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PPP项日 1.6规划相符性 1.6.1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D4620],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的要求, 本项目符合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5项“三废 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对照《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版)》的要 求,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十五、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15条“三废综合利 用及治理工程”。 1.6.2与《当涂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规划(2016-2030)》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 当涂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位于当涂经济开发区西南侧,2013年,马按山市人民政 府以马政秘[2013]73号《关于同意设置当涂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的批复》批复设立, 2016年2月马鞍山市人民政府以马政秘[20164号《关于同意调整当涂经济开发区化工集 中区规划的批复》同意规划调整。当涂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内规划环评已开展并通过 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查,批复文件为《关于当涂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规划环境影 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马环审[2016]44号)。 1.6.2.1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 集中区规划范围位于当涂经济开发区西南侧,包括两个区块,总面积253.65公顷。 第一区块规划用地240.54公顷,四至范围为东面至胭脂河、金柱中路一线,南至新太西 路、宁西路,西至长江干堤,北至涂山路、大城坊西路一线。第二区块规划用地13.川 公顷,现状有安徽华庆石化实业有限公司、马鞍山市中庆石化有限责任公司2家企业。 (2)功能定位 化工集中区功能定位为国星产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区、物流仓储园区并行发展的 模式。其中姑溪河以南的第一区块,依托“红太阳生命科学循环经济工业园”,发展吡啶 碱产业链、农药项目及生物医药的同时,大力推行化工新材料项目,鼓励发展化工新材 料等高技术含量的项目。姑溪河以北的第二区块,依托安徽华庆石化实业有限公司和马 -19-
当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 - 19 - 1.6 规划相符性 1.6.1 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2017 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本项目属于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D4620],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订)的要求, 本项目符合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 15 项“三废 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对照《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 年版)》的要 求,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十五、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 15 条“三废综合利 用及治理工程”。 1.6.2 与《当涂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规划(2016~2030)》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 当涂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位于当涂经济开发区西南侧,2013 年,马鞍山市人民政 府以马政秘[2013]73 号《关于同意设置当涂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的批复》批复设立, 2016 年 2 月马鞍山市人民政府以马政秘[2016]4 号《关于同意调整当涂经济开发区化工集 中区规划的批复》同意规划调整。当涂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内规划环评已开展并通过 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查,批复文件为《关于当涂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规划环境影 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马环审[2016]44 号)。 1.6.2.1 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 集中区规划范围位于当涂经济开发区西南侧,包括两个区块,总面积 253.65 公顷。 第一区块规划用地 240.54 公顷,四至范围为东面至胭脂河、金柱中路一线,南至新太西 路、宁西路,西至长江干堤,北至涂山路、大城坊西路一线。第二区块规划用地 13.11 公顷,现状有安徽华庆石化实业有限公司、马鞍山市中庆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2 家企业。 (2)功能定位 化工集中区功能定位为国星产业园区、新材料产业园区、物流仓储园区并行发展的 模式。其中姑溪河以南的第一区块,依托“红太阳生命科学循环经济工业园”,发展吡啶 碱产业链、农药项目及生物医药的同时,大力推行化工新材料项目,鼓励发展化工新材 料等高技术含量的项目。姑溪河以北的第二区块,依托安徽华庆石化实业有限公司和马
与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PP即项日 鞍山市中庆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发展现代物流业,为化工集中区提供综合物流服务 (3)产业定位 结合现有企业情况和市场前景,本集中区定位以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 为导向,重点承接现代化工、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项目。 (4)规划用地布局 规划工业用地221.37公顷,占化工集中区规划建设用地的87.27%:道路与交通设施 用地6.9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73%:物流仓储用地13.1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5.17%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1.8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72%:绿地与广场用地10.41公顷,占建 设用地的4.11%。 园区用地规划见附图1.6-1。 (5)市政工程设施规划与实际建设运行现状 ①给水工程 集中区规划采用集中供水形式。第一区块的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马鞍山科 邦生态肥有限公司、安徽瑞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安徽红太阳新材料有限公司依托安徽 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水厂,其他企业则依托规划的新桥水厂。第二区块仍主要由当涂 县市政供水管网提供。 ②排水规划 化工集中区内排水体质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系统。 雨水:第一区块规划结合集中区地形坡向和道路格局,沿着通向水体的主次干道路 敷设雨水干管,形成排水分区,雨水就近排入集中区内水系,受纳水体为扁担河及纵横 交错的沟渠。雨水管一般布置在道路中间,雨水干管管径在DN8O0一DN1OO0之间。第 二区块雨水进入开发区已建成的雨水管网,就近排入开发区周边水网。 污水:第一区块红太阳集团污水送入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达行业 标准和当涂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标准后经专用污水管排入当涂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其他企业污水经企业预处理达行业标 准和当涂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 准后,经明管排入当涂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第二区块送至当涂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 -20-
当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 - 20 - 鞍山市中庆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发展现代物流业,为化工集中区提供综合物流服务。 (3)产业定位 结合现有企业情况和市场前景,本集中区定位以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 为导向,重点承接现代化工、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项目。 (4)规划用地布局 规划工业用地 221.37 公顷,占化工集中区规划建设用地的 87.27%;道路与交通设施 用地 6.93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2.73%;物流仓储用地 13.11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5.17%;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1.83 公顷,占建设用地的 0.72%;绿地与广场用地 10.41 公顷,占建 设用地的 4.11%。 园区用地规划见附图 1.6-1。 (5)市政工程设施规划与实际建设运行现状 ①给水工程 集中区规划采用集中供水形式。第一区块的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马鞍山科 邦生态肥有限公司、安徽瑞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安徽红太阳新材料有限公司依托安徽 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水厂,其他企业则依托规划的新桥水厂。第二区块仍主要由当涂 县市政供水管网提供。 ②排水规划 化工集中区内排水体质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系统。 雨水:第一区块规划结合集中区地形坡向和道路格局,沿着通向水体的主次干道路 敷设雨水干管,形成排水分区,雨水就近排入集中区内水系,受纳水体为扁担河及纵横 交错的沟渠。雨水管一般布置在道路中间,雨水干管管径在 DN800—DN1000 之间。第 二区块雨水进入开发区已建成的雨水管网,就近排入开发区周边水网。 污水:第一区块红太阳集团污水送入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达行业 标准和当涂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标准后经专用污水管排入当涂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其他企业污水经企业预处理达行业标 准和当涂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 准后,经明管排入当涂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第二区块送至当涂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
当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PPP项日 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水体。 ③供热工程 重点对规划区内工业用户实施集中供热,其他地区采用分散供热方式。 规划第一区块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现有燃煤锅炉已经淘汰。安徽国星生物化 学有限公司和马鞍山科邦生态肥有限公司供热依托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供热能力 达到200吨/时。其他企业供热由企业自行供给。集中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 集中区第一区块沿金柱北路敷设热力干管,经调压后向国星和科邦企业供热。供热 管网采用架空敷设的方式。 ④环境卫生规划 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规划 根据规划,本集中区内不设垃圾中转站,全部依托当涂经济开发区统一规划的区域 垃圾中转站3个,区域转运站服务面积约3-6km2,转运站转运能力不超过30/d,占地约 300-1000m2(含绿化隔离带)。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规划 集中区生活垃圾处置方式以卫生填埋为主,压缩后的垃圾运至当涂县生活垃圾填埋 场填埋处理。当涂县龙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位于当涂县姑熟镇松塘村,距县城5.0km, 距314省道500m,于2009年上半年正式新建,占地130亩,库容110万m3,日处理生 活垃圾235吨,现库区已于2013年3月建成并通过验收投入使用,使用年限为13年。 截至2013年末,当涂生活垃圾填埋场共处理生活垃圾约3.5万t,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因此,当涂县龙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可满足本项目垃圾处理能力需求,集中区生 活垃圾产生量约占剩余库容量的13%,可满足区内的使用。 危险废物处置规划 集中区内生产企业需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和暂存,首先将其放置在特 定的容器内,由专业人员操作并由专门车辆单独收集和贮运。在收集、贮存、装卸、运 输固体废物的过程中,各企业指定专人进行跟踪管理,严格防止其流失、散落、渗漏或 飞扬,避免造成对大气、水体或土壤的二次污染。 -21-
当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 - 21 - 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水体。 ③供热工程 重点对规划区内工业用户实施集中供热,其他地区采用分散供热方式。 规划第一区块安徽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现有燃煤锅炉已经淘汰。安徽国星生物化 学有限公司和马鞍山科邦生态肥有限公司供热依托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供热能力 达到 200 吨/时。其他企业供热由企业自行供给。集中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 集中区第一区块沿金柱北路敷设热力干管,经调压后向国星和科邦企业供热。供热 管网采用架空敷设的方式。 ④环境卫生规划 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规划 根据规划,本集中区内不设垃圾中转站,全部依托当涂经济开发区统一规划的区域 垃圾中转站 3 个,区域转运站服务面积约 3-6km2,转运站转运能力不超过 30t/d,占地约 300~1000m2(含绿化隔离带)。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规划 集中区生活垃圾处置方式以卫生填埋为主,压缩后的垃圾运至当涂县生活垃圾填埋 场填埋处理。当涂县龙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位于当涂县姑熟镇松塘村,距县城 5.0km, 距 314 省道 500m,于 2009 年上半年正式新建,占地 130 亩,库容 110 万 m3,日处理生 活垃圾 235 吨,现库区已于 2013 年 3 月建成并通过验收投入使用,使用年限为 13 年。 截至 2013 年末,当涂生活垃圾填埋场共处理生活垃圾约 3.5 万 t,无害化处理率达 100%。 因此,当涂县龙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可满足本项目垃圾处理能力需求,集中区生 活垃圾产生量约占剩余库容量的 1.3%,可满足区内的使用。 危险废物处置规划 集中区内生产企业需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订)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和暂存,首先将其放置在特 定的容器内,由专业人员操作并由专门车辆单独收集和贮运。在收集、贮存、装卸、运 输固体废物的过程中,各企业指定专人进行跟踪管理,严格防止其流失、散落、渗漏或 飞扬,避免造成对大气、水体或土壤的二次污染
击涂县弟三防水处理厂PP即项日 1.6.2.2与规划的相符性 根据《当涂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规划(2016-2030)》,园区是以建设战略性新兴产 业集聚发展基地为导向,重点承接现代化工、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项目的工业区。本项 目为化工集中区配套污水处理站项目,位于化工集中区第一区块内,项目用地为规划的 工业用地,符合园区用地规划。 1.62.3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相符性 对照规划环评审查意见,与项目相关的内容为:(六)化工集中区企业生产废水经企 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明管排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 理厂应充分考虑到拟接纳的化工废水特征,进行相关工艺优化、改造,污水处理厂出水 应按照马鞍山市环保局(马环函[2012]59号文)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 标准》一级A标准。研究论证是否需要预留化工集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用地,以便必 要时建设化工集中区独立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本项目为配套化工集中区建设的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规模1.5万m,项目选 址于马钢绿能东北侧、消防站西侧、久福新型墙体材料东北侧及科邦生态肥有限公司西 南侧的地块,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准及《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523-2008)中表2标准。 因此,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 1.6.3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相符性 对照《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项目相关的内容包括: 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有序推动工业园区水污染集中治理工作,2017 年底前,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 与环保部在线监控平台联网, 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长江沿线一切经济活动都要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抓紧制 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空间准入和环境准入的清单式管理要求。提出长江沿线限制 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岸线、河段、区域、产业以及相关管理措施。不符合要求占用岸线、 河段、土地和布局的产业,必须无条件退出。除在建项目外,严禁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 -22-
当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 - 22 - 1.6.2.2 与规划的相符性 根据《当涂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规划(2016-2030)》,园区是以建设战略性新兴产 业集聚发展基地为导向,重点承接现代化工、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项目的工业区。本项 目为化工集中区配套污水处理站项目,位于化工集中区第一区块内,项目用地为规划的 工业用地,符合园区用地规划。 1.6.2.3 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相符性 对照规划环评审查意见,与项目相关的内容为:(六)化工集中区企业生产废水经企 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明管排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 理厂应充分考虑到拟接纳的化工废水特征,进行相关工艺优化、改造,污水处理厂出水 应按照马鞍山市环保局(马环函[2012]59 号文)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 标准》一级 A 标准。研究论证是否需要预留化工集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用地,以便必 要时建设化工集中区独立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本项目为配套化工集中区建设的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规模 1.5 万 m3 /d,项目选 址于马钢绿能东北侧、消防站西侧、久福新型墙体材料东北侧及科邦生态肥有限公司西 南侧的地块,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及《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523-2008)中表 2 标准。 因此,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 1.6.3 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相符性 对照《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项目相关的内容包括: 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有序推动工业园区水污染集中治理工作,2017 年底前,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 与环保部在线监控平台联网, 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长江沿线一切经济活动都要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抓紧制 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空间准入和环境准入的清单式管理要求。提出长江沿线限制 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岸线、河段、区域、产业以及相关管理措施。不符合要求占用岸线、 河段、土地和布局的产业,必须无条件退出。除在建项目外,严禁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
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PP项日 线1公里范围内布局新建重化工园区,严控在中上游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 目。严控下游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向上游转移。 项目为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为现有化工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符合《长江经济 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6.4与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相符性 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刊T338-2018),饮用水水源取水口一级 保护区水域长度为取水口上游不小于1000米,下游不小于100米范围内的河道水域,二 级保护区长度从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游(包括汇入的上游支流)延伸不得小于20O0 米,下游侧外边界距一级保护区边界不得小于200米:潮汐河段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上、 下游两侧范围相当,其单侧范围不小于1000m。由拟建入河排污口上下游第三方取用水 户位置分析可知,本工程拟建入河排污口上游距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取水口最近,约1 km,距新桥水厂、太白华业取水口约3.5km:下游距马钢南山矿工业取水口最近,约1L.7km, 距下游马鞍山市二水厂饮用水源取水口最近约12k。因此,本拟建入河排污口不在饮用 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对下游马钢南山矿工业取水口(枯水期)和马鞍山市二水厂饮用水 源取水口影响较小。 1.6.5与生态红线的相符性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皖政秘〔2018)120 号),马鞍山市范围内的生态红线包括马鞍山市采石水厂水源地、马鞍山市慈湖水厂水源 地、马鞍山市当涂县二水厂水源地、马鞍山市和县含山长江水源地以及马鞍山市含山县 东山水库水源地,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南侧12km处的马鞍山市当涂县二 水厂水源地,本项目不在其管控范围之内。 -23-
当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 - 23 - 线 1 公里范围内布局新建重化工园区,严控在中上游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 目。严控下游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向上游转移。 项目为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为现有化工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符合《长江经济 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6.4 与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相符性 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T338-2018),饮用水水源取水口一级 保护区水域长度为取水口上游不小于 1000 米,下游不小于 100 米范围内的河道水域,二 级保护区长度从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游(包括汇入的上游支流)延伸不得小于 2000 米,下游侧外边界距一级保护区边界不得小于 200 米;潮汐河段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上、 下游两侧范围相当,其单侧范围不小于 1000m。由拟建入河排污口上下游第三方取用水 户位置分析可知,本工程拟建入河排污口上游距国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取水口最近,约 1 km,距新桥水厂、太白华业取水口约 3.5km;下游距马钢南山矿工业取水口最近,约 11.7km, 距下游马鞍山市二水厂饮用水源取水口最近约 12km。因此,本拟建入河排污口不在饮用 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对下游马钢南山矿工业取水口(枯水期)和马鞍山市二水厂饮用水 源取水口影响较小。 1.6.5 与生态红线的相符性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皖政秘〔2018〕120 号),马鞍山市范围内的生态红线包括马鞍山市采石水厂水源地、马鞍山市慈湖水厂水源 地、马鞍山市当涂县二水厂水源地、马鞍山市和县含山长江水源地以及马鞍山市含山县 东山水库水源地,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南侧 12km 处的马鞍山市当涂县二 水厂水源地,本项目不在其管控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