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2)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合同编号 (由承接方编填) 委托方: 承接方: 签订日期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2)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合同编号: (由承接方编填) 委托方: 承接方: 签订日期: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阶段「规模投资 设计内容及标准 工程特征及附注说明: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月 年月月 日 年 日 年 日 年月日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阶段 规模投资 设计内容及标准 工程特征及附注说明: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年年年年年 月月月月月月 日日日日日日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年年年年年年 月月月月月月 月日日日日日日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年年 月月月 日日日 第五条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元(取费计算标准详见 表) 设计费的支付方法为: 5.1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 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5.2乙方提交 设计文件后 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 的%,计 5.3乙方提交全部设计文件后 天内,甲方付清其余的设计费,计 第六条双方责任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条 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 元(取费计算标准详见 表)。 设计费的支付方法为: 5.1 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 的20%,计 元 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5.2 乙方提交 设计文件后 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 的 %,计 元。 5.3 乙方提交全部设计文件后 天内,甲方付清其余的设计费,计 元。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 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 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 文件的时间。 6.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资料 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 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6.1.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 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 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 付 6.1.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 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 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 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 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 文件的时间。 6.1.2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资料 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 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6.1.3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 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 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 付; 6.1.4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 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 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