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物权法主要是强行法 强行法是绝对适用的,不以当事人 的意思为转移,当事人必须遵循。而 物权法由于实行物权法定原则,物权 的种类和内容、公示方法都是由法律 明确规定,当事人不得以其约定任意 变通,只能按照法律规定设定、取得 物权,因此,物权法的规范绝大多数 是强行性规范
◼ (三)物权法主要是强行法 强行法是绝对适用的,不以当事人 的意思为转移,当事人必须遵循。而 物权法由于实行物权法定原则,物权 的种类和内容、公示方法都是由法律 明确规定,当事人不得以其约定任意 变通,只能按照法律规定设定、取得 物权,因此,物权法的规范绝大多数 是强行性规范
■(四)物权法是固有法 物权法是固有法,具有本土性,这也 是物权法与债权法的一个重要区别
◼ (四)物权法是固有法 物权法是固有法,具有本土性,这也 是物权法与债权法的一个重要区别
第二节现代物权法的发展趋势 般认为,现代物权法呈现出如下几个发展趋势: ■ 一、 物权的社会化趋势 ■ 二、物权的价值化趋势 三、物权的扩张趋势 四、物权法的国际化趋势
第二节 现代物权法的发展趋势 一般认为,现代物权法呈现出如下几个发展趋势: ◼ 一、物权的社会化趋势 ◼ 二、物权的价值化趋势 ◼ 三、物权的扩张趋势 ◼ 四、物权法的国际化趋势
第三节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一、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二、 物权法定原则 三、公示公信原则 四、一物一权原则
第三节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 一、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 二、物权法定原则 ◼ 三、公示公信原则 ◼ 四、一物一权原则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我国《物权法》第4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 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该原则包括 两个方面的内涵: 首先,物权神圣不可侵犯。私权神圣是民法的基本理念,虽然在现 代民法中,私权受到更多的限制,但私权神圣理念并未被摒弃, 尤其在我国,更应该大力弘扬这一理念。 其次,各种民事主体的物权是平等的。关于财产保护的基本原则 在社会主义的传统民法理论中一直是“社会主义共有财产神圣不 可侵犯”,我国《民法通则》将社会主义共有财产区分为国家财 产和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仅规定“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但 新修订的《物权法》第4条以并列方式规定国家、集体、私人以及 其他权利人的物权不可侵犯,既没有特别突出国家财产的优越地 位,也没有突出私人财产的优越地位,而是一视同仁。符合我国 现阶段的经济体制,也契合于现代民法的精神
◼ 一、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我国《物权法》第4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 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该原则包括 两个方面的内涵: 首先,物权神圣不可侵犯。私权神圣是民法的基本理念,虽然在现 代民法中,私权受到更多的限制,但私权神圣理念并未被摒弃, 尤其在我国,更应该大力弘扬这一理念。 其次,各种民事主体的物权是平等的。关于财产保护的基本原则, 在社会主义的传统民法理论中一直是“社会主义共有财产神圣不 可侵犯”,我国《民法通则》将社会主义共有财产区分为国家财 产和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仅规定“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但 新修订的《物权法》第4条以并列方式规定国家、集体、私人以及 其他权利人的物权不可侵犯,既没有特别突出国家财产的优越地 位,也没有突出私人财产的优越地位,而是一视同仁。符合我国 现阶段的经济体制,也契合于现代民法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