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在国际经济法上的地位
私人在国际经济法上的地位
自然人1 ·从事跨国经济活动的私人 ■交易者 ·被管理者 ■义务:服从 ■权利:请求救济
自然人1 ◼ 从事跨国经济活动的私人 ◼ 交易者 ◼ 被管理者 ◼ 义务:服从 ◼ 权利:请求救济
自然人2 ■自然人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的资格 。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国际经济交往资格 ·一般依据属人法 ■自然人的身份与地位 ■国籍 期 国际的冲突 ■本国人与外国人
自然人 2 ◼ 自然人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的资格 ◼ 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 国际经济交往资格 ◼ 一般依据属人法 ◼ 自然人的身份与地位 ◼ 国籍 ◼ 国际的冲突 ◼ 本国人与外国人
自然人3 ■外国人的待遇 ■国民待遇 ■最惠国待遇 ■优惠待遇 ■不歧视待遇
自然人 3 ◼ 外国人的待遇 ◼ 国民待遇 ◼ 最惠国待遇 ◼ 优惠待遇 ◼ 不歧视待遇
法人 ·法人的国际经济法主体资格 ■权利能力(经营范围 ·法人的国籍与地位 ■不同的国籍确定方式(成立地、住所地、控 制地、复合标准) ■外国法人的承认与许可(一般许可、特别许 可、相互承认)
法人 ◼ 法人的国际经济法主体资格 ◼ 权利能力(经营范围) ◼ 法人的国籍与地位 ◼ 不同的国籍确定方式(成立地、住所地、控 制地、复合标准) ◼ 外国法人的承认与许可(一般许可、特别许 可、相互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