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新政策,助大学生实现创业梦想 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中有关 创业新政策 1、民办企业“三证合一”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注厨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坚决推 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年内 出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和绕一社会信用代码方案, 实现“一照一码”。 2、注册企业场所可“一址多照” 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 册等住所登记改革。 3、推进创客空间等孵化模式 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 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 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 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 4、众创空间税收优惠 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 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有条 件的地方可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 5、创业担保贷款提高额度 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
1 创业新政策,助大学生实现创业梦想 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中有关 创业新政策 1、民办企业“三证合一”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坚决推 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年内 出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案, 实现“一照一码”。 2、注册企业场所可“一址多照” 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 册等住所登记改革。 3、推进创客空间等孵化模式 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 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 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 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 4、众创空间税收优惠 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 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有条 件的地方可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 5、创业担保贷款提高额度 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
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提高其金融 服务可获得性,明确支持对象、标准和条件,贷款最高额度由针对不 同群体的5万元、8万元、10万元不等统一调整为10万元。鼓励金 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 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 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6、整合发展就业创业基金 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完善管理体制和市场化运行 机制,实现基金滚动使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支持。 7、税收减免 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 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在3年 内以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 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 可上浮20%, 8、优先转移科技成果 鼓励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通 过合作实施、转让、许可和投资等方式,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 业优先转移科技成果。 9、支持举办创新创业活动 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 推介等活动,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培育创业文化,营造鼓励创业
2 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提高其金融 服务可获得性,明确支持对象、标准和条件,贷款最高额度由针对不 同群体的 5 万元、8 万元、10 万元不等统一调整为 10 万元。鼓励金 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 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 3 个百 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6、整合发展就业创业基金 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完善管理体制和市场化运行 机制,实现基金滚动使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支持。 7、税收减免 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 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在 3 年 内以每户每年 8000 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 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 可上浮 20%。 8、优先转移科技成果 鼓励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通 过合作实施、转让、许可和投资等方式,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 业优先转移科技成果。 9、支持举办创新创业活动 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 推介等活动,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培育创业文化,营造鼓励创业
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然成风。对劳动 者创办社会组织、从事网络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创业扶持政策。 10、大力加强创业教有 把创新创业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 等学校创新创业教有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从健 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改进创业指导服务等 9个方面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 二、各地各高校鼓励创业新举措 1、天津市:外地高校毕业生在津创业准子落户 将大学生创业扶持期由3年延长至7年,即毕业前2年和毕业后 5年。外地高校毕业生在津创业的,准予落户,并给予相应政策扶持。 对经认定的众创空间,分级分类给予100至500万元的一次性财 政补助,用于初期开办费用,高校众创空间补助资金由市财政负担, 区县及滨海新区各功能区众创空间补助资金由市和区县财政按7:3 的比例负担。 引导众创空间运营商设立不少于300万元的种子基金,主要用于 对初创项目给予额度不超过5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借款,以及收 购创业者的初创成果,市财政按30%比例参股,不分享基金收益,基 金到期清算时如出现亏损,先核销财政资金权益。 对众创空间内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1年岗位补贴和3年社 会保险补贴。大学生创业且租赁房屋的,据实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 每月1800元,补助期为2年
3 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对劳动 者创办社会组织、从事网络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创业扶持政策。 10、大力加强创业教育 把创新创业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 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 号)从健 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改进创业指导服务等 9 个方面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 二、各地各高校鼓励创业新举措 1、天津市:外地高校毕业生在津创业准予落户 将大学生创业扶持期由 3 年延长至 7 年,即毕业前 2 年和毕业后 5 年。外地高校毕业生在津创业的,准予落户,并给予相应政策扶持。 对经认定的众创空间,分级分类给予 100 至 500 万元的一次性财 政补助,用于初期开办费用,高校众创空间补助资金由市财政负担, 区县及滨海新区各功能区众创空间补助资金由市和区县财政按 7︰3 的比例负担。 引导众创空间运营商设立不少于 300 万元的种子基金,主要用于 对初创项目给予额度不超过 5 万元、期限不超过 2 年的借款,以及收 购创业者的初创成果,市财政按 30%比例参股,不分享基金收益,基 金到期清算时如出现亏损,先核销财政资金权益。 对众创空间内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 1 年岗位补贴和 3 年社 会保险补贴。大学生创业且租赁房屋的,据实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 每月 1800 元,补助期为 2 年
2、河北省:设立不低于10亿元的风险补偿基金 设立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创业导师、天使投资人、创业辑 化机构等共同组建天使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在解企业和创客项目,省 级资金按一定比例参股,不分享基金收益,基金到期清算时,如出现 亏损优先核缴省级资金权益。 设立不低于10亿元的风险补偿基金,重点支持创业导师、金融 机构、投资机构在河北建立科技支行、科技担保机构、科技保险机构 等科技投融资机构。 支持众创空间等新型解化机构开展创业路演、创业大赛、创业论 坛等各类创业活动,按其举办各类创业活动实际支出的20%给予后补 助,单个机构每年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黑龙江省:各级政府采购优先选择大学生创业企业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入驻各类大学生创业解化器,享受第 一、二年免费,第三年按50%缴费的优惠扶持政策,用包括大学生创 业“种子资金”在内的各类专项资金对解化器相关费用给予补贴。 大学生创协小微企业直接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的,在评审时给予价 格6%至10%的扣除:同时以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供货100公里以 内加5分,200公里以内加4分,300公里以内加3分。各级政府向 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时,同等条件优先选择大学生创业企业。 支持大学生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实现创业。大学生在校期间参与教 师科研项目或自己研究取得发明专利成果,其创业成果转化成功的, 可利用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按照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不超
4 2、河北省:设立不低于 10 亿元的风险补偿基金 设立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创业导师、天使投资人、创业孵 化机构等共同组建天使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在孵企业和创客项目,省 级资金按一定比例参股,不分享基金收益,基金到期清算时,如出现 亏损优先核缴省级资金权益。 设立不低于 10 亿元的风险补偿基金,重点支持创业导师、金融 机构、投资机构在河北建立科技支行、科技担保机构、科技保险机构 等科技投融资机构。 支持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开展创业路演、创业大赛、创业论 坛等各类创业活动,按其举办各类创业活动实际支出的 20%给予后补 助,单个机构每年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3、黑龙江省:各级政府采购优先选择大学生创业企业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入驻各类大学生创业孵化器,享受第 一、二年免费,第三年按 50%缴费的优惠扶持政策,用包括大学生创 业“种子资金”在内的各类专项资金对孵化器相关费用给予补贴。 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直接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的,在评审时给予价 格 6%至 10%的扣除;同时以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供货 100 公里以 内加 5 分,200 公里以内加 4 分,300 公里以内加 3 分。各级政府向 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时,同等条件优先选择大学生创业企业。 支持大学生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实现创业。大学生在校期间参与教 师科研项目或自己研究取得发明专利成果,其创业成果转化成功的, 可利用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按照技术交易额的 10%,给予不超
过20万元的资金奖励。 4、云南省:实施“贷免扶补”政策和“两个10万元”做型企业培育 工程 实施大学生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对首次创业高校毕业生, 提供不超过10万的免担保、免利息创业贷款。减免相关税收。为创 业人员提供创业扶持政策、法律等方面的指导咨询和培训服务。对首 次创业并稳定1年以上的,给予1000元至3000元创业补贴。 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带动5人以上就业, 投资达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7万元以上的,每户给子3万元 补助,有贷款需求的,给予10万元以下银行贷款支持,更多支持大 学生创业实体。 二次贷款贴息,对经“贷免扶补”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稳 定经营2年以上、带动就业5人以上、偿还贷款记录良好、并按期纳 税的优秀大学生经营实体,经过评审后,每年评审1000个,协调金 融机构再次给子2年期50万元以内的贷款扶持,按照人民银行公布 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贴息。 对毕业学年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办网店,持续经营半年以 上,且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2000 元资金补贴。 5、湖北省黄冈市:大学生创业“十免”扶持、“五有”保障 3年内免费提供办公场地及水电、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网络接 入服务、客户接待室及会议室、创业培训服务、创业政策咨询服务、 5
5 过 20 万元的资金奖励。 4、云南省:实施“贷免扶补”政策和“两个 10 万元”微型企业培育 工程 实施大学生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对首次创业高校毕业生, 提供不超过 10 万的免担保、免利息创业贷款。减免相关税收。为创 业人员提供创业扶持政策、法律等方面的指导咨询和培训服务。对首 次创业并稳定 1 年以上的,给予 1000 元至 3000 元创业补贴。 实施“两个 10 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带动 5 人以上就业, 投资达 10 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 7 万元以上的,每户给予 3 万元 补助,有贷款需求的,给予 10 万元以下银行贷款支持,更多支持大 学生创业实体。 二次贷款贴息,对经“贷免扶补”或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稳 定经营 2 年以上、带动就业 5 人以上、偿还贷款记录良好、并按期纳 税的优秀大学生经营实体,经过评审后,每年评审 1000 个,协调金 融机构再次给予 2 年期 50 万元以内的贷款扶持,按照人民银行公布 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 60%给予贴息。 对毕业学年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办网店,持续经营半年以 上,且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 2000 元资金补贴。 5、湖北省黄冈市:大学生创业“十免”扶持、“五有”保障 3 年内免费提供办公场地及水电、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网络接 入服务、客户接待室及会议室、创业培训服务、创业政策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