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规范 GF 0011-2009 汉字部首表 The Table of Indexing Chinese Character Component 2009-01-12发布 2009-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布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GF0011-2009 目次 前 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汉字部首表》的制定原则.。 5《汉字部首表》说明 6《汉字部首表》使用规则 7汉字部首表. .2 附录A(资料性附录)25组同笔顺部首排序情况对照表 6
GF0011-2009 前言 本规范在《汉字统一部首表(草案)》(1983)的基础上作如下调整和增补 1.规范的名称改为《汉字部首表》。 2.根据《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规范》的规定,“折”部的主部首由“乙”改为“一”,“乙 定为附形部首。 3.。中(+)改为华(坤)。即将“”定为该部的主部首终“钟”定为该部的附形部首 是(辶)改为辶(是),即将“辶”定为该部的主部首 ”定为该部的附形部首 相、路定狗,将。g定为该的配 4.根据《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规范》和《GB13000.1字符集汉字笔顺规范》,对原《草案》 中部分部首的排序作出相应调整。 5。根据(GB13000.1字符集汉字字序(笔画序)规范》的定序规则,对25组同笔顺部首的排 序作了规定。 并给出与原草案的对照表。见附录A 6.所有的附形部首除在主部首后括注外,均按笔画数和起笔笔形顺序排在表中相应位置。 7.将序号为5的“一”部的附形部首“」”改为序号为2的“|”部的附形部首。 8.序号为5的“一”部,增“7、)、气、L、1、上、人、)、1、门、与、子”等12个 附形部首。 9.序号为52的己部,增附形部首“已”和“已”;序号为64的木部,增附形部首“木”序 号为68的车部,增附形部首“车”;序号为79的牛部,增附形部首“牛”;序号为136的日部,增 附形部首“白”:序号为148的系部,增附形部首“系”;序号为185的食部,增附形部首“食”。 10.序号为164的龟部.其附形部首根据《简化字总表》的字形定为“”。 11.增加了《汉字部首表》说明和使用规则。 本规范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从本规范实施之日起,《汉字统一部首表(草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国家出版局1983 年)即行废止。 本规范由数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提出。 本规范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审定 本规范由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 本规范起草单位: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汉字与汉语拼音研究室。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张书岩、王敏。原规范(《汉字统一部首表(草案)》)起草人:傅水和、 王自强、曹乃木、李金铠、程养之、冯书华、韩敬体、魏励
GF0011-2009 汉字部首表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汉字的部首表及其使用规则。 本规范适用于辞书编纂、汉字信息处理及其他领域的汉字检索,也可供汉字教学参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粉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 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 范。 GB/T12200.2一1994汉语信息处理词汇02部分:汉语和汉字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新闻出版署发布《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规范》1997年4月 GF3002-1999GB13000.1字符集汉字笔顺规范 GF3003-1999GB13000.1字符集汉字字序(笔画序)规范 GF2001-2001GB13000.1字符集汉字折笔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部首indexing component 可以成批构字的一部分部件。含有同一部件的字,在字集中均排列在一起,该部件作为领头单 位排在开头,成为查字的依据。 3.2笔画stroke 构成楷书汉字字形的最小书写单位 3.3笔顺stroke order 书写每个汉字时的笔画的次序和方向。 3.4主部首principal indexing component 有不同写法的部首中具有代表性的书写形式。 3.5附形部首associated indexing componen 附属于主部首的书写形式,有繁体(如門、具、馬)、变形(如刂、是)和从属(如几 日、白)三种。 4《汉字部首表》的制定原则 4.1尊重传统。以现存有代表性、有影响的《康熙字典》《辞海》《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
GF0011-2009 等辞书的部首表为基础和依据设立部首。主部首没有增加新形体,附形部首根据实际需要作了适当 的增设 4.2立足现代,兼顾古今。首先考虑现行汉字检索的需要,依据现行汉字的字形特征确立主部首 和处理主附关系:同时为适应更大范闲汉字精书字形检索的需要,增设附形部首并允许变通处理。 5《汉字部首表》说明 5.1《汉字部首表》主部首共201个,附形部首共100个 5.2本部首表的所有部首按GF3002(GB13000.1字符集汉字笔顺规范》和GF3003《GB13000.1 字符集汉字字序(笔画序)规范》的规定排序。 5.3各主部首的序号为固定编号,附形部首的序号与主部首一致。 5.4本部首表的附形部首在主部首后面用括号列出,附形部首多于一个时,按笔画序依次排列。 另外,附形部首也按笔画序排在部首表的相应位置,其序号加】 ,部首本身加( 。如水部 为77水(水),[77](9)又排在“47门”和“[98](↑)”之间,[77](水)又排在“104 业”和“105日”之间。 5.5“5一”有“7、7、1,L、1、上、人、1、门、飞、h、L,乙、”等15个附 形部首,因数量较多,未在部首表中列出。 6《汉字部首表》使用规则 6.1使用本部首表时,一般应以主部首为主。 6.2在某些情况下,对本表的使用可根据需要作变通处理,但部首总数、序号及形体应与本部首 表保持一致,并须对变通情况作出具体说明 某些辞书 型字、词典,古汉语字、词典)可根据传统和实际需要,用繁体部首或变 形、从属部首作为主部首。如“凰(风)”、“具(贝)”:“钟(艹)”、“是(辶)”、玉(王)。 b某些辞书可同时采用主部首和收字较多的附形部首。如王(玉),可将从“王”的字归人 “王”部,将从“玉”的字归人“玉”部,两部的序号均为61。又如车(事),简、繁体都收的辞 书可将简化字归人“车”部,将繁体字归入“”部 ,两部的序号均为68 。用于旧印刷字形的检索时,可将本表的部首转换为旧印刷字形,部首序号不变。如“30 4”转换为“30”,“49辶”转换为“49王”。新旧字形同时存在的字集中,旧字形可归人对应 的新字形部首,如“黄”归入“黄”部“青”归入“青”部。 6.3在汉字部首排序中,当某些部首下无字时,一般也应将这些无字部首列出,以保持部首表的 完整 7汉字部首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