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所得税税率2004年为33%,2005年起为30%,采用递延法核算。有关项目计算如下(单位: 万元 项目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合计 会计折旧 100 税收折旧 时间性差额 +50 税前会计利润 240 应纳税所得额 130 240 所得税税率 33% 30% 30% 应交所得税 时间性差异影 所得税费用26.4 22.5 (1)本年应交所得税=30*3%=9.9(万元) (2)本年发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50*33%=16.5(万元) (3)本年所得税费用=9.9+16.5=26.4(万元) 借:所得税26.4 贷:应交税金一一应交所得税9.9 递延税款(预提费用) 16.5 (1)本年应交所得税=80*30%=24(万元) (2)本年发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0*30%=0(万元) (3)本年所得税费用=24+0=24(万元) 借:所得税24 贷:应交税金一一应交所得税24 递延税款(预提费用) (注:在2005年年初税率由33%下降为30%时,至2004年末多计提所得税费用(50*3%)1.5 万元,没有冲回去,以后多提多转,往后“递延”,即递延法) (1)本年应交所得税=130*30%=39(万元) (2)本年转回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50*33%=16.5(万元) (3)本年所得税费用=39-16.5=22.5(万元) 借:所得税22.4 递延税款(预提费用)16.5
6 甲公司所得税税率2004年为33%,2005年起为30%,采用递延法核算。有关项目计算如下(单位: 万元): 项目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合计 会计折旧 100 100 100 300 税收折旧 150 100 50 300 时间性差额 -50 0 +50 0 税前会计利润 80 80 80 240 应纳税所得额 30 80 130 240 所得税税率 33% 30% 30% 应交所得税 9.9 24 39 72.9 时间性差异影 响额 +16.5 0 -16.5 0 所得税费用 26.4 24 22.5 72.9 2004年: (1)本年应交所得税=30*33%=9.9(万元) (2)本年发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50*33%=16.5(万元) (3)本年所得税费用=9.9+16.5=26.4(万元) 借:所得税 26.4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9.9 递延税款(预提费用) 16.5 2005年: (1)本年应交所得税=80*30%=24(万元) (2)本年发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0*30%=0(万元) (3)本年所得税费用=24+0=24(万元) 借:所得税 24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4 递延税款(预提费用) 0 (注:在2005年年初税率由33%下降为30%时,至2004年末多计提所得税费用(50*3%)1.5 万元,没有冲回去,以后多提多转,往后“递延”,即递延法) 2006年: (1)本年应交所得税=130*30%=39(万元) (2)本年转回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50*33%=16.5(万元) (3)本年所得税费用=39—16.5=22.5(万元) 借:所得税 22.4 递延税款(预提费用) 16.5
贷:应交税金一一应交所得税39 3.债务法 (1)债务法是将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 并同时转回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需要调整递延 税款的账面余额,即债务法下递延税款余额=时间性差异余额*现行所得税税率 (2)债务法的特点 ①本期的时间性差异预计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金额,在资产负债表上作为未来应付税款的 债务,或者作为代表预付未来税款的资产。 ②在采用债务法时,本期发生或转回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均应采用现行税率 计算确定。 (3)采用债务法时,本期所得税费用包括:①本期应交所得税;②本期发生或转回的时间 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③由于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对以前各期 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余额的调整数 [例6]甲公司2003年12月购入一台设备,原价3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3年,预计净残值为 零。假设税法按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会计按直线法计提折旧。税前会计利润每年均为80万元 甲公司所得税税率2004年为33%,2005年起为30%,采用债务法核算。有关项目计算如下(单位: 万元): 项目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合计 会计折旧 100 税收折旧 150 100 时间性差额 -50 0 +50 0 税前会计利 应纳税所得 30 130 240 所得税税率 30% 72.9 时间性差异 +16 影响额 26.4 22.5 24 72.9 2004年: (1)本年应交所得税=30*33%=9.9(万元) (2)本年发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50*33%=16.5(万元) (3)本年所得税费用=9.9+16.5=26.4(万元) 借:所得税26.4
7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9 3.债务法 (1)债务法是将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 并同时转回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需要调整递延 税款的账面余额,即债务法下递延税款余额=时间性差异余额*现行所得税税率。 (2)债务法的特点 ①本期的时间性差异预计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金额,在资产负债表上作为未来应付税款的 债务,或者作为代表预付未来税款的资产。 ②在采用债务法时,本期发生或转回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均应采用现行税率 计算确定。 (3)采用债务法时,本期所得税费用包括:①本期应交所得税;②本期发生或转回的时间 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③由于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对以前各期 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余额的调整数。 [例6]甲公司 2003年12月购入一台设备,原价3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3年,预计净残值为 零。假设税法按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会计按直线法计提折旧。税前会计利润每年均为80万元。 甲公司所得税税率2004年为33%,2005年起为30%,采用债务法核算。有关项目计算如下(单位: 万元): 项目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合计 会计折旧 100 100 100 300 税收折旧 150 100 50 300 时间性差额 -50 0 +50 0 税前会计利 润 80 80 80 240 应纳税所得 额 30 80 130 240 所得税税率 33% 30% 30% 应交所得税 9.9 24 39 72.9 时间性差异 影响额 +16.5 -1.5 -15 0 所得税费用 26.4 22.5 24 72.9 2004年: (1)本年应交所得税=30*33%=9.9(万元) (2)本年发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50*33%=16.5(万元) (3)本年所得税费用=9.9+16.5=26.4(万元) 借:所得税 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