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条验收和重新检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 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 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 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 方应按要求进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 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9条合同价款及调整。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 改变。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第18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 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 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 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 方应按要求进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 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9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 改变。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不 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20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 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 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 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 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1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 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 简称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 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乙方报告中 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 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算,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 量,不予计量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不 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20条 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 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 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 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 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1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 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 简称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 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乙方报告中 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 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算,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 量,不予计量
第22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 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顶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 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0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 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 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 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六、材料设备供应。 第23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材料设备种类、规格 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 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 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发生损坏丢失, 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 责材料设备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第22条 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 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顶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 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0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 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 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 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六、材料设备供应。 第23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材料设备种类、规格、 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 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 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发生损坏丢失, 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 责材料设备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 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 乙方开箱时须请甲方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甲方负责补 足缺件或重新采购 3.甲方供应材料清单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 济支出。 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清单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队清单约定数量时,甲 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6.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日期,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生延误, 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
1.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 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 乙方开箱时须请甲方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甲方负责补 足缺件或重新采购。 3.甲方供应材料清单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 济支出。 4.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清单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队清单约定数量时,甲 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6.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日期,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生延误, 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