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数量单位计量 常用于生活日用品、轻工产品、机械产品等,有 套(Set打(Doen)副(Pai)只(Pice等常见 单位。 3.按长度单位计量 常用于电线电缆、钢管、布匹、绸缎等产品,有 米/Meer)英尺(Foot)码(Yard)等单位。 4.按面积单位计量 常用于地毯、皮革、玻璃板等产品。有平方米 ( Square meter)平方英尺( Square foo0平方码 Square Yard)等单位
2. 按数量单位计量 常用于生活日用品﹑轻工产品﹑机械产品等,有 套(Set)打(Dozen)副(Pair)只(Piece)等常见 单位。 3. 按长度单位计量 常用于电线电缆﹑钢管﹑布匹﹑绸缎等产品,有 米(Meter)英尺(Foot)码(Yard)等单位。 4. 按面积单位计量 常用于地毯﹑皮革﹑玻璃板等产品。有 平方米 (Square Meter)平方英尺(Square Foot)平方码 (Square Yard)等单位
5按体积单位计量 用于木材、天然气、化学气体等产品的计量,有 立方米 Cubic meter)立方英尺( Cubic foot)立 方码 Cubic yard)等单位 6.按容积单位计量 用于液体、谷物、等产品的计量。有升( Litter 加仑( Gallon)蒲式耳( Bushel)桶(Bare)等单 位。 此外,对于不同的产品,还常用包(Bale)袋 (Bag)箱( Carton)等。 特别注意:美英国家对美英制单位的使用
5. 按体积单位计量 用于木材﹑天然气﹑化学气体等产品的计量,有 立方米(Cubic Meter)立方英尺(Cubic Foot) 立 方码(Cubic Yard)等单位。 6. 按容积单位计量 用于液体﹑谷物﹑等产品的计量。有升(Litter) 加仑(Gallon)蒲式耳(Bushel)桶(Barrel)等单 位。 此外,对于不同的产品,还常用包(Bale)袋 (Bag)箱(Carton)等。 特别注意:美英国家对美英制单位的使用
计量单位制 ●国际单位制( International System of Unit) ●英制( the british system) 美制(theU.S. System) 确确定数量的增减范围 ●合同中最好不使用“大约”( about, approximate circa)这类词汇。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有关规定:如 果是散装货物,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根据跟单 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解释,卖方交货的数量可以有 5%的增减幅度。但是,成交总金额不得超过信 用证的总金额
二﹑计量单位制 国际单位制(International System of Unit) 英制(the British System) 美制(the U. S. System) 三﹑正确确定数量的增减范围 合同中最好不使用“大约”(about,approximate, circa)这类词汇。 ➢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有关规定:如 果是散装货物,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根据跟单 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解释,卖方交货的数量可以有 5% 的增减幅度。但是,成交总金额不得超过信 用证的总金额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解释,在信 用证支付方式下,凡“约”、“大概”、“近 似”等类似的词语用于信用证金额、数量和单 价时,应解释为对应信用证金额、数量和单价 可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本规定既适用于 散装货物也适用于包装货物 注意:在信用证中,金额、数量或单价哪个词 前面有“约”字,仅对该项可有10%的增减, 例如: TotalAmoun: about usd10,00表示信 用证金额可以有10%的浮动,其它项不可有浮 动
➢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解释,在信 用证支付方式下,凡“约”、“大概”、“近 似”等类似的词语用于信用证金额、数量和单 价时,应解释为对应信用证金额、数量和单价 可有不超过10% 的增减幅度。本规定既适用于 散装货物也适用于包装货物。 注意:在信用证中,金额、数量或单价哪个词 前面有“约”字,仅对该项可有10% 的增减, 例如:Total Amount: About USD10,000 表示信 用证金额可以有10%的浮动,其它项不可有浮 动
●规定溢短装条款( More or less clause) >在合同中规定允许卖方所交货物的数量有 定的机动幅度。 如: Sulfuric acid 2000MT 3%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 >溢短装部分的作价原则: 按原合同价进行结算 按装船时的国际市场价结算 按到货时的国际市场价结算 实践中应在合同中订明以何种方式结算
规定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 ➢ 在合同中规定允许卖方所交货物的数量有一 定的机动幅度。 如: Sulfuric Acid 2000MT 3%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 ➢ 溢短装部分的作价原则: 按原合同价进行结算 按装船时的国际市场价结算 按到货时的国际市场价结算 实践中应在合同中订明以何种方式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