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临时仲裁机构的特点: 1、临时性 2、灵活性 3、便捷性
(二)临时仲裁机构的特点: 1、临时性 2、灵活性 3、便捷性
二、常设仲裁机构
二、常设仲裁机构
(一)常设仲裁机构的含义 常设仲裁机构,是指依国际条约或 国内立法的规定所建立的有固定的名称、 地址、固定的组织形式、组织章程、仲 裁规则以及仲裁员名单,并具有完整的 办事机构和健全的行政管理制度的商事 仲裁机构
(一)常设仲裁机构的含义 常设仲裁机构,是指依国际条约或 国内立法的规定所建立的有固定的名称、 地址、固定的组织形式、组织章程、仲 裁规则以及仲裁员名单,并具有完整的 办事机构和健全的行政管理制度的商事 仲裁机构
(二)常设仲裁机构的特点 1、常设仲裁机构制定有固定的、完善的仲 裁规则,当事人无须重新创制。 2、常设仲裁机构一般都备有供当事人选用 的仲裁员名单以及仲裁程序。 3、常设仲裁机构可以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 服务,为当事人提供许多方便条件。 4、常设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比临时仲裁机 构的裁决理更易取得司法机关的信任,从 而有利于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二)常设仲裁机构的特点 1、常设仲裁机构制定有固定的、完善的仲 裁规则,当事人无须重新创制。 2、常设仲裁机构一般都备有供当事人选用 的仲裁员名单以及仲裁程序。 3、常设仲裁机构可以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 服务,为当事人提供许多方便条件。 4、常设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比临时仲裁机 构的裁决理更易取得司法机关的信任,从 而有利于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三)常设仲裁机构的分类 1、根据常设仲裁机构的隶属关系,可以将 常设仲裁机构分为:国际性的常设仲裁 机构和国家性的常设仲裁机构。 2、根据常设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性质,可 以将常设仲裁机构分为:专业性的常设 仲裁机构和综合性的常设仲裁机构
(三)常设仲裁机构的分类 1、根据常设仲裁机构的隶属关系,可以将 常设仲裁机构分为:国际性的常设仲裁 机构和国家性的常设仲裁机构。 2、根据常设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性质,可 以将常设仲裁机构分为:专业性的常设 仲裁机构和综合性的常设仲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