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统计年鉴 2017 (总第3期) 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编
深圳市坪山区统计年鉴 2017 (总第 3 期) 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 编
深圳市坪山区 统计年鉴 27 年 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
深圳 市坪山 区 统计 年鉴 2017 年 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
〈深圳市坪山区统计年鉴》编委 主编:徐青松 副主编:黎伟波 执行编辑:韦泽瑞 编写人员:游彦勇洪伍军尹超朱鹏胜 吴丹曾敬剑邓必利罗丽雯 孙静赖旭玲黄建雄黄仕霞 郭文福夏文杰周琼陈焕超 石志飞方志杰廖潇丰薛巍 罗庆海宋明虹周伦伦钟金凤 彭佳慧吴琴珍王桢江佩贝 刘迪珊
《深圳市坪山区统计年鉴》编委 主 编:徐青松 副 主 编:黎伟波 执行编辑:韦泽瑞 编写人员: 游彦勇 洪伍军 尹 超 朱鹏胜 吴 丹 曾敬剑 邓必利 罗丽雯 孙 静 赖旭玲 黄建雄 黄仕霞 郭文福 夏文杰 周 琼 陈焕超 石志飞 方志杰 廖潇丰 薛 巍 罗庆海 宋明虹 周伦伦 钟金凤 彭佳慧 吴琴珍 王 桢 江佩贝 刘迪珊
编辑说明 、本年鉴全面系统地反映了坪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收录了全区2016年大量 的统计数据,以及建区以来历年主要统计数据。统计资料内容共分19部分:行政区划和自然 地理、综合、人口和劳动工资、国民经济核算、财政和税收、固定资产投资、对外经济贸易 城市建设、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科 学技术、环境保护治理、文化体育和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深圳市各区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为了便于读者正确使用资料,每部分还附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本年鉴大部分资料来自区统计部门各种定期统计报表及抽样调査资料,部分资料来 自区属各主管部门,资料来源体现在每部分的简要说明中。我局曾公布的2016年各种统计资 料如与本年鉴有出入,则以本年鉴为准。 三、根据最新掌握到的统计资料以及国家统计制度有关规定,本年鉴对过去发表的一些 重要统计资料予以核实,对部分其他历史数据也进行了调整。因此,在使用历史资料时,凡 与本年鉴有出入的,均以本年鉴为准。 四、使用统计数据要注意指标的含义、统计范围和口径的变化,以及当年价和不变价的 区分。本年鉴所有指标均为在地统计口径数据。本年鉴对部分数据由于计量单位取舍不同或 四舍五入而产生的差数均未做调整 五、本年鉴有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得到区委宣传部(文体旅游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局、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住房和建设局、卫生和计划生 育局、城市管理局、社保坪山分局、坪山区地方税务局、坪山区国家税务局、市市场和质量 监管委坪山局、市规土委坪山管理局、坪山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 谢,由部门提供的数据解释权归相应部门。 六、由于统计条件限制,资料取得不尽人意,加之我们水平所限,错漏之处难免,恳请 批评指正。 七、因2016年9月14日,国务院批复设立深圳市坪山区,故更名为《深圳市坪山区统计 年鉴》,但内容的行为主体仍为“坪山新区”;本年鉴为内部资料,请注意保存, 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O一七年十一月
编 辑 说 明 一、本年鉴全面系统地反映了坪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收录了全区 2016 年大量 的统计数据,以及建区以来历年主要统计数据。统计资料内容共分 19 部分:行政区划和自然 地理、综合、人口和劳动工资、国民经济核算、财政和税收、固定资产投资、对外经济贸易、 城市建设、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科 学技术、环境保护治理、文化体育和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深圳市各区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为了便于读者正确使用资料,每部分还附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二、本年鉴大部分资料来自区统计部门各种定期统计报表及抽样调查资料,部分资料来 自区属各主管部门,资料来源体现在每部分的简要说明中。我局曾公布的 2016 年各种统计资 料如与本年鉴有出入,则以本年鉴为准。 三、根据最新掌握到的统计资料以及国家统计制度有关规定,本年鉴对过去发表的一些 重要统计资料予以核实,对部分其他历史数据也进行了调整。因此,在使用历史资料时,凡 与本年鉴有出入的,均以本年鉴为准。 四、使用统计数据要注意指标的含义、统计范围和口径的变化,以及当年价和不变价的 区分。本年鉴所有指标均为在地统计口径数据。本年鉴对部分数据由于计量单位取舍不同或 四舍五入而产生的差数均未做调整。 五、本年鉴有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得到区委宣传部(文体旅游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局、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住房和建设局、卫生和计划生 育局、城市管理局、社保坪山分局、坪山区地方税务局、坪山区国家税务局、市市场和质量 监管委坪山局、市规土委坪山管理局、坪山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 谢,由部门提供的数据解释权归相应部门。 六、由于统计条件限制,资料取得不尽人意,加之我们水平所限,错漏之处难免,恳请 批评指正。 七、因 2016 年 9 月 14 日,国务院批复设立深圳市坪山区,故更名为《深圳市坪山区统计 年鉴》,但内容的行为主体仍为“坪山新区”;本年鉴为内部资料,请注意保存。 深圳市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一七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