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矿产资源法体系 5、能源法体系。 6、海洋资源法体系 7、气候资源法体系 8、旅游资源法体系。主要有旅游法,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法,旅游景点建设 法、旅游资源规划条例,文物管理法,公园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历史文化 名城管理条例。 (三)国土开发整治法体系 这个体系的法规主要有:国土开发整治法,城市规划法,城市建设法,城市 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条例,城市道路建设管理条例,农村 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农村道路建设管理条例,经济落后地区开发整治法,防洪法, 防旱法,防地震法,防治地面塌陷、滑坡、泥石流条例,海啸条例等。 课堂思考问题为何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及理由 案例分析: 某市电化厂(甲)是生产树脂(聚氯乙烯)的厂家。1976年建厂以来曾多 次发生氯气泄漏事故而受到该市环保局多次批评或严重警告、罚款等处理。但是 却一直未能杜绝氯气事故的发生。1992年1月1日上午该厂又一次发生氯气 泄漏,使与之毗邻的某钢铁厂(乙)正在上班的56名职工受到不同程度的毒害。 其中有2名职工因受害严重而住院治疗。 为此,市环保局作出处罚决定:对甲处以1.5万元罚款,并责令赔偿乙直接 经济损失1.28万元。甲不服,直接向其所在地的该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乙也以请求赔偿直接经济损失13.3万元为由要求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问:市环保局的处罚决定是否正确? 法院是否应当受理乙的诉讼请求? 布置作业:要求学生了解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体系
26 4、矿产资源法体系。 5、能源法体系。 6、海洋资源法体系。 7、气候资源法体系。 8、旅游资源法体系。主要有旅游法,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法,旅游景点建设 法、旅游资源规划条例,文物管理法,公园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历史文化 名城管理条例。 (三)国土开发整治法体系 这个体系的法规主要有:国土开发整治法,城市规划法,城市建设法,城市 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条例,城市道路建设管理条例,农村 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农村道路建设管理条例,经济落后地区开发整治法,防洪法, 防旱法,防地震法,防治地面塌陷、滑坡、泥石流条例,海啸条例等。 课堂思考问题:为何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及理由? 案例分析: 某市电化厂(甲)是生产树脂(聚氯乙烯)的厂家。1976 年建厂以来曾多 次发生氯气泄漏事故而受到该市环保局多次批评或严重警告、罚款等处理。但是 却一直未能杜绝氯气事故的发生。1992 年 1 月 1 日上午该厂又 一次发生氯气 泄漏,使与之毗邻的某钢铁厂(乙)正在上班的 56 名职工受到不同程度的毒害。 其中有 2 名职工因受害严重而住院治疗。 为此,市环保局作出处罚决定:对甲处以 1.5 万元罚款,并责令赔偿乙直接 经济损失 1.28 万元。甲不服,直接向其所在地的该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乙也以请求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13.3 万元为由要求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问:市环保局的处罚决定是否正确? 法院是否应当受理乙的诉讼请求? 布置作业:要求学生了解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体系
第五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基础理论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上使学生了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这一法律学科, 并深领会其基础理论为以后各章的学习奠定基础 教学重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关系;应用法律调整 人与自然关系的基础理论 教学难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理论基础 教学方法:课堂讲授法 教学时数:2学时 教学过程 本章主要讲述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主要内涵和环境 与资源保护户法学的理论基础。 具体内容 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门独立学科的涵义 1、它以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律现象及其规律为硏究对象 2、它具有融合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各种硏究方法进行跨专业领域研究的特 点,这是由其本身具有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双重属性决定的。 二)正确认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关系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区别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两者的联系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与生态学。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与环境经济学。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与环境哲学。 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与环境伦理学。 5、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和其他法学学科。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特征 1、研究对象具有特定性
27 第五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基础理论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上使学生了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这一法律学科, 并深领会其基础理论为以后各章的学习奠定基础。 教学重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关系;应用法律调整 人与自然关系的基础理论 教学难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理论基础 教学方法:课堂讲授法 教学时数:2 学时 教学过程: 本章主要讲述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主要内涵和环境 与资源保护户法学的理论基础。 具体内容: 第一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门独立学科的涵义 1、它以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律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 2、它具有融合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各种研究方法进行跨专业领域研究的特 点,这是由其本身具有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双重属性决定的。 (二)正确认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关系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区别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两者的联系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与生态学。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与环境经济学。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与环境哲学。 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与环境伦理学。 5、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和其他法学学科。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特征 1、研究对象具有特定性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这—新兴法律部门为研究对象 的学科。 2、是一门新兴的法学学科 从我国的法学体系看,相对于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等传统 的法学学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个近几十年才出现的新兴的发展中的学 科,需要在不断的硏究中逐步增强其科学性。 3、是一门交叉学科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门介于法学与环境科学之间的边缘性、交叉性的学 科,具有明显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交叉渗透的特点。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研究内容与方法 (-)研究的内容 1、国内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2、比较环境法 3、国际环境法 4、其他。此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还应硏究与其密切相关的环境政策、 环境管理、环境科学、环境与发展理论等。 (二)研究的方法 作为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各种法学方法当然适用与环境法学的研究,比如 哲学分析方法、价值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方法、历史分析方法也同样适用于环境 法学的研究 第二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础理论 人与自然关系概述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人同时存在于 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之中并同时形成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应该 把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结合起来,改变传统的人类中心主 义的认识观,在现代生态中心主义的指导下,运用法律等手段对人与自然关系进 行调整,寻求和建立尊重自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协调发展的新关系。 二、应用法律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 用法律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法学理论是20世纪50年代后随着环境问题的 深化、环境伦理的普及、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思想的形成以及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
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这一新兴法律部门为研究对象 的学科。 2、是一门新兴的法学学科 从我国的法学体系看,相对于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等传统 的法学学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个近几十年才出现的新兴的发展中的学 科,需要在不断的研究中逐步增强其科学性。 3、是一门交叉学科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门介于法学与环境科学之间的边缘性、交叉性的学 科,具有明显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交叉渗透的特点。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研究内容与方法 (一)研究的内容 1、国内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2、比较环境法 3、国际环境法 4、其他。此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还应研究与其密切相关的环境政策、 环境管理、环境科学、环境与发展理论等。 (二)研究的方法 作为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各种法学方法当然适用与环境法学的研究,比如 哲学分析方法、价值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方法、历史分析方法也同样适用于环境 法学的研究。 第二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础理论 一、人与自然关系概述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人同时存在于 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之中并同时形成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应该 把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结合起来,改变传统的人类中心主 义的认识观,在现代生态中心主义的指导下,运用法律等手段对人与自然关系进 行调整,寻求和建立尊重自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协调发展的新关系。 二、应用法律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 用法律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法学理论是 20 世纪 50 年代后随着环境问题的 深化、环境伦理的普及、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思想的形成以及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
施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并且,随着环境资源法治建设的实践,其内容得到不断的 充实和提高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与其他法律学科理论的联系 法理学方面,法理学关于法的本质、法律制度、法律的制定与适用对于环境 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乂。经济法学也和环境与资源保护 法学联系紧密经济法学的国家适度干预理念同样适用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中 国家对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的适度干预。 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基础理论确立的历史必然性和意义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基础理论充分体现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价值取 向和基本法律规范。“既承认人的价值又承认环境的价值,既尊重人的尊严又尊 重大自然的尊严,这是环境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既有Φ大量直接调整人与人的关 系的法律规范,又有大量直接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法律规范,还有同时调整人与 自然关系和人与人关系的法律规范,这是环境法的鲜明特点。” 课堂思考问题: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关系?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是什么?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础理论有哪些? 布置作业:针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础理论写岀短文评论。 第六章环境权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上使学生掌握环境权的产生发展及其基本含义, 从而对环境权这种新的、正在发展中的重要的法律权利进行认识和分析。 教学重点:环境权的含义及分类 教学难点:环境权的特征 教学方法:课堂讲授法、讨论法
29 施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并且,随着环境资源法治建设的实践,其内容得到不断的 充实和提高。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与其他法律学科理论的联系 法理学方面,法理学关于法的本质、法律制度、法律的制定与适用对于环境 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经济法学也和环境与资源保护 法学联系紧密,经济法学的国家适度干预理念同样适用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中 国家对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的适度干预。 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基础理论确立的历史必然性和意义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基础理论,充分体现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价值取 向和基本法律规范。“既承认人的价值又承认环境的价值,既尊重人的尊严又尊 重大自然的尊严,这是环境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既有①大量直接调整人与人的关 系的法律规范,又有大量直接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法律规范,还有同时调整人与 自然关系和人与人关系的法律规范,这是环境法的鲜明特点。” 课堂思考问题: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关系?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是什么?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础理论有哪些? 布置作业:针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础理论写出短文评论。 第六章 环境权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上使学生掌握环境权的产生发展及其基本含义, 从而对环境权这种新的、正在发展中的重要的法律权利进行认识和分析。 教学重点:环境权的含义及分类 教学难点:环境权的特征 教学方法:课堂讲授法、讨论法
教学时数:4学时(讲授2学时、讨论2学时) 教学过程: 本章包三大节。第一节:环境权的概述;第二节:环境权的类型;第三节 环境权的立法发展。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对环境权能进行认识和分析。 具体内容 第一节环境权的概述 环境权的提出 环境权的观念和运动主要发端于美、日、欧等工业发达国家。六十年代, 在联合国大会组织下,西方国家展开了关于公民要求保护环境、要求在良好环境 中生活的法律依据的大讨论。在亚洲,日本环境共有的思想发展更为久远。20 世纪80年代,原挪威首相布兰特夫人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 多次提到环境权 环境权的概念 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对其赖以生存、发展的环境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所承担 的基本义务,即环境法律关系主体有合理享用适宜环境的权利,也有合理保护环 境的义务。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环境权是一种环境法律权利 2、环境权的主体和客体广泛 3、环境权是一项内容丰富的权利 4、环境权是基本环境法律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三、环境权的特征 一)环境权是环境社会关系的反映和法定化,是自然权利和环境道德的法 定化 (二)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具有不可分割性 (三)环境权具有预防性、公益性、指导性和有限性 四环境权是种与多种基本人权或社会经济性法律权利有关联的新型法 律权利 第二节环境权的类型
30 教学时数:4 学时(讲授 2 学时、讨论 2 学时) 教学过程: 本章包三大节。第一节:环境权的概述;第二节:环境权的类型;第三节: 环境权的立法发展。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对环境权能进行认识和分析。 具体内容: 第一节 环境权的概述 一、环境权的提出 环境权的观念和运动主要发端于美、日、欧等工业发达国家。 六十年代, 在联合国大会组织下,西方国家展开了关于公民要求保护环境、要求在良好环境 中生活的法律依据的大讨论。在亚洲,日本环境共有的思想发展更为久远。20 世纪 80 年代,原挪威首相布兰特夫人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 多次提到环境权。 二、环境权的概念 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对其赖以生存、发展的环境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所承担 的基本义务,即环境法律关系主体有合理享用适宜环境的权利,也有合理保护环 境的义务。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环境权是一种环境法律权利 2、环境权的主体和客体广泛 3、环境权是一项内容丰富的权利 4、环境权是基本环境法律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三、环境权的特征 (一)环境权是环境社会关系的反映和法定化,是自然权利和环境道德的法 定化 (二)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具有不可分割性 (三)环境权具有预防性、公益性、指导性和有限性 (四)环境权是一种与多种基本人权或社会经济性法律权利有关联的新型法 律权利 第二节 环境权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