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第三污术处理厂PPP项日 一级A标准及《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523-2008)中表2标准。具 体见表124-3。 表1.2.4-3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指标和排放标准 序号 污染因子 单位接管标准标准来源排放标准 标准来源 pH 69 60 2 COD mg/L 500 50 3 BODs mg/L 300 10 mg/L 400 《污水综合排放 0 氨氨 mg/L 45 5(8) 总磷 mg/L 准及《污 0.5 总氮 mg/L 50 水排入城慎下水 15 挥发酚 mg/L 20 道水压准勇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 染物排放标准》 (GB/T31962-20 9 甲醛 mg/L 5.0 1.0 15)B级标准 (GB18918-2002) 0 硝基苯 mg/L 5.0 2.0 级A标准 有机农药 (p+) mg/L 05 0.5 12 苯胺类 mg/L 5.0 05 13 氯苯 mg/L 0.3 0.3 14 石油类 mg/L 10 1.0 氯化物 mg/L 1.0 (GB18918.-2002 )级A准 16 吡啶 mg/L 《杂环类农药工 17 AOX 1.0 业水污染物排放 1.0 《杂环类农药工业水 mg/L 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 18 百草枯 mg/L 0.03 (GB21523-2008 0.03 (GB21523-2008) 1.2.4.3噪声排放标准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 的要求: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类标准。具体标准见表1.2.44: 表12.44厂界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 项目时期 时段 排放标准 执行标准 B信 70 施工期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店何 <55 (CB12533.2011)* 65 营运期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55 (GB12348-2008)3类标准 注:施工期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B(A), -14-
当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 - 14 - 一级 A 标准及《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523-2008)中表 2 标准。具 体见表 1.2.4-3。 表 1.2.4-3 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指标和排放标准 序号 污染因子 单位 接管标准 标准来源 排放标准 标准来源 1 pH - 6~9 《污水综合排放 标准》 (GB8978-1996) 三级标准及《污 水排入城镇下水 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 15)B 级标准 6~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 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 级 A 标准 2 COD mg/L 500 50 3 BOD5 mg/L 300 10 4 SS mg/L 400 10 5 氨氮 mg/L 45 5(8) 6 总磷 mg/L 5 0.5 7 总氮 mg/L 50 15 8 挥发酚 mg/L 2.0 0.5 9 甲醛 mg/L 5.0 1.0 10 硝基苯 mg/L 5.0 2.0 11 有机磷农药 (以 P 计) mg/L 0.5 0.5 12 苯胺类 mg/L 5.0 0.5 13 氯苯 mg/L 0.3 《城镇污水处理 厂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 0.3 14 石油类 mg/L 1.0 1.0 15 氰化物 mg/L 1.0 0.5 16 吡啶 mg/L 2 《杂环类农药工 业水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21523-2008 ) 2 《杂环类农药工业水 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523-2008) 17 AOX mg/L 1.0 1.0 18 百草枯 mg/L 0.03 0.03 1.2.4.3 噪声排放标准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 的要求;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具体标准见表 1.2.4-4: 表 1.2.4-4 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项目时期 时段 排放标准 执行标准 施工期 昼间 ≤70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夜间 (GB12523-2011)* ≤55 营运期 昼间 ≤6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夜间 ≤55 (GB12348-2008)3 类标准 注:施工期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 15dB(A)
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Pp即项日 12.4.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废与危险固废的暂存场所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 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以及《关 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 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的相关要求。 1.3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重点 1.3.1评价工作等级 1.3.2.1大气环境形响评价等级 根据工程分析结果,本项目选择氨、硫化氢作为主要污染物,按照《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2.2-2008)规定,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P,(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o% 其中P定义为 R=(会)×10% 式中: P为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为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i为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Coi一般选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1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 标准的浓度限值。 评价工作等级的判定依据见表1.3.2-1: 表1.3.2-1本项目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等级判据 ·级 Pm2≥80%,且D10w≥5km 二级 其他 三级 P<10%或D10w<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以HS、NH为主。根据导则要求, 采用估算模式计算污染物占标率,结果表明,污染物Pm=5.83%<10%,且本项目评价 范围不包含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也不属于高耗能行业的多源项目,因此本项目环 -15-
当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 - 15 - 1.2.4.4 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废与危险固废的暂存场所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 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以及《关 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 3 项国家污 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的相关要求。 1.3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重点 1.3.1 评价工作等级 1.3.2.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根据工程分析结果,本项目选择氨、硫化氢作为主要污染物,按照《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规定,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P(第i i 个污染物),及第 i 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 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 D10%, 其中 Pi 定义为: 𝑃𝑖 = ( 𝐶𝑖 𝐶𝑜𝑖 ) × 100% 式中: Pi 为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 为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 C0i 为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 C0i 一般选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 1 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 标准的浓度限值。 评价工作等级的判定依据见表 1.3.2-1: 表 1.3.2-1 本项目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等级判据 一级 Pmax≥80%,且 D10%≥5km 二级 其他 三级 Pmax<10%或 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以 H2S、NH3 为主。根据导则要求, 采用估算模式计算污染物占标率,结果表明,污染物 Pmax=5.83%<10%,且本项目评价 范围不包含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也不属于高耗能行业的多源项目,因此本项目环
涂县弟三污水处理厂PP即项日 境空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 1.3.22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本项目废水处理规模为1.5万m,排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8918-2001)一级A标准及《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523-2008) 中表2标准。尾水排入长江,长江当涂段为水体:长江多年平均流量33980ms,水域 规模属于大型。本项目污水复杂程度为复杂,因此确定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 表1.3.1-3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判据 污水排放量 污水水质复杂程度 (m3/d) 水域规模 水质要求 复杂 Π 中、小 IIV 10000-20000 中等 大 I、Ⅱ 中、。小 I、Π 简单 中、小 1.3.2.3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本项目选址于马鞍山市当涂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第一区块内,为园区规划的工业 用地,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因 此,噪声评价的主要内容为评价厂界噪声是否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项 目建设前后周边敏感目标噪声级增加不明显,且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根据《环境 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山/T2.4-2009)规定,判定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1.3.2.4地下水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610-2016),项目为U城镇基础设 施及房地产144、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为【类,项目所在区域 地下水环境不敏感,因此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具体见表1.3.23。 表1.3.2-3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判别 项目类别 环境敏感程度 I类项目 Ⅱ类项目 Ⅲ类项目 敏感 较敏感 三 不敏感 1.3.2.5生态环境评价等级 -16-
当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 - 16 - 境空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 1.3.2.2 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本项目废水处理规模为 1.5 万 m3 /d,排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8918-2001)一级 A 标准及《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523-2008) 中表 2 标准。尾水排入长江,长江当涂段为Ⅲ水体;长江多年平均流量 33980m3 /s,水域 规模属于大型。本项目污水复杂程度为复杂,因此确定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 表 1.3.1-3 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判据 污水排放量 (m3 /d) 污水水质复杂程度 一级 水域规模 水质要求 10000~20000 复杂 大 Ⅰ~Ⅲ 中、小 Ⅰ~Ⅳ 中等 大 Ⅰ、Ⅱ 中、小 Ⅰ、Ⅱ 简单 中、小 Ⅰ 1.3.2.3 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本项目选址于马鞍山市当涂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第一区块内,为园区规划的工业 用地,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区。因 此,噪声评价的主要内容为评价厂界噪声是否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项 目建设前后周边敏感目标噪声级增加不明显,且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根据《环境 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T2.4-2009)规定,判定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1.3.2.4 地下水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项目为“U 城镇基础设 施及房地产 144、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为 I 类,项目所在区域 地下水环境不敏感,因此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具体见表 1.3.2-3。 表 1.3.2-3 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判别 项目类别 环境敏感程度 Ⅰ类项目 Ⅱ类项目 Ⅲ类项目 敏感 一 一 二 较敏感 二 二 三 不敏感 二 三 三 1.3.2.5 生态环境评价等级
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PP叩项日 本项目工程占地范围小于2m?,所在区域属于一般区域,无珍稀濒危物种,根据《环 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山19-2011),本项目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定为三级。 1.3.2.6环境风险评价等级 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亦不涉及环境敏感地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 导则》判定标准,本项目风险评价定为二级。 表1.3.15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判定 剧毒危险性物质 般毒性危险物可燃、易燃危险性 燥炸危险性 物质 物质 重大危险源 环境敏感地区 1.3.2评价工作重点 根据区域环境特点、项目污染特征和环境管理等方面的要求,确定本次评价工作的 重点为: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地表水环 境影响预测评价、排污口设置可行性分析、区域废水排污现状调查分析。 1.4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 1.4.1评价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及当地气象条件、自然环境状况,结合各导则的要求 确定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见表1.4.1-1: 表1.4.1-1本项目评价范围表 评价内容 评价范围 大 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25km为半径的区域范围 地表水 长江,拟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500m至下游5000m 地下水 调查评价区西北部以长江为界,东北部以姑溪河为界,西南部以扁担河为界,东南 部以青山河为界,评价范约为8.9km 噪声 项日界外200m泡国 生态 水生态评价 建设项目占地范围 风险评价 大气风险评价 围一到 并以可说明地 水环境现状 反应识查评价区地下水基木流场特 -17-
当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 - 17 - 本项目工程占地范围小于 2km2,所在区域属于一般区域,无珍稀濒危物种,根据《环 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本项目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定为三级。 1.3.2.6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 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亦不涉及环境敏感地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 导则》判定标准,本项目风险评价定为二级。 表 1.3.1-5 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判定 剧毒危险性物质 一般毒性危险物 质 可燃、易燃危险性 物质 爆炸危险性 物质 重大危险源 一 二 一 一 非重大危险源 二 二 二 二 环境敏感地区 一 一 一 一 1.3.2 评价工作重点 根据区域环境特点、项目污染特征和环境管理等方面的要求,确定本次评价工作的 重点为: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地表水环 境影响预测评价、排污口设置可行性分析、区域废水排污现状调查分析。 1.4 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 1.4.1 评价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及当地气象条件、自然环境状况,结合各导则的要求 确定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见表 1.4.1-1: 表 1.4.1-1 本项目评价范围表 评价内容 评价范围 大气 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2.5km 为半径的区域范围 地表水 长江,拟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 500m 至下游 5000m 地下水 调查评价区西北部以长江为界,东北部以姑溪河为界,西南部以扁担河为界,东南 部以青山河为界,评价范围约为 8.9km2* 噪声 项目厂界外 200m 范围 生态 建设项目占地范围 水生态评价 同地表水评价范围一致 风险评价 大气风险评价范围是以建设项目为中心的半径 3 公里范围; 地表水风险评价范围同地表水评价范围一致 注: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主要依据周围的地形地貌以及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应包括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地 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并以可说明地下水环境现状、反应调查评价区地下水基本流场特征、满足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和 评价为基本原则。建设项目地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单一,考虑到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时模型边界的确定,以周边河 流为边界确定评价范围
当涂县第三污术处理厂PPP项日 1.4.2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选址当涂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第一区块内,经现场踏勘,本次评价主要环 境保护目标详见表见表1.4.2-1及附图1.4-1。 表1.4.2-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名称 方位 距离(m) 规棋 环境功能 江心洲影兴村 W 1335 63户226人 王家湾 1030 25户75人 围里曹家村 SW 1215 18户/54人 老坟梢 1535 20户160人 外滩曹家村 SW 1010 10白57人 吴村 环境空气 910 31户93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审家村 885 15户45人 (GB3095-2012)二类 团结村 1250 20户60人 安民村 1165 5户15人 双坝 SE 1090 20户160人 宁西村 sW 2050 60户/180人 尹庙村 1795 3户9人 长江当涂段 W 590 大河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表水环 姑溪河 NE 3875 小河 (CB3838.2002)m张 境 扁担河 30 小河 量标 类 声环境 厂界外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 项目周边8.9km'内无地下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地 1.5环境功能区划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见表1.5-1。 表1.5-1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一览表 环境要素 功能 质量日标 空气 类区 -2012 扁担河 工业用水,景观娱乐 水环境 渔业用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声环境 工业区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 -18-
当涂县第三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 - 18 - 1.4.2 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选址当涂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第一区块内,经现场踏勘,本次评价主要环 境保护目标详见表见表 1.4.2-1 及附图 1.4-1。 表 1.4.2-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名称 方位 距离(m) 规模 环境功能 环境空气 江心洲彭兴村 W 1335 63 户/226 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类 王家湾 SW 1030 25 户/75 人 围里曹家村 SW 1215 18 户/54 人 老坟梢 SW 1535 20 户/60 人 外滩曹家村 SW 1010 19 户/57 人 吴村 SW 910 31 户/93 人 庾家村 S 885 15 户/45 人 团结村 S 1250 20 户/60 人 安民村 S 1165 5 户/15 人 双坝 SE 1090 20 户/60 人 宁西村 SW 2050 60 户/180 人 尹庙村 SW 1795 3 户/9 人 地表水环 境 长江当涂段 W 590 大河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姑溪河 NE 3875 小河 (GB3838-2002)Ⅲ类 扁担河 S 30 小河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Ⅳ类 声环境 厂界外 200m 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3 类 地下水环 境 项目周边 8.9km2 内无地下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Ⅲ类 1.5 环境功能区划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见表 1.5-1。 表 1.5-1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一览表 环境要素 功能 质量目标 空气环境 二类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水环境 扁担河 工业用水,景观娱乐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 类 长江 渔业用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姑溪河 声环境 工业区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