障楼告侯…”《合》 36528反:“乙丑壬卜貞,今囚巫九备,余亡障昝告侯田冊觑方…”《類纂》頁337誤釋成 “梅曰”结分成二個字,相比知雨辭爲同文,與昝應屬於同字。隸定作俘,从舟从口从行 即金文的“逆役”的“徑”字。 (3)第三組偾字,《類纂總表》3045號《合》14496“貞勿立旋”,《類纂》頁1171誤寫成 “旋”字,漏寫“立”字,《總表》2371號獠字《屯南》1035:“丁西…其立镜”,由知雨 字爲同一辭,應併列篇異體 (4)第七粗料字,《合集》:“在器觫”與《懷特》:1886“在州觫”雨片同版都有“在 齊觫”地名,由知州與器字是同一字異體
緒論 《類纂總表》無隸定和隸定錯的字 《類纂總表》隸定的字除去誤摹隸定錯的不計算的話·絕大部分被學術界基本上探用:但 是仍存在一些能夠隸定而未隸定的字選例如下: 0259 0185 0275 0090 0410 0556 0551 1127 0195 阶 煌 堂 9 笼 嗖 騎 備 澍 邑 始 媛 稷 棗 因爲誤摹而隸定錯的·應取消或列入原屬字的字·在《類纂穖表》也爲敷不少,我們簡 略舉例: 《類纂》編號 1355 1989 2377 23722390 2393 3057 3113 0891 3045 (1) (2) (3) (4) (5) (6) (7) (8) (9) (10) 《纂》摹 落 ® 价 价 香 徐 帒 秀 @ 例 《纂》誤隸 唇 亮 纰 化 病 銜 彈 费 迟 镟 《合集》原形 芭 含 付个 縱 香 邻 革7 分 悠 树 修正隸定 湄 高 征尸 衛 录 光 單人 今比 役 獍 表中第(1)“湄”字,爲《合》37714:“戊辰卜:貞今曰王田軎,湄曰,不溝雨”該片“湄” 字寫法特别,作“世”形,故《類纂》499頁誤作“溶”字,連上下文義就不通了。 第(2)“宫”字,《合》5910:“…子佳…不宫”,該片因漫漶不清,《類纂》頁 741誤寫成“…佳…執…痕…”漏“子”字,“不”誤作“執”字。 15
甲骨文字形表 第(3)“祉尸”二字,《合》32912與34057重片:“于大乙征尸”,《類纂》頁880 將“祉尸”誤作一字“佌”可補骸片同版卜醉:“弜于宗其祉[尸]”的“尸” 一字。 第(4)“衔”字,《合》20072:“戊子卜員(貞)弗來衛”·同版卜辭“衛”字非常清楚, 而對貞卜辭不甚清楚故《類纂》頁880只寫了“…來化”,根檬同文可補全: “戊子員(貞)來衛”。“衛”字實與2300“衛”字異體骱同一字,故應取消。 第(5)“”字,《合》8394:“乙未卜翌丙[申]奔录”,《類纂》881頁將“” 下的二點誤作“行”,錯隸成得,“奔录”應是地名。 第(6)“瓷”字,《合》31276:“吏弗悔”·《類纂》881頁將“瓷”字雨邊的四點 誤作“行”,誤作补字,此字應是第五期地名“田”的》字。 第(7)“單人”二字,《合》8713:“…單…☐人”,查原片“人”字上還留下 殘字痕跡,“單”與“人”距離分得很開,《類纂》1176頁誤作一字,釋“彈” 應是看成左右二行中的二字· 第(8)“今比”二字,《合》32919“.…☐今比給…。”《類纂》頁1196將“今比” 二字誤篇“务”一字,原片由於泐痕造成“合”字似“冉”形錯覺,“給” 爲人名,見他辭有:“合給比元”《合》4489,知“給”字篇人名。 第(9)、(10)字前頁已作說明,不再另述。 《類纂總表》重複和沒有註出的字 我們所知道《類纂總表》凡重複字都分別在其字下用括號註出,二者取一,但個別字註 出重複已來不及删除隔號,共有如下三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