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仲裁答辨与反请求 、仲裁答辩 1.概念 指在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 权益,针对仲裁申请人在仲裁申请书中所提出仲裁 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进行答复和抗辫的行为 2.方式和内容 方式:必须以书面的方式 内容:既可以是实体方面的也可以是程序方面的
第三节 仲裁答辩与反请求 一、仲裁答辩 • 1.概念 • 指在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为了 维护自己的合法 权益,针对仲裁申请人在仲裁申请书中所提出仲裁 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进行答复和抗辩的行为。 • 2.方式和内容 • 方式:必须以书面的方式 • 内容:既可以是实体方面的也可以是程序方面的
二、反请求 一)概念与特征 指在已经开始的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以原仲裁 申请人为被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与原仲裁请 求在事实上和法律上有牵连的,目的在于抵消或吞并 仲裁申请人原仲裁请求的独立的请求 特征 (1)事人地位的双重性 (2)反请求的独立性 (3)反请求目的的对抗性 (4)反请求时间的限定性 (5)反请求事实、理由的牵连性
二、反请求 • (一) 概念与特征 • 指在已经开始的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以原仲裁 申请人为被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与原仲裁请 求在事实上和法律上有牵连的,目的在于抵消或吞并 仲裁申请人原仲裁请求的独立的请求。 • 特征: • (1)事人地位的双重性 • (2)反请求的独立性 • (3)反请求目的的对抗性 • (4)反请求时间的限定性 • (5)反请求事实、理由的牵连性
讨论 答辩与反请求的联糸与区别? 1、答辩是针对请求与证据、事实进行答 复,目的在于反驳请求; 2、反请求是提出同原请求有牵连的独立 请求,目的在于低效、吞并原请求 3、两者提出的时间、目的、程序、条件 不同
讨论 答辩与反请求的联系与区别? • 1、答辩是针对请求与证据、事实进行答 复,目的在于反驳请求; • 2、反请求是提出同原请求有牵连的独立 请求,目的在于低效、吞并原请求。 • 3、两者提出的时间、目的、程序、条件 不同
反请求的提起与审理 提起条件: (1)反求情请求应由被申请人以原仲裁申请人为 被申请人提出 (2)反请求只能由被申请人向受理原仲裁申请的 仲裁委员会提出,而不得向其他仲裁委员会提出。 (3)反请求应当在仲裁委员会受理原仲裁申请后, 作出仲裁裁决之前提出。 (实例5)
• (二) 反请求的提起与审理 • 提起条件: • (1)反求情请求应由被申请人以原仲裁申请人为 被申请人提出。 • (2)反请求只能由被申请人向受理原仲裁申请的 仲裁委员会提出,而不得向其他仲裁委员会提出。 • (3)反请求应当在仲裁委员会受理原仲裁申请后, 作出仲裁裁决之前提出。 (实例5)
第十一章保全制度 财产保全的概念及作用和条件 财产保全的条件 1.申请财产保全的争议案件应当是具有财产给 付内容的案件。 2.申请财产保全具有法定的事实和理由 ·3.财产保全申请须在一定期间内提出。 ·4.财产保全申请应当向受理争议案件的仲裁委 员会提出,而不得直接向有关的人民法院提出 财产保全的范围与措施 )财产保全的范围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二)财产保全的措施。通常为査封、扣押 冻结。(实例6)
第十一章 保全制度 • 一、财产保全的概念及作用和条件 • 财产保全的条件 • 1.申请财产保全的争议案件应当是具有财产给 付内容的案件。 • 2.申请财产保全具有法定的事实和理由。 • 3.财产保全申请须在一定期间内提出。 • 4.财产保全申请应当向受理争议案件的仲裁委 员会提出,而不得直接向有关的人民法院提出。 • 二、财产保全的范围与措施 • (一)财产保全的范围 •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 (二)财产保全的措施。通常为查封、扣押、 冻结。(实例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