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欠税行为应 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 <<税收征管法>>第65条规定,纳税 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 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 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 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 倍以下的罚款
逃避欠税行为应 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 • <<税收征管法>>第65条规定,纳税 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 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 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 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 倍以下的罚款
骗税行为应承担 的行政法律责任 <<税收征管法>>第66条规定,以假 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 口退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 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 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 退税
骗税行为应承担 的行政法律责任 • <<税收征管法>>第66条规定,以假 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 口退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 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 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 退税
抗税行为应承担 的行政法律责任 <<税收征管法>>第67条规定,以暴力、 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 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 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 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抗税行为应承担 的行政法律责任 • <<税收征管法>>第67条规定,以暴力、 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 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 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 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拒缴税款应承担 的行政法律责任 <<税收征管法>>第68条规定,纳税 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 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 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 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 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 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拒缴税款应承担 的行政法律责任 • <<税收征管法>>第68条规定,纳税 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 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 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 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 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 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阻挠税务机关依法行政 所应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 <<税收征管法>>第70条规定, 纳税人、扣 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 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 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收征管法>>第72条规定,从事生产 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规定的税收 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 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阻挠税务机关依法行政 所应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 • <<税收征管法>>第70条规定,纳税人、扣 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 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 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税收征管法>>第72条规定,从事生产、 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规定的税收 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 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